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你确定法院已经判你偿还30万了?
日常生活中,通过借贷的方式向他人借款用于资金周转是很常见的事。然而,其中的隐患也是很多的,而且隐患往往会成为后期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其中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金额不一致,比如借据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
遇到这种情况时,债务人难免会“头大”,本来就手头拮据,如今还要偿还多于实际到手的借款,换做是谁,都是十分不情愿的。
那么遇到这种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时,法院会如何判决呢?会单纯依据借据金额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吗?
借据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时,法院如何判决?在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中有如下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对于签订了借据或欠条的借款,本金的认定标准很简单,一般借据或欠条所载明的金额即为本金,债务人据此承担偿还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的义务。由此看来,对于30万借条却只实际借到11万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是要偿还30万的,即以借条载明的30万为准。
但是,以上说的只是“一般情况”,现实中,不乏出现通过胁迫、威逼利诱等方式逼迫债务人签下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情况,有时候也会出现借条签订在先,但实际借款金额未完全到账的情况。对于以上情形,把“借据、收据、欠条载明的借款金额认定为本金”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更有失公允。
那么对于该种特殊情况,债务方和债权方就实际借款金额产生分歧时,法院应当如何认定实际借款金额呢?
司法实践中,当出现借条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时,应初步判断出借人主张的借款事实是否具有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即法院不会简单的以借条金额为准,而是保持合理怀疑,这时就需要出借人进行进一步的举证,这也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比如出借人坚持借款金额与借条金额完全一致,此时就需要他出具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凭证、人证或者给予现金的相关证明等,法院同时会要求出借人对款项来源、款项的交付过程等事实和细节进行说明并加以印证,若出借人无法提交相关证据、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或者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陈述中有明显违背常理的地方,则借据金额就不能被认定为实际借金额。
举个现实中发生的例子:王某和刘某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刘某在2015年的时候开了一家饭店,该年10月份,刘某以饭店经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朋友王某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了5万元的借条。
借条签订后,王某以转账的形式给刘某转了4万元,同时表示剩余的1万元,王某后期会向他的朋友借一下,之后再转给刘某。但实际上,后期王某仅以现金的形式又借给刘某3000元,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据金额之间有7000元的差额。
债务到期后,双方就实际借款金额产生了分歧,王某坚持出借金额是5万元,而刘某坚持是4.3万元。双方为此闹到了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让王某出具现金借款1万元的证据,而王某表示,这1万元是他向另一个朋友通过现金的方式借来的,后期又以现金的方式给了刘某。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是王某从朋友处借来1万元,再转借给被告,显然不符合常理;二是王某迟迟不能让朋友出庭作证,即“举证不能”。据此,法院对于王某出借5万元的金额并未采信,判刘某只偿还4.3万元的实际借款金额。
这就是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实际应用,出借人拿不出实际的证据证明借条中载明的金额为实际本金,那么借款金额就要依据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
这样的例子,现实中不在少数,如果出借人追要高于实际交付金额的借款,本质上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接受借款的一方应当先报警处理,让警方先去调查事情的真相。如果警方调查过程中出借人提起了要求归还借款的民事诉讼,那么债务人完全可以向法院说明已经报警的事实,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当警方调查结束后,民事诉讼才能开启。
综上来说,“实际交付只有11万元,而借条金额却高达30万,法院判债务人依据借条金额偿还30万”,这基本上是不现实的,除非出借一方真正提交了能佐证的其他证据,资金来源、款项交付的细节也说的通,不存在疑点,如此法院才能做出如上判决,而债务一方也是“赖”不过去的。
写在最后:综上,对于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条金额不一致的,法院在裁决时并不会一味地依据借条金额来判定实际交付金额,而是需要保持合理怀疑,并同时要求债权方提供交付的有效证据,并对相关细节进行说明解释,在证据齐全、逻辑贯通的前提下,才能以借条金额为准,否则只能按照实际交付金额为准。
通过这一事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借据、借条、借款合同是债务人、债权人的双向保障,在书写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明借款人、出借人、利率、借款期限等相关事项,同时最好采用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资金,以此留下“交付痕迹”,这样才不会出现“赖账”的情况。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欠别人11万,为什么打了30万欠条?
