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凌晨,一男子驾车撞死一条未牵绳的搜救犬,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事后驾驶员被追责,因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而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证被扣12分,处1500元罚款。
狗是人类的朋友,在农村,狗被用来看家护院;在城市,狗被当做宠物,狗与饲养人之间往往会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那么一旦在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驾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呢?
首先,肇事逃逸的构成要素“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注意,这里所说的“法律追究”既有刑事层面,又有民事层面,既包括刑罚、拘留、罚款、扣分,又包括民事经济赔偿。无论逃避何种“法律追究”,均涉嫌肇事逃逸。
同样,不少人心理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撞人逃逸后才涉嫌“肇事逃逸”,实际上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无论是撞了人,还是撞了猫、狗等宠物,甚至是撞了绿化带、电线杆、隔离带、墙壁等,只要是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公私财产损失,不停车处理而直接驾车离开,都涉嫌肇事逃逸。
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具体到撞伤或撞死狗狗,对于饲养人而言,狗狗是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符合上述“财产损失”的范畴。
因此,撞死一条狗后,直接驾车离开,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的关键点在于:
1,假设狗有饲养人,也就是属于某人的个人财产,无论狗价值多少,都给其造成了财产损失,驾车驶离就涉嫌肇事逃逸;
2,倘若狗没有主人,是流浪狗,那么不属于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的财产,交通事故没有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也就不构成肇事逃逸。
下面我们结合一个实例具体说明一下:
凌晨撞死搜救犬,驾车直接离开,被认定为主责,扣12分、处1500元罚款2020年3月3日凌晨,寻乌县一男子驾驶白色车辆行驶在公路上,突然前方出现几条未牵绳的、在马路上奔跑的狗,男子刹车不及,当场撞死一条狗。
事故发生后,男子并未下车处理,而是直接驾车驶离了事故现场。
狗的主人在发现事故后,报了警,交警方面通过调取事发地点的监控第一时间锁定了肇事车辆,并联系车主处理。
事后经认定,该狗是寻乌县蓝天救援队的一条搜救犬,经过特殊训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交警在处理事故时认定,狗的主人范某在凌晨的马路上遛狗,但并未牵绳,未尽到保管、看管义务,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驾驶男子未确保安全行驶,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驾车离去,构成交通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
最终,驾车男子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狗死亡的损失,赔偿狗的主人,同时被以“肇事逃逸”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计12分的处罚。
此类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有人可能会有疑问,狗的主人在遛狗时没有牵绳子,同时各城市都要求凡是饲养狗狗就应当办理“狗证”,狗在路上并不具有“路权”,因此狗的主人也应当负事故责任。
这种认识并无错误,在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时,对于双方事故责任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狗拴了绳子,驾驶人逃逸,则驾驶人全责
狗如果有“狗证”,主人在遛狗时拴了绳子,那么饲养人就没有责任,而驾驶人“肇事逃逸”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赔偿狗死亡的损失的同时,还会被计驾驶证12分,处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更为严重的则会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狗没拴绳子,驾驶人没逃逸,则饲养人全责
如果狗狗没拴绳子,那么违反了相关规定,驾驶人正常行驶,在发生事故后积极下车处理,则驾驶人无责,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此种情况下,饲养人还需要承担车损方面的损失。
