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牵扯这么久,最近又翻供,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被南昌中院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劳荣枝不服,当庭提起上诉;

时年9月23日,江西高院对劳荣枝上诉案正式立案。

今年8月18日-20日,江西高院连续三天庭审。庭审最后一天,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关注二审庭审的朋友会发现,劳荣枝辩护人和公诉方拉锯的点有4个:

一是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三是量刑是否过重、四是一审的程序是否违法。

二审没有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而是选择了“择期宣判”,再结合以上辩检两方的4点分歧“悬而未决”,有没有可能会因此发回重审呢?

先抛开这个个案不说,对于刑事案件二审而言,二审的结果无非有三个,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二审或者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发回重审。

对于二审做出“发回重审”的,需具备一定的条件,简单概括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二是“程序违法”。

再说回到劳荣枝案,南昌中院一审之所以对劳荣枝做出死刑的判决,其关键点在于认定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即与法子英一样,是主犯而不是从犯或胁迫犯。劳荣枝与法子英均被认定为主犯,不分主次地承担责任,一审死刑判决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但一审结束包括二审庭审中,劳荣枝显然对一审认定其为“主犯”的结果表示不服,一再辩称自己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和威胁,也是受害者之一;更是只承认绑架和抢劫,而拒绝承认故意杀人。

不仅是劳荣枝,二审中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也发生了变更,一审中劳荣枝的律师是司法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而为了脱离“主犯”的认定,劳荣枝的家属在二审中为其雇请了吴丹红律师,该律师是法律界有名的证据学专家。

可以看到,吴丹红为了极力改变一审死刑的判决结果,其出发点之一就是从“主犯”和“从犯或胁迫犯”入手,力图改变一审对劳荣枝主犯的认定。

这就是为什么辩检双方会在二审庭审中就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不断拉锯的原因所在,倘若能够证明或者证据链条不完整,无法认定劳荣枝“参与杀人或杀人合谋”,那么仅凭其抢劫罪和绑架罪,大概率是不适用死刑的。

倘若二审中因为吴丹红的辩护或其他原因,使得二审认为劳荣枝不构成“主犯”,或者认定一审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三)款的规定,案件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南昌中院重新审理。

再者,为了达到改判或发回重审的诉求,辩护方除了在劳荣枝“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展开拉锯之外,另外一个着手点就是一审的“程序是否合法”,倘若程序不合法,那么也可以发回重审:

从一审的庭审录像来看,负责审理的合议庭是由3人组成的,而这一点也被吴丹红抓住了。

吴丹红为什么要抓住一审“程序违法”不放?依据有哪些?

倘若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的规定,对于“被告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对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由此可见,吴丹红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之相关规定,以一审合议庭仅由3人组成而提起审理程序是否合法的质疑,其目的就是为了发回重审:

《刑事诉讼法》第238条中规定,对于“(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但是,律界对一审合议庭由3人组成是否涉嫌程序违法,也有另一个声音,比如倘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3条“可由三名审判员或者由三名审判员加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之规定,本案一审在有三名审判人员和3人组成的合议庭的基础上,又是合法的。

因此,对于合议庭到底应由3人还是7人组成,显然还需要江西高院重新认定。但一旦认定为一审3人合议庭“程序不合法”,那么必然会发回重审。

通过以上论述就能理解为什么辩护律师吴丹红要在劳荣枝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程序是否合法”这两个方面进行拉扯了:

即便是只有其中一个获得江西高院的支持或认同,该案就会改判或者发回南昌中院重审,被告一方的诉求也就达到了。

综合以上来说,虽然二审尚未作出判决,但是二审结果无非是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三种情形,而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劳荣枝二审中被从主犯的认定改为“从犯或者胁迫犯”,或者认定一审3人合议庭存在程序不合法的问题,就存在发回重审甚至改判的可能性。

另外,大家现在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可能是二审到底什么时候会做出判决的问题:

关于这一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也就是最晚差不多10月份有结果;但是劳荣枝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同时又有附带民事赔偿,依规可以再延长2个月,或者出现特殊情况时,报请最高法同意后,还可以继续延长。

综合以上规定来看,二审的结果还需继续等待,两个月、四个月或者更长时间才做出最终判决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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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牵扯这么久,最近又翻供,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

不可能发回重申了

一审是死刑,二审就必须审理判决。

二审肯定还是死刑, 最后到最高院,估计还是死刑。

这家伙早应该执行了,已经这么久了也该有个结果了!

一审示弱无效,

二审换了策略,改为示强。

本质都是喊冤,喊冤就不死了吗?

不是那么简单。

除了她全世界都知道她死定了,但为啥还要这么大费周章?

是审给活着的人看的,准确的说是一小撮人看的。

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他们的逻辑很吊诡:

一位还算得体的女士,为什么要跟杀人犯搅在一起,被杀的那些人,难道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如果和她本人关系不大的话,那那个男的被抓住的时候,她为啥不立刻去自首呢?

她也知道自己不清白?

劳荣枝不管再怎么百般抵赖,不管请几个律师都于事无补,证据链完整,都不会改判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律师非常厉害,也不会被改判。因为这个案件关注度太高,影响力太大,如果改判会产生恶劣影响

唯一的区别,就是她能多活这几天

不管法律有多么客观正义,任她劳的律师有多么专业,全国人民已经判她死刑立即执行了。

劳荣枝案牵扯这么久,最近又翻供,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

从二审换律师、劳犯的翻供、家人的高调出镜、及网上舆情等等表现看,辩方这次来者不善!建议调查律师无法天的背景,及劳犯家人最近的密接人员,排除境外势力操纵案件。

劳荣枝案牵扯这么久,最近又翻供,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

劳荣枝在法庭上的表现,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沉着冷静,有逻辑,有条理的发言,知道说什么对她有利,说什么对他她无利,这么大的案件,竟然能够逍遥法外20年,还是一介女流,这能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吗?

就是这么厉害的一个人,现在在法庭上说她是被胁迫的,她是无可奈何成为帮凶的,她是柔弱的小女子,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条条人命被害而束手无策,还说什么自己善良,胆小,知性美,一个善良的人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无辜的人被杀害,而不采取任何行动,还心甘情愿的去做帮凶吗?善良胆小的反义词吧!

劳荣枝案牵扯这么久,最近又翻供,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

劳荣枝案为啥这样轰动,个人觉得争议并不是劳荣枝是否该判死刑或者是否有罪,而是呼格吉勒图案对中国司法审判的影响,没有证据是不能轻易判死刑的,劳荣枝案也是考验中国司法审判严肃性的一次大考,法院是否能坚持底线,以证据为依据,不被民意干扰,做出公正的判决是这个案子的关键

劳荣枝案牵扯这么久,最近又翻供,有没有可能发回重审?

不管是否发回重审,我始终都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会给受害者一个完美的交待。

去年劳荣枝在一审时把自己表现为一朵无辜的白莲花,甚至是受害者,而这两天的二审,我们很明显的感受到劳荣枝的无所畏惧,甚至是态度强硬,藐视法律。为什么会在这一年有这么大的心理变化,我们无从得知,可能是有了家人无条件的支持,或者是更换律师后的有恃无恐,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切都是有根源的。

劳荣枝在二审时态度强硬,很多事情都翻供了,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法子英,她也许是对由于时间久远导致证据不足感到无所畏惧。她一再强调自己只是抢劫,绑架,对于一切的杀人事件,完完全全的否认,这真是个可怕的女魔头。

别说其他的,就冲她在法庭上的藐视法律,这种人就不应该重审,直接判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坚信她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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