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一男子交通肇事后逃逸,事后将肇事车辆掩埋在自家后院,你怎么看?
这样的逗比幸亏是伏法了,不然指不定做出什么让人惊掉下巴的事情来。3月8日,大荔县辖区石沙路,霸一村路段发生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者试图将肇事车辆掩埋并丢弃作案工具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事故中队迅速出警,经过多方的走访调查,视频监控,不间断的排查与搜寻,大范围的张贴宣传单。最终,嫌疑犯面对强大的压力俯首,由其父亲自首并代领警察前去抓捕,成功侦破“3.8”交通肇事逃逸案。
事情经过2018年3月8日19时40分,事故中队民警接报警称:“在石沙公路霸一村东口处,一辆小轿车将一行人和一辆电动车撞倒后逃逸,有人受伤,请处理。”接警报警后,中队吉利赶往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并将情况向中队领导进行汇报。
因事发在夜间,嫌疑人以为跑了就抓不到他了,没成想现在的监控和破案技术这么强大,通过车体撞下来的碎片对比车型。通过车型对比时间,车牌号等。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点一点案件就浮出水面了,面对警察的“咄咄逼人”,嫌疑人的父亲坐不住了。主动的去交警队报案并代领警察来到家里指认作案工具。
嫌疑人称,撞倒人,比较害怕紧张,心想着黑天就跑了,结果看到案件进展太快,还是决定主动投案算了。驾驶汽车至人伤残而跑路的情况,属于逃逸罪,可以判3--7年,真是一时冲动酿成了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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