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咱三言两语把这事的根儿给整明白了:

欧洲中世纪,教皇是老大,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显而易见,教皇不是个好东西。不过教皇掌握的是神权,干神这个活你必须得灵验,一次不灵,两次不灵,再忽悠人家就不信了。举个例子,神棍求雨,法台立上了,香案摆上了,要香蜡纸马七星宝剑都给你安排上了,大家恭恭敬敬,又是磕头优势跪拜。你上面呜呜渣渣不下雨,一天行,能找个借口,两天行,能换个借口,时间长了,谁还信你?

教皇就是那个神棍,信徒向他祈祷,他求不来雨,怎么办呢?于是他说:不是我无能,而是有旱魃作祟!不下雨是旱魃导致的,我们去打旱魃!

旱魃就相当于女巫,都是来背锅的。

中世纪那阵,欧洲那边年景不好,又是大饥荒又是黑死病什么的,信徒就去“求雨”了,教皇没办法,于是转移民众视线,咱这这么多灾难,就是因为有女巫作祟!

怎么办?那就找呗?谁是女巫?教皇不在乎,爱谁谁!本来就不存在的东西,看谁不顺眼谁就是!怎么分辨?身上给你绑个石头,扔水里,你要是能浮上来就是女巫,烧死!要是沉下去就不是。至于说沉下去淹死怎么办?对不起呗……

这帮信徒蠢,就真在那找,也忘了天灾人祸了。之后这一点就被人利用了:昨天我摸隔壁王寡妇的屁股,她打了我一个嘴巴,她是女巫!赵大妈跳广场舞吵到我了,她是女巫!

简而言之就是教皇为了甩锅,虚构了一个背锅的女巫出来,又为之制定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标准。之后人性的劣根性显现出来,无数人利用这条标准来以权谋私,甚至是随意的戕害她人……

这是人类史上,最为不堪的一幕之一,这是人类的一段耻辱的历史。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也正常啊,这种事情也是人的劣根性吧。

其实说实话,大家去看一下中世纪,尤其是文艺复兴的那个时候,对于教皇的批判,很多人都说教皇是披着人皮的野兽那两只脚走路的羊,这一点真的是有点形象。中世纪时期的那个教皇,除了好事儿,其他事情都不敢。

当时的教皇对于知识的流传以及人类理智的开发,看的特别重要,甚至不惜焚毁大量精美的书籍,盛把一些东西,比如说一些用来科普类的教科书,或者是一些记载着各种各样地理知识的书籍,视做其它的异端把他们焚毁。

这也就造成了在中世纪时期人类并不是用科学的思维或者是以自己的经验来评判事情的对与错,而是教皇说什么我们就跟着去做什么。

你比如说洗澡这个问题在中世纪教会告诉大家说洗澡不能洗洗了的话,你身体毛孔一张开,周围的病菌进入的体内,你这样不是更加容易得病吗?所以不能洗澡,法国的香水为什么那么有名,法国国王路易14一共一生就洗了三次澡!这就是大家崇拜的中世纪!嗨呀,脏乱差,这都是中世纪的象征,谁造成的?一方面,人类当时的历史水平,或者说认识没有那么高,另一方面,教皇从中作梗。

只有底下的人傻的跟那傻子一样,我才能够通过宗教完美的控制整个地区的财富以及人!

但是当虚拟的希望和现实的生活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去现实的生活!什么意思?你们以前有没有试过拜过龙王庙,当然没雨的时候到龙王庙里面诚心的上去祈祷祈祷龙王能带给自己下雨,但是如果说过了几个月还是不下雨的话,龙王庙会被愤怒的人直接给推平了。

所以说大家一直祭拜你教会是希望你能够带给我们一个美好的生活。比如说粮食要足够的吃,同时生活要美好,最起码自己不要生病吧,我毕竟得到神的庇护了!

但是现实总会给你带来一些不大不小的惊喜,比如说天花或者是黑死病!出现了这些疾病怎么办?教皇你能够给我治好这种病吗?教皇自己躲都还来不及呢,因此,必须要找一个背黑锅的谁被黑过,当时的欧洲还有其他人替教会背黑锅吗?全死光了呀!

那我就创造一种人来背黑锅,这就是女巫。

这一点并不稀奇你比如说现代很多国家一旦国家内部遭遇重大矛盾了,(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悟空问答)都会选择转移国内的注意力,怎样转移就是国际矛盾或者是民族矛盾!教皇就是让这批无辜的少女来承担他们的罪名!

