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商鞅变法,秦人都说好,由此强大,为什么后世造反,却都说是秦法严苛的原因?

法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人对于法的态度。

法就是纲纪,没有法那天下必乱,天下人都知道法是一个好东西,但问题出在哪里呢?

因为法是好东西,就会被过度和胡乱使用。

秦法从适用于秦国之时到拓展到六国,这本来就有一个过渡的问题。因为适用的群体在扩大和变化。所以秦法并不能完全有效地在全国得到执行,因为这需要时间以及百姓的适应。

适用的初期还是挺血腥,这个可以参照商鞅变法初期秦民的待遇,这个就不展开了。

法的适用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点在于执法者的公正。

因为秦始皇使用的是独裁的机制。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独裁,这个独裁并非后世完全意义上的独裁。这里的独裁主要指事情大小咸决于秦始皇。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史记秦始皇本纪》

类似的诸葛亮也是独裁。

政事无巨细,咸决於亮。——《三国志诸葛亮传》

他们没有私心,只有一片公心,威望也高,也不需要担心自己的权力问题,所以能做到公平公正,很好有效地执行法。

这就对执法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1、勤奋,诸葛亮和秦始皇都很勤劳,也没有沉迷女色享受之类,他们去世的年龄都在五十岁上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累死的。从工作勤奋的角度来说他们可以与现在的劳模相媲美。他们的工作不是996而是7*24全年无休。

2、能力,不管是秦始皇还是诸葛亮,他们都是人世间一等一的大才,正因为他们有这样的能力,才可以做到事无巨细独裁。

说到底,秦始皇将“法”带歪了,将万事决于法变成万事决于人,变成人治了。

这就对掌法之人提出很高要求,你想想看,纵观上下几千年,有多少人的能力和实力能与诸葛亮、秦始皇并肩?估计是凤毛麟角。

秦二世是不是?

秦二世觉得绝对不是。

由秦二世来掌法,这本身就是秦法的灾难。

秦始皇用法来治理天下,秦二世用法不是治理天下,而是维护自己的权威。

秦二世得位不正,他很担心别人不服他,于是史记用了五个字:“用法益刻深”形容。

他用秦法诛杀了自己很多异母兄弟姐妹,同时还诛杀功臣。他将法变成维护自己权威的工具。

最典型例子的陈涉造反之后对儒生的处置态度。

秦二世问儒生,这是怎么回事。

博士诸生三十馀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原陛下急发兵击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这帮人说陈涉造反应该派兵灭之,这完全是正确的做法,结果秦二世将这帮人收拾了。

只有叔孙通说:明主在其上,法令具於下,使人人奉职,派人去逮捕就行了。叔孙通受到表扬。

秦始皇将法变成人治,秦二世等于更进一步将法变成维护自己权威的东西,那就更歪了。

最后的结果是秦法条文越来越多,对老百姓、公子、官员的束缚越来越厉害。章邯为什么在阵前选择投降项羽,因为打赢了赵高会收拾他,打输了法会收拾他。横竖都死,最后只能选择投降保命。

秦二世不但乱用法,而且还整天沉迷声乐之中,不见大臣。如果说秦始皇是独裁,那秦二世就是胡乱独裁,这天下怎么可能不乱呢?

秦法从商鞅时期定下,但是法的执行模式从一切从法到人治到只为私心用法。

这实际上已经偏离商鞅之时的法。因为法由两部分组成:1、法的条文。2、执行方式。

怎么执行才是最重要的,很明显秦始皇歪了,秦二世歪得更厉害。本来法是可以治天下,但歪了的法就是恶法,不能守天下、治天下。

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秦以“法”打天下,汉以“孝”坐天下;

“法”灭邪魔,“孝”生正道;

“法”禁恶欲,“孝”结善果!

打天下要——“刚”;

治天下要——“柔”,

刚柔并济,阴阳调和;

一张一弛,方得始末!

秦朝为鼓励士兵勇敢作战,颁布了一干法令——

“奴隶立功,王子同赏!”

”唯军功可为‘大丈夫’也……”

不管您老子是何许人也,也不管您有多财大气粗——

在这里想使银子走后门连“窗”都没有!要想升官发财那还得以“斩首多寡”为对应标准,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买卖公平!