3,狗没拴绳子,驾驶人逃逸,驾驶人一般认定为全责、饲养人次责
相较于“没拴绳子”而言,逃逸是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驾驶人一般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饲养人负次要责任,就如同上文中我们说到的案例一样。
遇到这种事故时,应当如何处理?有些司机开车上路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撞上的只是一条狗而已,又不是人,因此直接驾车驶离了。
其实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虽然在狗的价值不是特别巨大的前提下,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还是要被扣分、罚款的,严重的还会被并处拘留,得不偿失。
遇到该类交通事故的时候,正确的做法应当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停车,查看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将车辆挪移到不影响交通的边缘位置上,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2,无论是否确定狗是否有主人,都应当报警,假设后期无法寻找到狗的主人,或者认定为流浪狗,那么一般会撤案处理,不计分不罚款;
3,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担后期车损、饲养人的损失;
4,切记一点:千万不要驾车直接离去,否则既避免不了赔偿狗狗死亡的经济赔偿,同时还会因“肇事逃逸”而被罚款、驾驶证计分。
写在最后:综上,对于开车上路撞死一条狗的交通事故,千万不要直接驾车驶离,即便是在没有狗饲养人在场的情况下,一定要先报警处理,由交管部门调查狗是否是个人财产,如果是流浪狗,那么肇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狗是有主人的,那么由保险公司负责调解赔偿即可。
假设直接驶离,那么逃避不了赔偿责任,而且因为“逃逸”行为的存在,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自己也会因“逃逸”而被计分、罚款。
其实不单单是针对狗、猫这类宠物,对于公私设施,比如绿化带、路灯杆或私人的墙壁等,都适用以上处理原则,万不可麻痹大意。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个人看法:
如果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在国道,省道,县道等,不小心撞伤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应该不算肇事逃逸。这是因为:公路是跑车的,不是跑猫狗的!
如果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国道省道县道,不小心撞死了一条野狼,野猪,毒蛇,等野生动物,直接开车离开的话问题可能很严重,这就不是肇事逃逸那么简单了。有可能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有可能会以故意伤害,致死野生动物罪。除违反交通肇事罪外,还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两法并罪的话,有可能告别夫妻一方,到高墙内吃几年免费的午餐了啊!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高级动物开车撞伤撞死了野生动物,因为一个是家里生的,一个是大自然野生的。
换句话说:假如野生动物开车撞死了高级动物,不负任何法律法规责任的。开车直接离开也不算逃逸,也理直气壮,理所当然。野生动物撞到谁,咬到谁,毒死谁,咬死谁,都该高级动物活该,倒霉,命该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高级动物制定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因为野生动物没有制定:高级动物保护法。所以说野生动物伤害高级动物,不用负任何高级动物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责任的!
俗话说:神有神道,鬼有鬼道,妖有妖道,魔有魔道,猫有猫道,狗有狗道,人有人道,车有车道,官有官道,商有商道,民有民道。各行其道,互不侵犯,互不干涉,相互信任,相互尊敬,才能相安无事!
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国家法律规定,狗🐶出门必须有人牵领。
别人家狗是别人的“财物”,被撞死,开车致使他人财物受损,没有理顺解决,就开车离开是一种“逃逸”行为,但“逃逸”有别与其他情况的车祸逃逸,一般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与狗的事故确实也遇到了不少。因为大家都把狗当做好朋友,但是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有些问题是比较难解决的。
我给大家详细地讲一讲。
撞了狗是交通事故吗?在日常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司机提出质疑。
机动车把人撞了算交通事故,机动车把车撞了算交通事故,机动车把狗撞了,交警有权管吗?