教皇告诉大家说女巫无处不在,正是因为他们无处不在,所以才造成现在的疾病到处传扬。我们只要把它找出来把这些女巫给惩罚了,神就会宽恕我们,然后就把我们身上的病痛全部拿掉,如果说你们没有把女巫抓干净,那么你们就会继续接受魔鬼的惩罚。

问题谁是女巫啊?教皇说有两种办法可以见面,第一看上面的标记有胎记的,或者是有各种各样其他标志的人就是女巫。第二,用水来试验他们。如果说用一块石头绑在他们脚上,把他们沉到水里面,如果这个女人能够浮起来,这就是女巫!所以说警告一下某些想要穿越的少女啊你要穿越到中世纪小心当成一个女巫被抓起来。

当然,比起教皇来讲,当时更可悲的还是底层的那些老百姓,拿出那么多钱才供应起来的一个神,实际上就是一个最大的神棍!自己的亲人被其他人当做发泄压力的一个宣泄口,自己却无能为力,而且有的人还加入其中,这一点不得不说是可悲的。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一提到“女巫”,人们的眼前就会出现在黑斗篷下面,一张皱纹密布的脸和弯钩状的鼻子。手持魔杖,随身携带一个水晶球,衣兜里装着永远也用不完的魔幻药粉,身边紧跟着一只若即若离的猫。

她们总是在黑暗的夜晚,悄无声息地骑着一把破扫帚,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到处为非作歹,给人们带来噩梦和灾难。

在数百年的演变过程中,女巫成了邪恶、黑暗和暴力的代名词,甚至女巫就等同于死亡。

(影视中的女巫)

在15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曾经爆发了一场持续了近300年的“猎巫运动”。在这场疯狂的猎杀风潮中,数十万女性遭到迫害,近十万“女巫”被处死。在人口只有6000人左右的德国小镇班贝克,3年间就有600名“女巫”被杀害;坐落在美丽的莱茵河畔的维尔茨堡小城,同样也只有约6000人,5年间被认定为“女巫”而丧命的达到900人。

为什么会爆发如此大规模的“猎巫运动”呢?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中世纪的欧洲,天灾人祸不断。

15世纪的欧洲,由于气候变化,导致农业大幅欠收,饥饿伴随着瘟疫肆掠欧洲大地。加上英法的百年战争,以及宗教之间的势力争夺,这一系列的危机,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百姓之间彼此缺乏信任感,相互敌视。

人们不约而同地将这些痛苦的根源指向了女巫,因为女巫是魔鬼的信徒,发誓效忠于魔鬼,所以,女巫自然就成为了替罪羊。

其次,教派之间的争斗也是导致“猎巫运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一时期,不断兴起的新教对天主教造成了很大的冲突,不同教派之间为了争夺信徒,产生了激烈的教派斗争。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都曾发起过针对对方教派的“猎巫运动”。

(猎巫运动)

这期间一共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猎巫运动”。

第一次发生在1480到1520年之间。

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率先发布了缉捕女巫的谕令,吹响了迫害女巫的号角,各地针对女巫的案件频发,大量的女巫被投进监狱,饱受折磨。两年后,两位宗教判官英斯蒂道里和斯伯伦吉编写的《女巫之锤》,更是被视为猎杀女巫的基本手册,将“猎巫运动”推向了高潮。

这期间,在德国科隆被处决的女巫就达2000人。不少女巫被株连九族,满门斩杀,个别村庄的女人甚至被杀光。

第二次“猎巫运动”发生在1580至1670年间。

这次的波及面更广,涉及人数更多,迫害手段更残暴,大规模的猎杀事件频发,无数的女人被绑上了熊熊燃烧的火刑架。

英格兰的马修•霍普金斯,因其在一年内将60多个女人送上了火刑架,而被冠以“猎巫将军”的称号。

那么,教会的法官又是如何认定女巫的呢?

