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的服刑人员如果家属不管、不探望、也不给钱,会怎么样?
“家属不管”、“不探望”、“不给钱”,这被称为“三无人员”,那么他们能在监狱内吃饱穿暖吗?生病后能得到治疗吗?与其他服刑人员的生活水平会有多大的差距呢?
首先说一下探望的问题:根据《监狱法》第四节第49条的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虽然服刑人员曾犯过错,但也不能凭此完全否定一个人,为了激励服刑人员重新树立勇气和信心,通过亲属会见的形式来感化和关怀服刑人员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不过,会见一定是基于服刑人员和家属都同意的前提之下的,如果双方都同意会见,那么监狱会安排双方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会面;如果任何一方没有会见的意愿,那么监狱一方也不会强求。
再说一下吃住问题:家属不给钱,服刑人员能生存吗?答案是能。根据监狱法第50条、51条的规定,“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统一配发”,通俗来说,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吃住都是免费的,一日三餐统一供给、被服、洗漱用品等也按期统一供给,所需费用都不需要服刑人员或家属承担,全部由国家进行补贴,所以即便家属不给钱,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至少能吃饱。
虽然实践中,监狱服刑人员的生活水平一般要求不低于当地标准,且要“吃饱、吃熟、吃得卫生”,但服刑就是改造,不是观光旅游、更不是度假,一日三餐都比较清淡,馒头、青菜才是家常便饭,只有在重大节日的时候才会偶尔改善下伙食。有些服刑犯难免会有落差,好在服刑人员的家属可以通过打钱让其改善下生活水平。
有些监狱内是设有小卖部的,入狱前,每位服刑人员都会办理一张带有内储功能的卡,家属可以定期往这张卡上“上账”,服刑人员拿着这张卡就可以在小卖部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和食物。
但是特别注意两点,一是不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小卖部”中的商品数量和种类都有严格的规定,通常以生活必需品和零食为主,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香皂、面包等,像酒类、烟草、瓶装饮料这些商品是严禁出现的;再就是不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服刑人员的消费额均实行严格的“分级处遇制度”,何为“分级处遇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入狱时间、服刑表现进行消费限额分级,有的是每月200元,有的是每月400元、600元,最高一般不超过800元,所以即便家属上账再多,分级处遇制度达不到也不能“任性消费”。
那么家属不打钱、不上账,服刑人员就不能购买生活物品和食物了吗?其实也不是,还有另外一种途径,那就是劳动。按照《监狱法》第69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而且劳动能获得劳动报酬,但报酬不会太高,通常一个月只有100元左右。获得的劳动报酬可以转到消费卡中,服刑人员可以凭此在小卖部消费。综上来说,即便家属不给钱,服刑人员也可以通过劳动的方式改善伙食、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当然,如果家属会见,也可带一些物品或钱财,但是按照《监狱法》第49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这也是改善生活的一种方式,如果家属不探望,这条路就行不通了。总体而言,家属不会见、不给钱对生活水平是有一定影响的,但只要积极参加劳动赚取报酬,影响并不会太大。
第三,说一下医疗问题:如果家属不给钱,会影响服刑人员的医疗吗?几乎没有任何影响,《监狱法》第54条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如果服刑人员有个头痛脑热,那么治疗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本人和家属无需承担,即便突发重大疾病,监狱医院也会全力治疗,不需要第三人承担费用。但是,治疗所需药品和器材都是医保范围之内的,这些才会免费,如果需要医保范围外的“特效药”、“天价药”,那么监狱是没有义务免费提供的,家属同意承担的可以经允许后自行购买,由监狱负责保管并给服刑人员定期服用。
如果重大疾病随时会危及生命,符合条件的可以保外就医,但必须征得家属的同意,且家属愿意承担治疗费用,如果家属不管不顾,那么监狱一方只能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保守治疗。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小病,家属不打钱也不会耽误服刑人员治疗,但如果有大病,家属愿意承担费用无疑能让服刑人员得到更好的治疗。
第四,再说一下出狱的问题:家属不管不顾影响服刑人员出狱吗?当然不会,按照相关规定,服刑期结束后,监狱发放释放令,24小时之内可以自行离开。对于年纪大的、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如果家属不来接,出于人文关怀,监狱一方或者会为其购票回家、送到车站,或者会将其直接送到居住地;另外,有时候也会通知当地司法所,司法所或当地社区、村居工作人员会派车来接,特别是对于那些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的“三无”刑满释放人员。
综上来说,家属探望、家属给钱在很大程度上能提高服刑人员的生活水平,也能起到感化、关怀的目的,有助于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但是如果家属不管不顾,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也能保障,最基本的吃饱穿暖、小病医治是完全可以保证的,而且积极参加劳动也能获得报酬,用劳动报酬可以购买一些改善伙食和生活必须品,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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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的服刑人员如果家属不管、不探望、也不给钱,会怎么样?
