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说一下我这里真实发生的案子,和这个一模一样,死者是我朋友的朋友,我们都比较熟悉,从头到尾都一直有关注,所以个人认为很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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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时轰动我们这个小地方

这个案件是2年前发生的,当时听到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可思议,因为出事的前几天,我们还在一起撸过串…

死者是我朋友的朋友,姓张,我就用张强来代替吧,毕竟张强这个名字在东北还是挺多的。

事情要从头开始说,张强是我们这夜班的出租车司机,他上夜班,白天是凶手上。我们这夜班交车是早晨,一般6点前交车。

张强和凶手两个人都是同一台车司机,一个白班一个夜班,时间久了,很多时候凶手会让张强去他家吃个早饭,也比较方便交车。这一来二去的,张强不仅交车,而且还代替白班司机照顾他妻子,而且据说已经有好几年了。

事发是同小区的一个网友,他在论坛上发布了一个帖子,说某某小区的出租车司机,夜班司机不仅交车,还上门服务什么的。

结果这事就闹得满城风雨,明眼人都知道肯定是有问题了,然后白班的出租车司机就让张强去他家,当面说清楚。

沟通的时候呢,三人都在凶手家,一起吃饭的时候谁也没提这个事。但是吃饭的时候,凶手妻子给张强夹菜了,这个事触怒了凶手,等张强出门的时候,他就拿着家里的菜刀,追了出去,在走廊里砍了张强17刀,全部都在头上。

据张强的妈妈说,菜刀都卷刃了,人都辨别不出来了。

凶手自己报警并且主动承认错误,没有逃逸

事后其实我们就都知道了,坊间可以说都有听闻,凶手是自己报警的,并且主动保护了现场,他这属于自首,并且事出有因,因此没有被判死刑,判了17年。

其实17年就很长了,对于一个快要40岁的人来说,即使减刑也要10年左右,那时候出来50多岁,没钱没房子,也确实挺惨的。

在这里也劝大家,什么都可以做,就是不能违法,感情不再就放手,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错误让自己难过。

张强会后悔吗?肯定会后悔,人在弥留之际会有20多秒的时间来回忆。至于凶手,他也一定会后悔,毕竟自己最好的十多年都在监狱中度过…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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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这件事呢,首先就要说你堂兄的不对了,给人戴绿帽子,无论是道义还是法律上都是错误的,但造成人员伤亡,这个事情也就变了味了。之前,也有捉奸打死人的案例,我根据几个案例来说明是否会被判刑!

案例1

由于路小宝常年在外务工,与妻子聚少离多。邻居胡大则渐渐对洪梅产生了异样的情愫,洪梅身上散发的成熟女人的魅力让胡大则迷恋不已,从最开始的串门到说挑衅的话,继而动手动脚并露骨地要求与洪梅发生“那种关系”,洪梅对此严词拒绝,但架不住胡大的软硬兼施,再加上自己内心深处也有那么一点寂寞和渴求,2009年,路小宝的妻子红梅与邻居胡大则发生了关系,随后这件事传到了路小宝的耳中,他随即辞掉工作,回到老家找他们理论。

路小宝最开始原谅了妻子,妻子也答应不再与胡大则联系,结果胡大则不愿意接受,趁路小宝买菜之际,再次上门找洪梅,买菜回来的路小宝看到妻子与被人躺在一起,几年的怒气一下就上来了,抄起木棍就打,直到对方不能动弹,路小宝才停手。后来路小宝哥哥赶到现场,立即让其报警,并自首。

最终法院判处路小宝:故意伤害罪,服刑10年。

案例2

2013年,安徽芜湖,张三(化名)的妻子春玲(化名)与张四(化名)发生婚外情,这事被张三知道,经过调解,两人也逐渐冷静下来,不再提及这事。不久后,张四的母亲因为出轨的事辱骂春玲,张三气不过,遂对张四产生怨气,在商店买了折叠刀,伺机报复张四。