(教会的法官)

一是水验法。将嫌疑女人手脚绑上石头,丢到水面上,如果不下沉,那就证明撒旦不愿他的信徒死亡,用魔法保住了她的性命,此人必定是女巫无疑。如果沉入水底,那此人就是清白的。因为在基督教中,水是用来洗礼的圣洁之物,上帝不会用水来拥抱女巫。

二是寻找“魔鬼标记”。人们相信,只要和魔鬼接触过的女巫,一定会在身体上留下记号。因此,法官会要求嫌疑人脱掉衣服,全身赤裸,甚至剃掉嫌疑人全身的毛发,仔细寻找魔鬼留下的痕迹。一旦找到后,他们就会用尖锐之物戳刺。如果嫌疑人毫无知觉,则断定这个人就是女巫。

三是采用观察法。如果嫌疑人太瘦,就说明她能在黑夜里飞行。如果一个女人长期独居,或是处子,性格孤僻,甚至满脸皱纹,身边有猫,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女巫。

对女巫的刑罚也是相当残暴的。

如果嫌疑人主动承认,并揭发其他人,那就坦白从宽,只投入监牢,可以保住性命。如果死不认罪,那一律处以火刑。将女巫绑在火刑架上,下面堆上柴火,让熊熊大火吞噬“魔鬼”的肉体,让光明驱散女巫带来的黑暗。

这场席卷欧洲300年的“猎巫运动”,充分暴露了人类野蛮与畸形的一面,书写了人类文明历史血腥而凝重的一笔。

(参考资料:《巫师与猎巫》)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西欧的中古世纪神学成为了当时唯一的意识形态,而魔鬼乱世的说法大行其道,如果发生了天灾人祸,宗教人士便会认为是有邪恶力量在做祟。开始了迫害女性的运动。

猎巫运动的起因

宗教改革时期的天主教和新教在利益分配上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从而引起了激烈的教派斗争,各个宗教之间的对立愈发严重,为了打击对方,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在1484年罗马教皇颁布了敕令;女巫因为十恶不赦、荒淫无道,所以不可饶恕。随即所有的神职人员都投入到了镇压女巫的运动中去了。

女巫的判定方法

首先是根据“魔鬼标记”选定人员。也就是身上有胎记、斑点、疤痕、老茧的人,然后剃除其身上的所有毛发,用利器刺入选定女性的标记内,如果受刑人没有感到疼痛或者流血,如此就判定为女巫。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水试验”。

根据所谓的女巫将灵魂交给了撒旦,所以身体要比普通人轻一些。于是被选中的女性被捆绑住了手脚放入了水中。如果上浮即为女巫,下沉便无罪过。但是可笑的是下沉着多数溺亡了。

对女巫的处罚

如果被判定为女巫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恐怖的刑法;监禁、侮辱、拷打、劳役。

之后开始对“女巫”审讯,如果女巫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过,那么将会被开除教会,绑在柴堆之上,活活烧死。

倘若“女巫”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过,那就直接处死,免受火刑折磨。

这一运动的产生和当时的西欧社会背景关系甚大,出了上面说的宗教之间的争权夺利之外,也有战争、黑死病、小冰川时期的影响。这些事情带来了粮食的减产人口的死亡等等,极大的刺激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因此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成为了社会压力释放的对象。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猎巫运动”这样的词汇,放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当今社会来看,简直不可思议,在让人充满好奇的同时它又充满着无尽神秘色彩,世界上真的会有巫师吗?

巫师,肯定是不存在的,但在中世纪封建麻木的世人眼中,他们宁愿相信很多不可思议的事与巫术有关,进而他们发起了猎巫运动。

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猎巫运动”起初是由宗教支配的狂热社会运动,旨在争权夺利,但后来随着战争的行进,他本身的性质开始发生了改变,成了中世纪末针对女性的大规模迫害。

在天主教传入欧洲以后,天主教会高层为了能够长期维持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开始一系列打击异端的活动,由于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与新教在各地激烈的教派斗争,使得宗教之间的间隙与对立愈发严重,开始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长此以往,打击异端活动俨然变成了“猎巫运动”。

并且在猎巫运动期间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教权与王权的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导致了一些地区不再受国家的控制,一些民间的秘密组织开始觊觎政权,他们需要通过惩治社会中的失范行为来加强对当地的控制。

除了宗教冲突、战争频发以外,还存在一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那就是黑死病的传播,这几种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全社会的极惧恐慌,人与人之间变的相互对立,人们开始将压力释放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起初,独居、年老、经济收入水平低的人们都是“猎巫运动”的迫害对象,但是在一名修道士出版了《巫婆之锤》以后,一切都变了,底层女性成了猎巫运动的主要迫害对象 。