这个问题,如果家属不管,在监狱里只要安心改造,积极表现,参加劳动,参加学习,头脑不是太笨,也会生活的挺好的。
在里面,有家人管的,无非每月有家人固定的给存钱,自己改造的轻松些,遇到买些自己想吃想用的东西,就少一些尴尬。
而沒有家人管的,只要头脑灵活些,手脚勤快些,也是生活的啥都不缺,监狱也是小社会,每个人也都有需求,例如打扫卫生,每个监舍的人都要轮流打扫本监舍的卫生,每天旱,中,晚三次,每个人原则上每月都会轮上几天,有懒的不愿意打扫的,这时就有手脚勤快点的人替他打扫了,当然不会让他白干,偷懒的人每月会出几十块钱的物品,来付给替他干活的人,物品是要啥给买啥,当然肯定是监狱内超市卖的东西。
在吃的上面,监狱的伙食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偶尔也有改善,并且在劳动中表现好的还有奖励餐可吃,所以现在,在里面,虽然沒有家人管,只要人勤快,肯干活,到出来时也不会少一斤肉。
监狱的服刑人员如果家属不管、不探望、也不给钱,会怎么样?
不幸触犯法律进了监狱,那将是非常悲惨的人生!命运从此被改写,各种远大理想什么的基本成空。而监狱里没有自由的改造生涯,漫长而难熬。
监狱里的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最基本的服装鞋袜,洗漱用品两方面还是有保障的,会免费发放。就是吃饭喝水用的碗筷口杯,也是监狱里特制的那种,当然使用都是免费。一日三餐也免费吃。
监狱里有个不成文规定,服刑的犯罪人员有钱的话可以在内部商店买东西。但前提是得有钱。这个钱的来源有两部分构成:一是在监狱里的工厂矿山从事劳动作业,会适当发放一定限额的工资,这个钱可以用来在监狱内部商店消费;二是亲戚朋友探监给留下的钱。
在监狱内部商店买东西,有一定限制。首先是所能购买到的商品比较少,基本限定在方便面,面包,饼干,牙膏,肥皂,毛巾,饮料等方面,当然也会有水果供应。每个劳改犯人每个月的消费最高为五百元(可能也有突破这个限额的,但本人还没有见到确切消息)。
有人会说监狱内部指定商店、商品都是暴利和天价!但是我要说这是道听途说的人云亦云,或许若干年前管理和监督较为松散,混乱,存在高价和暴利行为。但是这些年来监狱普遍规范化,人性化管理,监督机制也非常完善,内部商店商品的价格被要求不得高于外面超市的价格,甚至略低。
因此,万一出现某个犯人没有亲戚朋友给送钱,基本生活也不会存在问题,无非是无缘享受各种零食罢了,在狱友面前会显得没有面子,低人一头。
监狱的服刑人员如果家属不管、不探望、也不给钱,会怎么样?
这种情况在监狱属于三无人员:就是无探视,无汇款,无(没有打亲情电话)。这样的情况,在监狱可以通过习艺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政府会给适当的劳动报酬,还有平常在过节假日的时候政府也会给三无人员一些物资补助。还有可以给其他狱友洗衣服,帮忙一些其他的事情,狱友也会帮忙给点物资。
监狱的服刑人员如果家属不管、不探望、也不给钱,会怎么样?
