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痛苦的活着好,还是痛快的死去好?

我觉得这个问题要分年龄而论!

如果是一个年轻人,上有白发苍苍的父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孩子,中有爱人的殷切期望,那么,即使活的很痛苦,也应该努力的活着,因为你还有责任,还有义务!

疾病,贫穷,灾难,种种不顺……可能使你痛苦不堪,感觉活着失去了意义,但为了你的家人,为了他们能够心还有所属,心有所望,一定要活着,就像得重病后的复旦博士于娟说的:“ 我愿像一个乞丐――或者干脆就是一个乞丐匍匐在国泰路边,只要能活着看我爸妈带土豆经过。” 人生实在有很多残酷,也有很多无奈,但人从来都不是只为自己而活着。

相同的问题,我觉得如果是一个老年人,活着极其痛苦,生活不能自理,没有质量,要忍受种种疼痛,需要药物维持,还得依靠子女或者保姆24小时照顾,活的毫无尊严,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觉得痛快的死去倒是一种解脱,更是一种幸福!

但,生死何时又能由得了自己呢?想死的人未必能死,想活着的人又未必能活。生死由天命,谁又能左右?探讨这个问题又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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