修道士在书中是这样写的: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缄默不语,这就是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她在被审问时显的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如果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的撒谎。

如果把“规矩”写到这种程度,那么对于权利高层来说,证明被告人就是女巫已经变的非常简单。

他们把被告人的手脚绑住,然后放到水中,上浮的就是女巫,下沉的无罪,而被证明是女巫以后,就会被处以火刑。在他们看来,火刑可以防止灵魂超度,一举将“女巫”挫骨扬灰。

因此,欧洲中世纪延续数百年“猎巫运动”,本质上就是一场整体社会背景下的集体恐慌事件,宗教势力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力作用,而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女性,根本没有能力对抗人文主义和教权主义,她们最终难逃厄运。

——————————END——————————

(图片源自网络)

【精彩原创,敬请关注,欢迎评论,点赞转发】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中世纪的欧洲其实是很愚昧很野蛮的,一个活生生的女人,随便找个理由给她安上个“女巫“的恶名,便可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将其送上火刑架,这种愚昧、野蛮的行为几乎贯穿于整个文艺复兴时代。

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说,“女巫绝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这句话正式开启了这段丑陋的历史

"猎巫运动"的兴起与基督教息息相关。15到17世纪的欧洲还相当落后,不论自然瘟疫、人灾地祸还是战争带来的灾难,都将其推至"女巫"身上,说她们是信仰撒旦、传播灾难的魔鬼。从此"女巫"便成了魔鬼的代名词。

这种惨忍的杀戳最早发生在法国东部,在教皇的推波助澜之下,很快便波及德国、英格兰、丹麦、瑞典等地,而且15世纪未最为惨烈。

这些所谓的"女巫“都是些无辜的平民妇女,那时在英格兰、匈牙利等地,只要女子要行医、读书之类即刻会被看作是"女巫",就会遭受致命的惩罚。

比如1571年丹麦埃尔锡诺"女巫案",仅仅因为一名叫尼珀斯的女人坚持要做啤酒商业,抢了男人的饭碗,便被当做"巫女"处死。

事实上这完全是教皇为维护自身权威发动的一场针对非教徒或异教徒的阴谋和野蛮运动。当残酷的刑法和种类繁多的税收等致使王权与神权的冲突联系在一起时,教皇便借助"女巫"来转移日益激增的民怨。

在对待"女巫"问题上,这些上帝代言人毫不姑息,心肠之狠,手段之残忍,比恶魔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些教皇以及教士披着上帝的外衣打着上帝的旗号,实际上干着反人类的勾当,他们的残忍手段比恶魔还恶魔,比撒旦还撒旦。

手段之一,将怀疑是"女巫“的女子绑住手脚放入水中,看她是否下沉,下沉是人,反之是"女巫"。手段之二,用刀子刺入女子身体,看她对疼痛反映如何。手段三,选择天平秤称重量,如身体不超过"法官"确定的法码是人,超过就是“女巫"。

据说在16世纪下半叶的50年间,大约有9万余人被扣上"巫师"的帽子,2万多人被杀。据学者布里吉斯统计,从1450年到1750年,整个欧洲的"巫案"数量至少在15万件以上,由于当时有些无记录,估计沒被统计在内的也有5万件之多。

欧洲传教士布道词说,“生为女人你就有罪,就有做"女巫"之嫌疑“,"女性应对原罪负责“。

在欧洲教皇和教士的布道词里,女人就有原罪,在这一蛊惑人心的理论指导下,一切社会问题都可推到女人身上,包括天灾、地震、战争、瘟疫。

尤其发生大规模瘟疫,教士们便在布道时大声说道,"女人在给男人带来如此多的不幸和危害中发挥了极大的有害作用",于是女人就应该出来赎罪。

在这些教士的蛊惑下,许多女人便被当成了平息瘟疫的替罪羊,不少女子就这样背着"女巫"的名义被处决。1692年萨勒姆癫痫病流行期间,仅四个月教士们便蛊惑19名女子被当作"女巫”惨遭吊死。

因而不要看欧洲的文艺复兴有多么光鲜,实际在文艺复兴的同时欧洲仍然以"上帝”的名义残害大量妇女;不要光看欧洲现在有多么"文明”,其实在他们的“人权"和"自由"背后,铺垫着多少欧洲妇女斑斑血泪史。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