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得到怎样的严惩才能给受害者公道,平息公愤?

相信绝大多数看过视频的朋友和我有一样的心理变化:

第一感受是惊恐,“法治社会怎么还有如此狂妄之人”!

随着被打女子受伤照片的流出,转而对女子报以同情,“打人者必须绳之以法,还女子以公道”!

最后,在了解到打人者事后四散逃离甚至有人逃到外地企图规避法律责任,以及几名打人者刑事前科被扒出来之后,感觉打人者应当重判,毕竟劣迹太多、恶贯满盈。

如果我说“9名嫌疑人当处以极刑才能解心头之恨,才能平息公愤”的话,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拍手叫好,但这只不过是自己愤恨之情的感性表达罢了;

法律终究还是讲原则、有标准的,正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法规准绳下给予打人者以惩戒才不失公道,即便愤恨再大,也不能逾越法律。

“无期徒刑”、“死刑”!这些都是我们旁观者义愤填膺情绪的表达,打人者最终将被如何惩戒还要看其行为、罪名、量刑标准:

虽然9人被检察院批捕,但从打人视频来看,9人中根据有无打人行为、打人轻重、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几个方面来划分,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有区别的,或者说量刑有轻重。

视频中,一穿黄色衣服的女子未见有打人行为,全程在店外“观战”,既没有挑事儿,也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她有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只承担治安处罚,甚至是无任何法律责任,除非她是组织、策划、指挥人员;

另一名身着白色T恤的女子,起初在店门口有拿起一把椅子的行为,同时捕捉到可能对受害女子进行了头发上的拉扯,她有可能仅承担治安处罚而不用负刑事责任。

还有一名白衣黑裤男子从视频上看也没有直接动手,而且有劝架和阻拦的行为,也有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

以上三人从参与程度上来看,给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是有的;

不能因为他们被列为嫌疑人就“一棍子打死”,后期还要经过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查、检察机关的审理起诉和法院的判决,任何一个环节确认“无罪”或轻微,都有可能不承担或者承担较轻的法律责任。

至于其他6人,细分的话,殴打他人的程度也不一样,最甚者是最先挑事的陈继志,他几乎全程参与了打人,表现尤为“积极”。

暂且以陈继志为例,大概率承担刑事责任,即便被打女子只是鉴定为轻微伤,只剩下判多久的悬念:

法律有一项原则叫“刑罚相适用原则”,也叫“刑罚等价原则”,简单来说就是罪名是什么,那么就按照刑法中规定的刑期来量刑,既不可突破底线、也不可逾越上限。

举个例子讲,“盗窃罪”根据数额大小、初犯还是屡犯等情节,最低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是无期徒刑。

那么触犯此罪名者,量刑就在“3年以下”和“无期之间”做出,既不可免于处罚,也不可判处死刑,这就是“刑罚等价原则”的要求。

同样的道理,对陈继志的惩罚也依据该原则,关键看他触犯了什么罪名,以及刑法中对该罪名的量刑规定。

陈继志对他人进行骚扰和殴打,被打者因此入院治疗,从前因后果来看,目前他涉嫌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两个涉嫌的罪名是同一行为所致,量刑的时候以刑期最长、量刑最重的那项罪名为准。

那哪个罪名量刑更重呢?现在还很难说,因为还没有见到被打女子的伤情鉴定结果,而伤情程度不同,适用的罪名也就不同、刑期也就不同:

①如果是轻伤或轻微伤,寻衅滋事罪更重,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在“轻微伤”的情况下构不成、在轻伤的情况下刑期是3年以下;

由此,轻伤及以下,陈继志和其他5人,最高刑期是5年,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②重伤及以上的情况下,故意伤害罪最长可量刑10年以下,而寻衅滋事还是5年以下;

因此,重伤及以上,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结:

无论最后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论处,在“刑罚等价”的原则下,5年或者10年已经“到顶”了;无论能否平息你的愤恨,法律已经“尽力”了、“顶格”了。

所以,有些人说“只有无期徒刑、死刑”才能解心头之恨,才能平息愤恨,这样的话只能是我们情绪的表达,最终量刑终究还是要依据法律法规。

当然,以上只是分析这一个案,至于9人中是否在其他案件中有犯罪行为,能否“数罪并罚”,就交给公安机关侦办了,这里就不做分析了。

最后:

大家义愤填膺想为被打女子争取公道的心情很能理解,作为旁观者,我也有一样的心情,一样的感同身受。

但法律就是这样,不能因为大家有情绪就突破底线或上限来量刑,“刑罚等价原则”对于任何案件都是适用的。

说了这么多,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大家对9名嫌疑人最终的法律责任有所预期,千万不要等结果出来之后感到“失望”,又引起对司法机关或者办案人员的质疑。

总体来说,该案件影响广泛,大家都在盯着呢,目前该案已经交由廊坊广阳公安侦查,异地用警、异地审判也是为了规避一些问题,从而做出对打人者、被打人双方都满意的一个结果或判决。

耐心等等吧,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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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得到怎样的严惩才能给受害者公道,平息公愤?

我相信如果我给出类似“9位犯罪嫌疑人至少判处无期徒刑,打得凶的人应该判处死刑”的答复,大家一定会拍手称快,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还受害者公道,平息公众的愤怒,但这种回答除了利用人们的情绪吸引眼球和流量外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既不可能实现也偏离了客观公正。

最可怕的是如果最后的审判结果没有达到大家的预期,那么公众可能会失望、会将矛头从打人者转向司机机关、会丧失对有关部门的信任。

因此,事先声明我的答案可能不会让大家读起来有爽快感,更不是情绪的发泄,我也不会刻意迎合网友们的情绪胡乱分析,只会以客观事实以及河北警方的通报为依据进行分析。下面进入正题,施暴者们到底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9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经被廊坊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会在异地起诉、异地审理,这表明了河北省对于此事的重视。指定管辖的目的是排除一切可能影响案件审判的情况发生。

批准逮捕是要有案由的,这次的案由为寻衅滋事,有的朋友说为何不是故意伤害呢?因为整起案件不一定构成故意伤害。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受害人达到了轻伤标准,加害人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否则最多只能用治安处罚法来处理。在对伤者的司法鉴定还未出来时不可能贸贸然以涉嫌故意伤害逮捕,万一受害人的伤势没有达到轻伤标准,犯罪嫌疑人也就未构成故意伤害罪,这就比较尴尬了。

另外一方面,从视频中能够看到,至少有2-3人并没有动手,没有动手就不可能以故意伤害罪逮捕、起诉,要抓他们只能以其它罪名。

说完所涉罪名分析一下具体刑罚。

故意伤害罪最高是能判处死刑,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该罪名主要是根据受伤者的伤情决定最高刑罚。

具体来说,受伤者为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受伤者为轻伤的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受伤者为重伤的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伤者死亡、残疾或者犯罪者有其它加重情形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本案中的4名受害人里有两人住院,她们的伤势较重,但从媒体报道出的情况来看最多属于轻伤标准(注意,司法鉴定中的轻伤和日常生活中的轻伤概念不同,咱们感觉挺重的伤极有可能刚达到轻伤一级标准)。

这么一来打人者的顶格处罚为有期徒刑三年;没有动手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够不上故意伤害罪。

再来看另外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不管动不动手都能构成这项罪名,只不过是主犯还是从犯的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话可以判处5年至10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换言之,顶格处罚之下打人者最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如果没有够上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情形,顶格处罚只能判5年。

没有动手的从犯比主犯轻一些,估计也就在1年至3年之间,初犯者还有被判处缓刑的可能。

以上分析也许会让处于愤怒之中的网友们暂时无法接受,但法律就是法律,不被情绪所左右,不管是判罚5年还是10年均是考虑了该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从而进行了顶格判罚。

当然,最终的刑罚并不是一定就不会超过10年,因为警方可能会在处理本案时查到犯罪嫌疑人的其它案件。

比如,假设某犯罪嫌疑人除了参与烧烤店打人外之前还有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其它更加严重的行为,那么数罪并罚一起判了会让刑罚超过10年。

但这是两码事,与本次案件无关。更加重要的是目前警方并没有公布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其它犯罪行为,分析时自然无法将其考虑在内。

有的人说判得太轻了,前文也讲过,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司法机关不能超出法律范围进行审判。大家的怒火可以理解但也要了解刑法讲究罪刑相适应原则,犯了多少事接受怎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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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得到怎样的严惩才能给受害者公道,平息公愤?