因人而异吧!
在监狱里面没有钱一样服刑,有吃有穿有的住,只是家属不管不探望可能对服刑犯改造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自己感觉被家里人抛弃,以后大概率会仇视社会、再次犯罪。
监狱的服刑人员如果家属不管、不探望、也不给钱,会怎么样?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小敏上个月提前释放了,因为她在监狱表现好,获得了三次减刑的机会。说起在监狱的生活,她说这辈子再也不会犯法了。
我这个同学和我是同村的,小学的时候成绩挺好的,但是上了初中以后,遭遇了一场家庭变故,她妈妈嫌家里太贫穷,跟别人跑了,扔下她和两个妹妹。她变得叛逆了,成绩一落千丈,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
她刚开始是在厂里上班的,但是因为没技术没文凭,所以只能干普工。做了几个月,觉得工资太低了,就辞工不干了。她没有上班就天天泡在网吧,不到一个月就把身上的钱花完了。没有收入来源,又不想上班,不久在网吧认识了一个小混混,天天跟着那个男孩子在一起。
那个男孩子也是不误正业的,没有钱就去偷,再后来把小敏一起带去偷。小敏第一次被抓进去坐了6个月牢,她爸爸和妹妹得到这个消息,连夜买了车票赶过去看她,给她存钱买生活用品买食品,叫她好好改造。小敏也很后悔自己所犯的错误,答应父亲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6个月后,小敏出来了,她爸爸和妹妹特地赶到监狱门口,给她放了一挂鞭炮,迎接她刑满释放,重获新生。小敏跟着她爸爸回到乡下,她爸爸想给她说一门亲事,让她嫁人好好生活。但是附近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她进去过,没有人愿意娶她。
她在村里也被人指指点点,后来受不了了,就跟她爸爸说,还是去外面打工吧。她爸爸一再叮嘱她,钱赚多赚少没关系,但千万别再触犯法律了。她答应爸爸,一定会好好上班,不干犯法的事了。
到了外面,小敏找了好几份工作,但是都干不长久,嫌工作累工资低。刚好,她的男朋友也出来了,与她联系上了,她又回到了那个男孩子身边。刚开始的一年,他们也进厂上班,像别人一样起早摸黑干活,但是两个人花钱大手大脚没节制,所以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花。
小敏的男朋友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得搞点钱来用用。于是有一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下班经过一个出租屋,发现屋门没关紧,鬼使神差地走上去推了一下门,发现屋内只有一个女人躺在床上睡觉。他们两个人一起进去翻箱倒柜,结果把女人惊醒了,女人大声喊叫,他们立即控制威胁女人,并逼她拿钱出来,两个人抢了3000块钱赶紧夺门而逃。
第三天,两个人在厂里上班的时候被抓了,涉嫌入室抢劫被判刑10年。小敏的爸爸得知消息,气得一病不起,在小敏服刑没满一年的时候,就去世了。小敏的两个妹妹也先后嫁人了,一个妹妹嫁到外地去了,一个妹妹虽然嫁在本村但条件不好。
小敏刚开始进去的时候,她妹妹还去探过监,告诉她爸爸去世了,给她存了500块钱,买了一些副食品给她,让她在里面好好改造。再后来,她妹妹是几个月去探一次监,后来妹妹生了孩子了,就没有再去探监了。
小敏从刚开始的满怀期待到后来的渐渐失望,从刚开始还能收到妹妹的来信,后来连信件都收不到了,彻底没有人管了。她开始闹情绪,不服从管教,不愿意干活,与同监人员吵架,觉得自己是没有人管了。
管教知道后,一次一次找她谈心,让她端正态度,好好改造,并说只要表现好,监狱会给她发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而且如果赚的工分多,还可以有额外奖励,还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
小敏被管教做了思想工作后,想到自己还年轻,想到自己爸爸被自己气死,想到漫长的牢狱生活,决定改变自己。因为在那个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如果自己不靠自己,没有谁帮得了她。
从那以后,小敏每天都认真学习,积极劳动,每个月的分数都是最多的,每个月也能赚到一百多块钱,完全可以买生活必需品,她成了她们女子中队的学习榜样。因为表现好,她每个月都可以得到一些物质奖励,比如汉堡、鸡腿等等。别小看这些东西,在那里面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
小敏说,她在改造期间,没有亲人探望,她心里是很难过的,但想想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也怨不得别人。因为没有家属管她,监狱有时候给犯人发福利的时候,也会有她的名字,每次都能领到很多东西,比如布鞋、洗发水、沐浴露、卫生纸卫生巾、毛巾、牙刷牙膏等等,足够她用好几个月的。
