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我觉得你如果真的想辞职,就不存在学校、教育局同意不同意的问题。
前几年那个“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老师,不是辞职了吗?
我以前也见过,年轻老师,正式编制,直接撂挑子走人。
法律上好像没有规定教师不允许辞职,不过,直接撂挑子走人,还是不应该的。
我们县教体局在前几年就出台了一个规定:教师如果参加外地的教师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必需先辞职再考试,如果先考试,考上了再辞职,是不给你办各种手续的。
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好友如果你不想当老师了,也就是不热爱教育事业。你可以马上走人,要写辞职书。学校,教育局不放人,领导对你做到了人至义尽,挽留你,莫将来你没有找到好的职业,又要来老师?
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现在正是开学季,此时提出辞职,换成是我的话也不会同意,你要辞职的话,那学生的课程怎么办?学生利益无小事。
王老师的丈夫是国外的学术大佬,王老师本人是中学学校的一名骨干教师,随着丈夫在国外捞到绿卡,孩子今年也成功申请出国留学了。于是王老师开学头一天突然向学校要提出辞职,但学校所有的课程都安排好了,王老师的课谁来带呢?临时招聘代课老师学生家长是不会同意的。
于是学校没有批准王老师的辞职请求,王老师没办法只能去教育局,教育局直接告诉他你应该提前两个月辞职的,接下来王老师该怎么办呢?
其实,我想说做一名教师,自己心里应该很清楚突然提出辞职对学生是不利的,学校根本就没有时间的重新找老师,把你的教学任务安排给其他老师,其他老师的任务一定会加重,关键是人家也未必接受,这里面牵涉到孩子的利益,还是需要谨慎的。
即便你是在普通企业上班,有些岗位也是不可以随便提出离职的,合同中也明确约定如果要辞职的话提前多长时间申请。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要彻底的脱离教师队伍,那你也不必惧怕学校和教育局会卡你什么,直接果断辞职就好。但是我真心不希望你这样做,毕竟学生是无辜的,如果可能的话,把这个学期带完,这样才不辜负你曾经老师的称谓。
你说呢?
有道理话,随手给个赞呗……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把辞职信写好,交给校长,然后走人!我就是这样做的。七零年,我在小学教书,村子里的孩子,这个叫哥,那个叫叔叔的,把我叫烦了,决定离开,当时学校缺人手,不让走。我没管那些,撂下就走人,去开拖拉机啦!后来,阴差阳错地又走进了教师队伍,最终在这个岗位上退休。现在想去来,无所谓好与不好。人生就是如此,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别听别人的。
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一名教师符合规定,想要辞职,学校、教育局没有权力拒不同意。
对此,劳动法和事业单位职工辞职,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关于职工辞职,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辞职,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首先是在编职工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对批复同意的发给辞职者本人辞职证明书。
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照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经批复同意后,辞职其本人协助用人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社保等相应的人事手续。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好说好散。学校不同意你辞职,多数是好意,可能真的是你对单位的作用很大,暂时离不开你。所以,要尽量和和气气的与单位领导协商,说明自己辞职的理由,表明自己离职的决心,取得学校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学校、教育局就是不同意,那只好硬性按规定来了。当然,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伤感情。
我是一名教师,想辞职,学校不同意,教育局不同意,怎么办?
看了一些人的回答,认为题主是在“自抬身价”,我的回答却与他们相反。老师想辞职辞不掉,这事确实存在着,但其原因却不是那么简单。
当关系、后门有用、能用的时候,就有人走这样的路子。对于吃空饷的人员,已经是多次巡查,但终究还是没有完全杜绝,原因在于,吃空饷的人员背后都有强大的背景和巡查人员执行力度不够。
但是在新的一年里,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所有“隐藏”的人员都给暴晒了出来。
有某个老师做生意,挣的钱当然要比当教师的工资多得多,他就自己从社会上找了一个代课的人,工资的一大部分给了代课的人,剩下一小部分则进行必要的打点,工资基本上就所剩无几了。当然当教师这些工资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他不舍得的是这份工作——到了退休后,可以领退休金。再者父母也不同意他不要这份工作,毕竟当初为了这份工作,费了不少心血(父母的和他自己的)。
但是现在被查出来了,谁也给扛不住了,他要被罚几万元,他认为不值,就提出辞职不干了,但是巡查人员说,辞职可以,得把这十几年没上班的工资全额退回,而且还得交罚款。这可是一大笔钱啊,况且这些年的工资他根本就没有装进腰包,除了给代课的人的钱以外,剩下基本上都跑路了。他感觉让他拿这些钱太亏了,所以不同意。
不同意就要自己到学校里老老实实地教学,就要交罚款。
其实到了这个份上了,他真的想要辞职,可是辞职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看上去是同意辞职,其实是变相地不同意。
这位老师没办法了,只好到学校去教学。但是留住人,留不住心哪。一摊子生意在那儿,他哪有心教学?超敏教育认为,与其留住这样的人,不如让他走,因为留下来他,不知道要耽误多少学生,让他走了,却没有什么损失。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在事实面前,要讲究变通,只要利大于弊,又何必那么固执死板哪?无论是法律,还是人情,都要灵活机动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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