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章某为某银行保卫干部,因工作需要,依法配有五四式手枪一支。章的朋友李某想“见识见识”。章违反规定将手枪带回家,向李炫耀。章忘记了其刚执行完保卫任务,手枪扳机保险已经打开,而且枪里还有一颗子弹未卸下。章想吓唬吓唬李,将枪口对准李,并扣动扳机,李中弹而亡。

谢悟空邀请!两种犯罪都是态度问题。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是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由于个人失误造成的犯罪。

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事先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所预见的情况下,对自过于自信处理问题而造成的失误犯罪。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预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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