在正常的情况下,欠别人多少,就打多少欠条。你是何故,打的欠条比欠的多出19万。用老百姓话说,你傻呀。你又为啥多打了19万呢?我分析可能有如下原因:
1,受暴力胁迫,被对方逼着写的。
2,喝完酒,神志不清,稀里糊塗写的。
3,对方放高利贷,利滚利,多出19万。
4,你让对方抓住了什么把柄,你也知道利害关系,"聰明的"你主动加了19万。
5,你财大气粗,不差钱,随意写的多出19万。
6,马大哈,脑袋瞬间短路,写完没检查。
如果受暴力胁迫,多打的19万不算数,还要追究暴力者的责任。法律不保护超过银行正常贷款利息4倍的利息,你只可还银行正常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部分可以不还。
至于喝酒写的,有把柄让人抓住,自已主动多写的,不差钱随意写的,马大哈写完没检查等等,只要你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就可以认定你打的欠条有效。
你说欠别人11万,打欠条30万,法院判你还30万。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根据的。法院对欠条的真实性会认真审查的,在审理过程中,法庭调查阶叚,原告会举证,被告也会质证,经过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对欠条的真实有效性是有定论的。究竟你欠别人多少,不光听你所述,法院还要调查,听取对方的意见,调取有关证据。
你问怎样维权?
如果你对一审法院做出还30万的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上诉。上诉就是维权。还是那句老话,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不足不利,面临的仍将败诉。
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这样借来的钱大部分是不会还的 ,打官司又能怎么样 ,家里什么也没有 ,最多拘留15天 ,一年拘留一次又怎样?你10万块钱永远要不到 !
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欠了别人11万元,打了30万元的欠条,法院判你偿还30万元,如何处理,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民法典的抗辩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分为狭义的抗辩和抗辩权,其中狭义的抗辩是指对抗的部分事实或者全部事实的不存在,没有发生,而抗辩权是指对对方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抗辩行为,即对权利义务的不履行。
比如,你说的欠款11万元,但却打了30万元的欠条,就说明欠条内容中,有19万元的数额是不存在的,这19万元的不履行就是狭义的抗辩。如果其余11万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除斥期间,你就可以行使抗辩权,来对抗履行。可见,法院是支持你行使狭义的抗辩和抗辩权的。
对民事诉讼来说,民法典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说,对方说你欠了30万元,就拿出了30万元的借条,这就是向法院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果再把该笔钱款交付的证据提供给法院,那这个案件就坐实了,你必须败诉,只能向对方偿还欠款。
如果你承认只欠对方11万元,那其余19万元就是虚构的,你就需要提供对方给付你11万元的证据,也需要提供对方欺骗你签订欠款19万元的证据,这样才能将11万元欠款的证据坐实,也能够将19万元欠款的证据对抗掉,否则就只能败诉。
所以,你要想打赢这场30万元欠款的官司,就只能搜集好相关的证据,来对抗对方提供的30万元欠款的借据证据,否则就只能败诉了。败诉面临的就是强制执行,别的真的帮不了你,无能为力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平时只听说别人给咱们挖坑,今天真是长见识了,遇上了一个自己给自己挖坑的人!并且挖好以后还心甘情愿的跳下去了!你是有什么短在别人手里还是脑残?明明借款11万为什么要写30万的欠条?更可悲的是自己做了那么蠢的事,还去法院解决问题!要不就是你家里钱太多了花不完了?30万还嫌少还得赔上一笔诉讼费!就是真有钱也没有这么折腾的,哪怕你扶贫助残,他也会受到别人的尊重不是吗?你这从哪方面想也解释不通!是人都会犯错,欠条写好以后为什么不好好看一下?糊里糊涂的就交到了别人手里?真是傻子他妈给傻子开门,傻子到家了!出现了这么低级的错误,为什么还要坚持上法院打官司?那根本就是一个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你也算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了佩服!说了半天还是帮你支一招吧!带上录音笔,去找对方协商解决!解决问题的同时多和他说几句,说的越详细越好!然后揣着录音笔重新去法院起诉!你肯定能赢!最后别忘了给我这个狗头军师,意思意思哈[大笑][大笑][大笑]
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我认为,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你欠别人11万元,为什么打了30万元的欠条?这原因可多呢,在这你不表白清楚,也就难以断定法院判的是对还是错?才能找出该怎么办的法子来!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