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通奸三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告对方通奸罪吗?

首先,非常明确地告诉题主,你所说的通J罪,现在已经完全不存在了。所以,你想告对方通J罪,根本是不可能的了。

在我们国家旧的《婚姻法》里,确实是有过通J罪这条罪行和罪名的。过去,对于均有家室的男女之间自愿发生关系,按照过去的《婚姻法》,男女双方的行为确实是会被判定为通J、犯下了通J罪。

今年上半年,我们国家新的《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同时,也宣布旧的《婚姻法》就此废止。而在新的《民法典》里,已经没有了通J罪一说。也就是说,通J罪这一罪名和罪行,就正式寿终正寝了。

所以,题主你现在想告人家通J罪,也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再告了。

再说了,题主你说自己被对方通J了三年,在法律上,这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因为,通J,指的是男女双方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完全是双方自愿的,不可能存在被迫、被动的情况。

题主你所说的自己已经被对方通J了三年,真的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事,就更别说想去告人家的了。

被对方通奸三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告对方通奸罪吗?

首先明确告诉你,这种情况不能告对方通奸罪,何况我国也没有通奸罪一说。如果要告对方,只能以其他罪名告对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早已经取消通奸罪了。与对方同居的违法犯罪目前有三种。

一、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二、破坏军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则构成了“破坏军婚罪”。

三、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结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算作是事实婚姻,以重婚论。

你既然与对方通奸三年,说明你是自愿与对方同居发生关系。不能算强奸。当然,如果你在某一天不愿意与对方发生关系,如果对方仍强然迫与你发生关系,你就可以告对方强奸。

如果你的爱人是现役军人。你的爱人就可以告他破坏军婚罪。

如果你和对方都已经结婚,你们仍然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那么你们都犯了重婚罪。双方都会受到法律惩罚。

从你的描述看,你说被通奸,说明你一开始是愿意与对方发生关系,现在又不愿意与对方发生关系。如果你有足够证据是对方强迫与你发生关系,你也可以告对方强奸罪。

被对方通奸三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告对方通奸罪吗?

既然通奸三年,还告对方通奸罪。这是没道理的,不能成立的。何为通奸,双方同意,相通相成的事。与抢奸性质不同,何罪之有,只是道德问题。

被对方通奸三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告对方通奸罪吗?

通奸三年还用“被”对方“通奸”这是什么逻辑?通奸是双方自愿,不存在“被对方”强迫脱光取乐的一说!你与对方各半责任!对方也用同样说词对你一样适用!你是通奸一半责任!要告把自己也列为被告。

被对方通奸三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告对方通奸罪吗?

从字面解释:被是強,通是同,被通奸一词狗屁不通,通奸是双方相互取悦又有 悖道德的行为,不属刑事范畴,而強奸则属于犯罪行为,而两者的最大区别是:违背妇女意志逼迫妇女就范或你情我愿,一种是刑事犯罪,一种是道德行为,哪可同日而语?

被对方通奸三年,这种情况还可以告对方通奸罪吗?

题目不通。压根儿就没有被通奸一说。双方自愿方称通奸,一方不愿应称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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