唐山烧烤店事情发展到现在,虽然还没有个具体的说法,但受伤女孩的情况如何,才是大家最关心的

只不过这个社会还是有正能量的,不少网友虽然没办法在这件事情上做出更多的贡献,但是却在医院附近的花店,订购了很多的鲜花,并让商家写上了不少鼓励的话,希望这几个女孩能早日康复

只不过让人遗憾的是,不论是花店的工作人员,还是亲自去探望病情的网友们

只能把花放到监护室的门口,却根本见不到受伤的女孩

因为根据医院的说法,现在因为特殊时期,采取封闭式病房管理,谢绝探视。

虽然说这个说法没有什么问题,病人的隐私也是不便透露

但都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了,别说伤者了,连伤者的家属都不露面,的确是相当值得探讨的问题

现在一直不知道被打女子的身份。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她们的家人在身边没有,大家看着好心疼

目前为止:医院、伤者、伤者家属等都没有露面和发布最新消息,这样不觉得反常吗

不知道医院遮遮掩掩为了什么?公布受伤女孩的伤情,给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事情进展的各界人士一个真实的通报很难吗?

当然也有人称,科室医生不能随便发言,医院有专门对外发言的部门,再说伤情鉴定也不是医院能做的事情,医院只能进行救治,面对媒体采访这样做无可厚非

只不过四人被打,两人看起来不重, 一人重伤 一人轻伤

四人到现在为止只有一张照片和一段录音 (从没有在镜头面前出现过)包括两个看起来不重的人

重伤的女孩虽然没生命危险,但两个看起来不重的女孩却不发声,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了?

被打的女生怎么着都不会是轻伤,打人者都累得叫了救护车,肯定很严重

越是遮遮掩掩越会让人失去信任!嫌疑人的信息不公布是怕对审理案件有影响,伤者情况不公布,是不是伤情太重怕引起更大的民怒?也不对啊,不是说是轻伤吗?

你要说网友不能进去,那没问题,甚至连记者也进不去的话,那是不是太让人意外呢?

有女子勇敢上前阻止,援护陌生女孩,依然被打倒在地!一个女孩被推倒后脑着地磕在台阶上,半天爬不起来!视频里好像都有女孩头磕地的声音,听着都疼得慌

但众多网友和媒体,貌似除了能送点东西之外,真的没有什么具体的办法能帮助她们

打个比方,如果10个人都想着处于弱势而放弃,选择冷眼旁观,那么歹徒更嚣张;如果10个人都冲上去,10个人的力量我想至少可以有威慑力让歹徒有所收敛,以减少对女生的伤害。为那奋起反抗的女生点赞,那些冷漠的无血性的自求多福,如果歹徒不消失,有朝一日自己家的女性遭受如此惨烈情况,估计他们能做的只有抱头痛哭而无还手之力。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女孩们的最新消息呢

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得到怎样的严惩才能给受害者公道,平息公愤?

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得到怎样的严惩才能给受害者公道,平息公愤?

这种案件,依法严惩就是了。

从已经公布的案情看,这帮人涉嫌两个罪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话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话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例如致人严重残疾或死亡,那么不排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如果按寻衅滋事罪处理,一般情节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来讲,这次打人事件,很可能有受害者会被鉴定为重伤(面部明显的毁容或者身体其他部位严重的、不可恢复的损伤),那么这帮歹徒很可能是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考虑到具体情节,主犯最重量刑在十年左右。

另外,不排除这帮人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查出以前未受到处罚的其他刑事犯罪,这样的话就会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更重的刑罚。

例如,假定这次故意伤害,主犯应当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另外发现以前有故意伤害案件应当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那么最终数罪并罚的结果是,在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最重十年+四年=十四年有期徒刑之间酌情量刑,不会低于十年也不会高于十四年,基本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总之,这帮人飞扬跋扈惯了,以为自己天下第一,这次真的摊上事情了,不老老实实坐几年牢无法给受害者公道,也无法平息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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