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并没有杀人,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何要杀他?

第一,西门庆没有直接杀人,但确是从犯

我们按照今天的法律来看,西门庆勾搭潘金莲,两人勾搭成奸,今天看来并不属于违法犯罪,只能以道德角度进行批判。甚至我们都不能说潘金莲什么,毕竟那时候妇女没有婚姻自由,潘金莲和武大郎的这段婚姻才是不道德的,甚至是违反法律的。

之后,奸情被发现后,西门庆一脚把武大踢了个半死,好几天下不来床,这已经构成了故意伤人罪,从伤情来看,应该是伤及了内脏,至少是轻伤,这就已经够判了。

而后,王婆和潘金莲、西门庆密谋毒杀武大,策划者王婆,实施者潘金莲都是共同犯罪的主犯,而买毒药的西门庆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从犯。

所以,何罪之有?很清楚了,故意伤人罪加上故意杀人罪的从犯。现代司法审判的话,估计也是15年起步。

至于说武松为什么要杀他,很简单,为了复仇啊。

西门庆并没有杀人,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何要杀他?

要回答这个古代的问题,不能用现在人的思维和现代法律及道德论理来评论此事。在我看来西门庆通过王婆勾引有夫之妇潘金莲与其通奸,为了达到长期和潘金莲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目的。与王婆合谋毒杀了武松的兄长武大郎,按照当时宋朝的法律。就是武松不杀他(她)们,他(她)们也难逃死罪。是西门庆贪恋潘金莲的美色,才导致后面整个案件的发生。所以按照宋朝的法律西门庆也难逃一死,设计毒杀武大的真凶是西门庆和王婆及潘金莲三人共同实施。是西门庆买的砒霜交给王婆又是王婆交给潘金莲的,是潘金莲亲自实施的毒杀亲夫的。用当时宋朝的法律这三个人那个不得处死刑的,只能说是武松目无王法。本应该属于由县官处理的罪犯,让武松事先把西门庆和潘金莲这对奸夫淫妇提前杀了。这就是,武松违法犯法被发配的主要原因。有不少人评论这个问题,用现代人的观念和法律来评判这个案件,说武松滥杀无故这是没有道理。还有人评论说潘金莲嫁给武大郎违背道德论理,也违背女人的意志在当时那个封建社会女人能象现代人这样有己说了算吗?那时的女人想卖给就卖给谁,又有那个女人能主宰得自已呢?(本文系原创)这就是我的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感谢广大读者朋友的阅读。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西门庆并没有杀人,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何要杀他?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一点: 西门庆本身就是凶杀主谋之一,因为毒杀武大郎的毒药就是由西门庆提供的,怎能说西门庆没有参与杀人呢?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洗脱不了西门庆的罪恶。

西门庆并没有杀人,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何要杀他?

西门庆并没有杀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什么要杀他?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问西门庆。”西门庆踢伤武大郎,破坏人家的家庭,还和王婆,潘金莲合谋毒死武大,西门庆是主谋。西门庆是有罪的,按大宋的律法,按重了判刑,他和潘金莲都是死罪,至少也是流放三千里。

题主的问题不对,应该问,“西门庆是有谋杀罪,伤人罪,破坏他人家庭罪,但是治他罪的应该是阳谷县政府,武松凭什么杀?”

因为按正常的法律途径,武大郎被谋杀,武松也是不能私杀西门庆,而是应该走法律程序。武松走法律程序了,但是无法实现,因为阳谷县令收了西门庆贿赂,为了替哥报仇雪恨,杀了“奸夫淫妇”。但是武松也是遭到了法律制裁,只是因为“激情杀人”,没有判死刑,而是流放了。

西门庆并没有杀人,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何要杀他?

毕竟武大郎的死和西门大官人有关……管你帅还是有钱,一个字,杀……

西门庆并没有杀人,人长得又帅,何罪之有?武松为何要杀他?

说西门庆没有杀人,人长得也帅,何罪之有的,恐怕没怎么认真看原著吧。

西门庆最大的罪过就是勾引有夫之妇

的确武大郎并不是西门庆所杀,但是武大郎之死却与他有很大的关系。杀人的是潘金莲,武大郎的妻子,西门庆的情人。

西门庆对潘金莲一见钟情,在王婆的唆使下,西门庆决定勾引潘金莲,本就对婚姻不满意的潘金莲很快就倒向了西门庆。二人瞒着武大每日幽会。

时尚没有不透风的墙,武大郎和发现了奸情,前去捉奸,被西门庆一脚踹中胸口,致使武大郎卧病在床。

此后,西门庆每日依旧与潘金莲幽会。直到有一天,武大郎威胁潘金莲——等他兄弟回来这事一定不会甘休。这可吓坏了二人,在王婆的建议下,潘金莲用药毒杀了武大。

西门庆虽然为直接参与其中,但是主意是他跟着定的,毒药是从他药铺拿的,他怎么能没有罪呢?

换句话说,即便是武大郎没有死,那么凭借着自己有钱,勾引有夫之妇就是正确的了吗?

武松杀他原因无他——报仇

武松之所以杀死西门庆,就是因为他伙同潘金莲害死了武松的嫡亲哥哥,武二郎是一个有仇必报的狠角色,对于杀死自己兄长的凶手自然不能放过。

武二郎也曾经考虑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报仇,结果西门庆在当地树大根深,官府庇护他。走投无路之下的武松,只好亲自动手报仇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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