一天,张三发现张四独自一人在外,拿出折叠刀从背后连捅张四数十刀,随后被赶来的村民制止,并在其姐夫的陪同下向派出所自首。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张三因其妻子与被害人张四有婚外情从而对张四产生怨恨,遂准备作案工具伺机报复,后持刀连续杀害张四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情况,判处张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张四家属赔偿3.1万元。

胡侃乱说

上面两个案列还是挺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偶发性,一个是预谋性,就看杀害你堂哥的人究竟是处于何种目的,如果是预谋性的话,那肯定是重判刑。

当然,也呼吁各位网友,在生活中一定要管好自己,不要让这些家庭悲剧再次发生!

谢谢阅读,祝您心明眼亮~

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凶手不会判死刑,因为你的堂兄有错在先,也不道德,破坏了风俗良序。可能要判十年左右吧。

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从跟别人老婆勾搭上那一刻,就要做好被弄死的准备,自古奸情出人命,这是非常有道理的,色字当头一把刀,已经说明了问题,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有风险的,但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呢,所以说被杀死并不奇怪,因为你动了一个男人的最后底线的尊严。

当你动别人老婆的时候,你就已经一只脚踏入鬼门关,但是你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欲望,内心充满了侥幸的心态,直到最后的东窗事发,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回旋的余地,也许这个死者会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勾搭别人的老婆,为什么要破坏别人的家庭,但是天下并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选择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勾搭别人老婆虽然说是道德上的事情,因情杀人这是法律上的事情,所以杀人者虽然事出有因,但是犯罪了就是犯罪了,追究刑事责任是肯定的,当然在追究责任的情况下会考虑到事情的起因,死者自己承担有巨大的过错,是导致这次事情发生主要原因,所以在判定情节上会采纳进去,至于判多重,这个其实要看法官而不是我们。

如果我们的意见能作为判定的标准,那这个案件就好说多了,勾搭别人老婆这种事情是最让人瞧不起的,所以就算是死了也不会有人同情,至少少了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感情杀人这种事情,最终的结果有可能是无期,也有可能是死缓,直接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死者自己存在重大过错,这就是原因。

其实杀死对方的这种做法虽然可以泄愤,但是自己也会被搭进去,为这种人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为这种女人把自己搭进去也完全不值得,最解恨的做法其实并不是杀人,杀人是鲁莽的行为,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没收对方的武器,让这种人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 对于这种给自己老公带绿帽的女人,休了以后让对方身败名裂。

看过俄罗斯有一个惩罚出轨偷情的新闻,一名女子发现自己的老公跟其他女人有染,她就偷偷的把自己老公经常使用的润滑剂换成胶水,在自己老公跟其他女人偷情使用的时候,由于是胶水导致两个偷情的人下体黏在一起分不开,最后打电话给消防员来解救,消防员来之后声明自己帮不了他们,让他们找医生,最后送到医院让医生解决,丢人丢到家了,这个惩罚的方式很有教育性。

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你堂兄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这让人想起了武松杀潘金莲西门庆,历史上有多少宰杀奸夫淫妇之事,让人愤嘘慨叹。这种狗男女,道德沦丧,形同猪狗,为天理人情所不容。

但是情不是法,理和法有时也不兼容。法是建立在公平正义之上,但还有一个功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你不能有了奸夫就去杀就去剁,那样就乱套了。所以你堂兄被姘头老公所杀,其老公解了气,但同时违了法,示情节或按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处理。

但因为奸夫做恶在前,恶贯满盈,所以我认为凶手是判不了也不应该判死刑的。

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这案件不是我能说了算,要根据当时案发情况,经警方取证查实确认后,法院会依法判决。若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肯定是判死刑。如是发生争执中有互攻或其它事情发生,视性质依法定性,再依法判决。杀人嫌疑人如属精神病就不会负刑事责任;杀人嫌疑人有精神病史或间隙性精神病的,经查实在行凶时没有发发病,行为完全能够自控,按正常行为人一样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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