小敏说,她们中队的伙食也挺好的,荤素搭配,有烤鱼有大鸡腿鸭子等等,就算没有钱买副食品吃,她们也不会缺少营养。在服刑的8年时间里,她在物质生活上倒是没那么缺乏。因为现在监狱都人性化管理,只要表现好,并不会受到什么处罚。
小敏被减刑三次,提前释放了,走出监狱的大门,并没有人来接她,幸好她银行卡里还有在监狱赚的几百块钱,而且监狱也给了她回家的路费,给了她重生的新衣服裤子,所以她自己回来了。
回到家门口,看到原来的家空空荡荡的,门上的锁已经绣迹斑斑。小敏的眼泪掉了下来,8年时间却恍如隔世。爸爸走了,妹妹出嫁了,就剩她一个人孤伶伶的无处可去。在邻居的指点下,她找到了妹妹家,妹妹看她回来了,并没有表现得很欣喜,可能是被她伤透了心吧。
妹妹留她吃了一顿饭,给她几套换洗衣服,让她回家收拾一下,回家住。小敏在家呆了几天,找到我,我留她在家住了一夜。那一夜,小敏给我说了她这么多年的遭遇,说自己在村里是呆不下去了,还是要出去,这一出去可能再也不回来了。她说经过这8年的牢狱之灾,她终于明白了自由的重要性,她再也不会犯法了。她说她要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生活。
第二天早上,小敏在我家吃过早饭,我给她1000块钱,送她去了车站。看着她转身走进候车室,那单薄瘦削的背影在阳光下折射成一条细线,我心里很难过。希望她此去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吧!
通过小敏的遭遇,我也得出了以下几个观点:
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幸福。如果父母感情好,婚姻幸福,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也会养成良好的品德,会有上进心,不容易学坏。如果小敏的妈妈没有抛弃家庭抛弃孩子,小敏的性格不会改变,成绩也不会退步,也不会早早辍学走上社会,也不会遇到那个男孩,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女孩子一定要洁身自好,养成勤劳刻苦的良好品德。因为任何时候,想要追求幸福的生活,一定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的,不义之财不可取。如果小敏不是怕吃苦,贪图享受,那她也不会从工厂辞职,不会泡在网吧,不会认识那个男孩子,更不会跟着他去做犯法的事,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干,最终等待她的必是牢狱之灾。
女孩子交朋友谈恋爱一定要擦亮眼睛,那些正直善良的能给你带来进步的男孩子可以交,而那种好吃懒做带你误入歧途的男孩子一定要远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交错朋友,可能毁了一生的幸福。如果小敏不是认识那个小混混,不是受他的影响,可能就不会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不会遭受牢狱之灾,不会气死爸爸,也不会让自己声名狼藉,最后只能远走他乡。
做了违法犯罪的事,肯定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服刑期间,如果没有亲属探望,也要服从管教,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劳动,争取早日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小敏第二次入狱没有亲属探望,曾经自暴自弃,不服从管教,闹情绪等等,这些都是会给她的改造生涯带来一定影响的,幸好她听从了管教的话,及时改正了自己,为自己争取了三次的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
总而言之,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千万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不要触犯法律的尊严。万一真犯了法,没有亲属探望,没有人送钱,也不要怕,因为现在的监狱都实行人性化管理,只要服从管教,不会让你饿着,也不会让你冻着,好好改造,洗新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后,还是奉劝大家一句:“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珍惜自己的自由,好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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