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8岁女生疑似被老师打到下体重伤,如果是老师,那老师赔偿后还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近期,一位网友在网上爆料,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发生一起校园事故,一名8岁的女孩疑似遭到老师殴打导致下体流血,引起了当地教育局和警察局的高度重视。 根据家属介绍,12月15日时,婷婷老师从自己宿舍中找到遗失的口红,而关于婷婷的伤势,学校方回应:并未是老师打伤,而是两个男孩子用扫帚戳伤。这一说法暂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目前当地民警已经介入此事,一切结果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赔偿了金钱就可以免除法律的制裁吗?那有钱人大把,他们是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呢?

法律是法律,不能用金钱来和解,赔偿是必须的,法律的惩罚也是必须的,殴打未成年人,本身就是犯罪,殴打致重伤……。

轻伤就可以判刑,何况重伤。谁也无法预测这对孩子的身体伤害有多严重,对以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对她的生理心理造成多大的影响。

我认为应该在验伤报告出来后,再量刑。个别害群之马应该绳之以法。

我仍然觉得,绝大多数老师是非常爱学生的,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健康成长,“今日你以母校为荣,他日母校以你为荣”,这句话我一直没有忘记!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老师的行为,就一棍子打死整个教师群体!

但是,这个老师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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