这个问题的话,有点尖锐。
那么我准确地给大家回答一下,狗如果有主人就算交通事故,狗要是没主人,就不算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的定义里面,有一条就是必须造成财产损失。狗要是没主人的话,交警就可以视为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就不是交通事故。
应该如何处理?在道路上,机动车与狗发生碰撞,一般情况下都是狗没有被牵绳子,没有主人约束,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咱们机动车驾驶员应该立即停车,千万不要驾车离开。
曾经有一个案例,一辆机动车在农村小路上将狗撞死。这个司机是比较小心的人,报警之后在事故现场,等了将近两个多小时,都没有见到主人,交警最后做了撤案处理。
但是司机驾驶员没有停车,直接将车辆开走。狗的主人一旦报警之后,作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肯定是要按肇事逃逸认定的。
肇事逃逸我们先了解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逃避应承担的责任,驾驶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或者遗弃机动车在事故现场,只要构成以上的要素,机动车驾驶员就可以认定肇事逃逸。
狗是有主人的,造成了狗的主人财产损失,驾驶员离开事故现场,肯定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的处罚非常严重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除了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重新进行理论考试,在交通事故中肯定是要承担全部的赔偿。甚至一些驾驶员,因为肇事逃逸被拘留15日以下也是有可能的。
肇事驾驶员的处罚还有一个1000~2000元的罚款。希望咱们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先别跑,如果狗是没主人的,这就不是交通事故,你就不用承担责任。一旦有主人的,虽然说他没有拿绳子牵着,但是你驾驶车辆离开了,交警肯定会认定你肇事逃逸的。
狗的民事赔偿
狗的民事赔偿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是一个难题。在一些案件当中,狗的主人提出的赔偿,都是天价的。但是在实际处理民事赔偿过程中,对狗都赔偿价格一般是非常低的。
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参考狗的品种,进行一个市场上的估价。
有的人可能提出他的狗饲养期间,花费了很多少钱,但是这个都不在赔偿考虑范围之内。
我举一个案例一辆机动车将狗撞死。报警之后,交警认定狗主人承担的是次要责任,因为没有牵绳子。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的是主要责任。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交强险有一个最高2000块钱的财产赔偿。在调解阶段,保险公司提出赔偿1000块钱,狗的主人坚决不答应,提出低于2万块钱不谈。
这起案件狗的主人,最终将机动车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参考这条狗的市场价格,认定赔偿1200块钱,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民事赔偿的调解方法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的就是直接损失,对于狗主人提出的一些间接损失,不予考虑在内的。希望在发生事故后,大家可以坐下来进行调解,一般情况下不要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这样会让大家耗费的时间有点多了。
双方当事人调解,可以选择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赔偿调解,也可以选择让事故民警进行民事赔偿调解。
刚开始,狗的主人可能都会情绪比较激动。
多调解几次,一般都能达成协议的。
我的个人建议在这起案件中,狗是有主人的,如果你驾驶机动车离开了事故现场。那肯定是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在实际生活中,狗要是没主人,那么我们就可以视为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就可以不按交通事故处理。
希望咱们机动车驾驶人发生此类事件后,在事故现场报警,等一等再说。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问: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不算。因为题目上说了,这是"公路″,公路是跑车的,不是不是跑狗的。
更重要的是,狗不是人,是畜牲,车撞了人,不管人有理没理,车都不能跑,因为是以人为本。车在跑车的公路上撞了狗,不赔它不怎么,因为狗上公路会影响交通行驶,撞了它算肇事更会造成交通拥堵,走了就不算逃逸。
如果车在胡同里撞了狗,就不能跑了,跑了被逮住就是逃逸,人家狗在自家门口休闲你给人家撞死,你就应该赔偿,跑了就是不道德,就是逃逸,被逮住就不是光是赔狗的事了,更要赔礼。
事实上,在公路上每年被车轧死的猫狗无计其数,没有一件会被交警立案算肇事逃逸的。
这就说明,在公路上撞死狗后开车离开,不算肇事逃逸,如果算,案件就多了去了。
公路上驾车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算不算“肇事逃逸”?
如果不能证明你不知道撞死了狗,那就算逃逸了。在交通事故中狗属于财产,虽然有些爱心人士(爱狗人士)眼里,狗比亲儿子还亲,但是在法律眼中,交通事故里的狗只能算财产损失,不要和我说什么“狗狗也是一条生命”之类废话,交通事故中只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两类,狗不算财产,总不能算人吧。言归正传,既然撞死了狗那就是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那直接离开就是逃逸了。不过法律要讲究证据,如果你有对你有利的证据那也可以不承认逃逸,比如你是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撞死了一只黑狗,那你就有理由说你不知道撞到狗了。其实撞到狗完全没有必要逃走,把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就行了,他们有专业的法务替你处理好的,你自己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不用操心。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