地震过后房子没了,还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房贷吗?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地震过后房子没了,还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房贷吗?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天有不测风云,类似台风、地震、大洪水等等,这种“大自然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现实世界里,随时都会发生。如果真是不幸遭遇地震,房子都没了的情况,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救灾期之后,政府及银行等会陆续给出解决方案的。

一般来说,房租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贷款发放之前会有保险公司给予房子进行保险的,但是对于地震此类自然灾害,也属于保险的“免赔”条款。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不再履行。相信在银行的房贷合同中也有相同意义的文字描述。

这很科学:保险公司都不理赔了,那么合同自然可以不再执行了。

这也很人道:你房子都没了,国家会替你考虑的。

站在银行角度,当遇到此类意外事件时,无论贷款户数量有多少,银行都会按照实际情况如实上报相对的贷款额,经汇总研究决策之后,作出“由国家专业资产公司一次性处理”、还是按照“进入银行呆账按流程处理”的决定的。

你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实在纠结,可以去银行咨询,肯定不会“被要求还贷”的。

所以,请放心,中国是一个传统人文情怀浓郁之国,民生问题无小事,一旦遇到不可抗拒力伤害,请相信,你的身后还有全中国的人民!

地震过后房子没了,还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房贷吗?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朋友们好:标题中的问题,甚至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这也是老祖宗所说的:天有不测风云…买房,压力沉重,老少三代上阵凑钱…也就交个首付,剩下的就是,更年磊月的银行还贷…真的半路出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是雪上加霜…

明确的讲:天灾无情,人有情,该还的,理论上法律上还是要还,但,会有许多其他方案,汶川地震就有这样的情况,处理方案显出了国家的关怀…首先,房贷合同中,房子只是一种抵押物,它的损坏,灭失,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甚至银行,还可以要求提供,新的抵押担保!

第二,根据“合同法”,自然灾害,房子没了,只要房贷借款人在,合同依然有效…仍然有义务偿还房贷本息…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型的自然灾害面前,往往会,特殊的关照这一问题!

以汶川地震为例:地震过后,对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单位与个人,提出了不允许催收,不充许罚息,不做征信记录的要求!同时对于,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补偿之后,仍然不能偿还的债务,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综合分析:天灾无情,人有情,按相关的规定,一旦出现标题的情况,理论上仍然有偿还的依据…但相关部门会统筹考虑,有可能会采取一些,特殊措施,对通过保险不能补偿或没有保险的…挂账核销…这也是社会和谐多赢之道…

地震过后房子没了,还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房贷吗?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房屋因发生地震而倒塌了,当初买房时向银行贷的房屋按揭贷款,借款人还需要继续向银行偿还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非常确定的,当然需要继续偿还。房屋因为地震倒塌,不影响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按揭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借款人就得按照按揭贷款合同来履行合同义务,偿还贷款本息。

我们注意到,网上有观点认为,房屋在地震中倒塌,房屋按揭贷款的基础没有了,所以借款人就不需要继续偿还贷款了。这种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房屋按揭贷款中,房屋只是该笔贷款的抵押物而已,并非什么房屋按揭贷款的基础。银行和借款人的抵押合同里一般也都会约定,抵押物灭失的,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或者提前收回贷款。

因此,房屋在地震中倒塌,根本不会对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效力造成任何影响,借款人该承担的偿还义务,不会因此而发生减免。

当然,现在很多购房人都是压上了全部身家才能购买房屋,所以,在房屋因地震而倒塌的情况下,银行此时要收回贷款,恐怕借款人也难以有足够的偿还能力。

因此,可想而知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清收压力也会相当大。如果因为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贷款,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这笔贷款就可能会成为呆账、坏账,从而成为银行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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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天灾,比如地震,房子没了,房贷要不要继续还?

基本上有四种情况

01

第一种,房子没了,贷款人还在。理论上要还,不还会上逾期。

第二种,房子没了,贷款人也没了。这种情况下,银行一般就要核销处理了。

第三种,房子还在,贷款人没了,但贷款人的继承人还在。需要继承人接着来还房贷。

第四种,房子还在,贷款人没了,也没有继承人。这种情况下,银行会作坏账处理,把房子收回来处置掉。

02

朋友们可能对第一种情况意见比较大,在房子没了、人还在的情况下,还要求继续还贷。大家觉得已经遭受了这么大的损失,继续还贷未免不近人情。

理论上一定要还贷的,但总会有一些实际情况。

在一些大灾中,比如说08年汶川地震,当时国家要求各银行,不管什么样的贷款,如果大家不能按时还上,要做到:

1、不催收不催缴;

2、不罚息;

3、不做不良记录;

4、对于承受了巨大损失,且没有拿到保险补偿的受灾群众;或者是拿到了保险补偿,算上保险算上担保,依旧还不上贷款的部分,基本上银行会做核销处理。

03

对于受灾群众,会拿到很多补贴,即使理论上要还房贷,也是先给一套安置房。盖新房给这部分人,不需要再次购买,可以直接入住。

所以说天灾无情人有情,咱们国家会拿出一套比较好的解决方案,来应对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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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过后房子没了,还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房贷吗?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要是我就不给了,因为已经抵押给了银行,贷款未还完前房子属于银行,银行放贷收了高额利息,盈了利,应该承担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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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不可抗拒,房倒屋塌,伤亡难免,损失巨大,那么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地震发生后,会有三种可能:

  1.房子倒了,人还在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原因如下:购房人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房子倒了也要向银行还房贷。

  是借的就得还。

  2.房子还在,人没了

  根据《继承法》,房子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的遗产还清此人生前债务,即房贷由此人遗产支付,但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可是以近十年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来看,房子一直都是升值的。所以,在房子升值的时候,房子还在,人没了,房贷还是要还的。就这个问题想不通人都没了房贷谁来还?

  3.房子倒,人也没了

  房屋损失需自行承担,而且必须用其他遗产优先偿还房贷。

  只要和银行签订了按揭购房合同,人还在,不管房子倒没倒,贷款都的接着还。

其实此问题不复杂:抵押给银行的房子震没了,大多数人的直接想法就是不交月供了。在没地震情况下不交月供银行就收房、拍卖。但震没了,银行收一堆建统垃圾?

作为个人,遭此大难已经没有任何还款能力了,既然房屋抵押给银行了,而现在房屋有成了一堆垃圾,那对不起,也只好将这一堆垃圾交给银行了。一般房主这样做了,银行也好法院也好都不会有什么其他办法,但房主这样做了会带来一个直接后果,即,会被进入信誉黑名单,今后再也不能办理银行卡了,也不可能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了。也甚至可能坐不了高铁飞机等实名制的交通工具了,另外也可能会被限制出境

最后总结,欠债还钱,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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