对于底层奴隶与基层耕农来说幸福降临得太突然了,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

看到了希望的小火苗正在冉冉升起,继而越燃越旺愈演愈烈,造成熊熊大火燎原之势,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

以致六国被统一了……

火过则熄,论功行赏,封妻荫子;逐又风平浪静,归于世俗,心中的火焰已燃烧殆尽了……

此一时彼一时,尝到甜头的统治者们还固守着原来的“法打天下”,不仅一成不变,而且变本加厉……

如此社会矛盾不断升级——

  • 战争结束,国家大一统,本是千载难逢!然却压制了还“未出头”的底部阶层……
  • 由于法律条条框框的更加“完善”,以至于身上的“枷锁”愈来愈重,几乎到了喘不过气的地步……
  • 有得就有失,一部分人的兴起就预示着另一部分人的退出!随着“老秦人”与新兴权贵之间矛盾的不断加剧,也使得他们对统治上层十分不满,逐离心离德、渐行渐远!即使秦朝在生死存亡之际,他们还是集体性失聪而见死不救!

然这并不能因此而说“法打天下”是具有后遗症的选择——

军队的“军令如山”,“军法无情”,“奖罚分明”皆是靠军法与规则来保障实际运用成果的!也是特殊团体机构的一种特有文化制度体系,如此“法治”在当时的背景下出色地激发了士卒的斗志,有效地保障了士卒应有的劳动成果,继而使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盛况!

由此可见利大于弊,绝对不是什么“七伤拳”……

即使在“守天下”的时候,“法治”也不是不能靠,错就错在——

唯靠‘法’—— 治天下……

小结:

商鞅变法对秦朝统一六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也立竿见影,功效显著!

然此举也为秦朝带来了一些隐患(当然我们不能埋怨商鞅,毕竟其也没有处在“后半场”中,一切无法预料……),多少有一丢丢拔苗助长,但却没有及时进行“早期防疫”,更没有注重“后期营养”的摄入及跟进!如同光长了一个“傻大个”,以致一旦跌倒,一蹶不振……

错就错在秦朝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还“死扳教条”,不能应对新形势下的变化,更不能调整新时期的种种矛盾,抱残守缺,固守“一招鲜吃遍天”,焉能不败……

试想秦朝若在得天下后——

以“法治”去规范民众;

以“仁德”去教化民众……

三世、四世 ……

也未可知也!

谢谢支持,请多留言探讨!

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引言

秦国自秦孝公启用商鞅变法开始,历经六代百年最终统一天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

秦朝之所以能够在六国纷争中脱颖而出,除了因为其百年来未出昏王,和千古一帝秦始皇的横空出世,更重要的来自于其发展的根源——法治。

何为法治,用最简单的一个词来解答,那就是规则,一切皆在“法”的规则内执行。并非以仁义教化而使人知礼守义,而是以规则和标准来告诉人们,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

有功则赏,有过则法,一切皆有规矩,无人可以违背。这就是最朴素的法,也是秦国得以发展的根基。

题目中所说的,秦国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这个题目本身就值得推敲,后世很多人都在论述秦灭亡之原因,其中一条就是说“秦法严苛”。

在我看来,秦法严苛固然是真,但这绝非是秦国灭亡之根本。秦之所以亡,恰恰是因为秦的管理本身就是在乱法。从统治中央,到地方都在“乱法”。

分析
  • 商鞅变法何以成功

提及秦国之统一必然要提及商鞅之变法。商鞅已经成为后世变法者追逐的目标。只不过商鞅变法涉及的面过于广,我们无法一一列举,那我们就掐重要的来说一说。

1、商鞅变法前的准备工作:立木为信

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一个小故事。商鞅与秦孝公交流后,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开始为变法做筹备工作。这个筹备工作除了要说服群臣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让百姓信“法”。

为了让百姓们可以信法,商鞅做了这样的一件事: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这个故事虽然短小,但道出了商鞅以及后世所有变法者成功的首要准绳:令行禁止。想要变法就必然要有法令,无论再好的法令,执行才是王道。这是变法成功之根本。

2、商鞅变法之核心思想:法是针对所有人而设定的

儒家思想中的“礼”让人从一出生就有了阶级的划分,而商鞅变法中的“法”,让人的阶级之分可以通过努力而去改变。

淡化贵族观念,让贵族不再有之前的福利,这是最为朴素的公平的思想。在《垦草令》中,有过这样的一条法令: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

3、商鞅变法能够被百姓所接受的原因:重农耕重军功,“功”是赏罚晋升的标准

商鞅变法在秦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百姓们因为商鞅变法而得到了实际的好处。

春秋战国是属于贵族的时代,平明百姓的出头之路很少。虽然秦国这个现象不严重,但到了秦孝公时期,秦国也形成了自己固定的贵族团体。

统一六国、发展秦国不可能依靠这些人。只有打破这一固化的阶层,才能让更多的人为国家效力。为此,商鞅推出了建立在军功与农功之上的赏罚机制:

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这只是有关军功的一个法令,但可以说明的是,军功成为了底层人晋升的一个途径,所以百姓们会支持他。

  • 商鞅之法是否为苛法

对于商鞅之法,自古以来就褒贬不一。希望变法图强者,《商君书》就是圣经,商鞅就是超越了孔子的存在。而反对的人,觉得商鞅之法过于苛刻,违背了人性。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么?咱们拿商鞅变法中几条受人指责的法令来看一下:

1、后世人最为抨击商鞅变法内容的就是其中的连坐法。认为这种连坐失去了人性,为什么一个人犯错会那么多人受牵连。

实话实说,这条法令确实有些苛刻,有些不近人情。但商鞅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他并非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避免人们违法。

以通过提高违法成本的方式来在根源上杜绝人们去违背法律,虽然苛刻,但也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可以想到的最容易执行的方法。

2、违法后所受到的惩罚过重,在秦律中对于违法惩罚是有所规定的,譬如说:

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罚处徭役三十天。

这么规定重么?的确重。但就像我所说的,重法的目的不在于法,而在于守。

简单来说,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法的轻重那就是一张纸,再重的处罚对你都是无效的。何必会因为法重而攻击法令。

3、焚烧儒家经典,“禁民智”。“禁民智”这种做法,我是坚决反对的。只有普及教育,开化民智才能够推动社会发展。

但商鞅的做法是在“禁民智”么?这个“禁民智”的帽子一定是儒家思想的坚定拥护者扣给商鞅的。因为商鞅主要是在针对儒家,可谁又规定了儒家思想就是民智呢?

商鞅这么做是有其社会背景的。当时的底层百姓有几个人能看到儒家经典,能读儒家经典的几乎都是贵族阶级。

而儒家思想中的“礼”本身就是对阶级的一种划分。作为一心要淡化这种观念的商鞅,自然不会让这种思想广泛传播。

说白了,商鞅要禁的其实是阶级,而非民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与其让百姓们接触这些东西,还不如让他们种地、当兵更能得到实惠。所以说,商鞅的“禁”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是符合当时秦国社会背景的。

整体来看,商鞅所行之法,虽有苛刻之处,但基本上还是符合社会背景需要的。

  • 亡时之法非兴时之法

人们在总结秦朝灭亡原因的时候,都会提出来律法苛刻这一原因。这究竟是不是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呢?

个人是持有否定态度的。因为秦朝灭亡时候的法令已经与成功时候的法令出现了矛盾。

1、秦法已经不在公平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对天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等一系列标准化改革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紧接着,他以苛法对待天下百姓,繁重的劳役让百姓们苦不堪言。

但如果我们去仔细的了解一下,我们就会发现,秦帝国的苛刻是针对山东六国的百姓,但对原秦国百姓却并非如此。

秦时皇的确很牛,但是他有历史局限性。统一六国后的他,虽然已经成为了天下之主,但他并没有能够把山东六国百姓当成秦国百姓一样对待。

到了秦二世的时候,这个情况愈演愈烈。或许是因为秦国长期以来受的不公平待遇,秦国对山东六国的百姓有一种报复性的压迫。原山东六国的百姓与原秦国百姓的待遇相差太大,法已经无公平可言。

2、秦法已出现乱象

商鞅之法,有一个内容很重要,那就是重农耕。秦国后来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就是因为秦国重视农耕,让秦国有了充沛的战略资源。

可在秦国统一六国之后,为了修建长城,建秦始皇陵而大量的征徭役。这样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原山东六国的百姓没法很好的务农。

作为农业社会,务农是生活必须工作。精壮男子都被征徭役了,那生产怎么办。忽视了生产,百姓则无法生存。

秦法之前也的确苛刻,但苛刻的原因是为了让人守法。并没有因为苛法而轻视了百姓生活的必须品。但秦国灭亡时候的苛法忽略了百姓的生存,这是秦国在灭亡时候的乱法所体现。

结语

律法苛刻的确是秦国灭亡的原因之一。在加上山东六国的遗臣都不甘心被秦国统治,秦二世的昏庸无能,一系列的因素加在一起导致了秦国的灭亡。

但我们读历史,需要有一种全局观去读。我们需要把其灭亡时候的法同兴盛所行之法进行对比。

虽然法的本身并没有大的改变,但在执行的时候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秦国兴盛时候所行之法的核心是公平,能够推动秦国发展的是重视生产和军功。但在秦国统一六国之后,对山东六国的百姓已经无公平可言。

多次的征徭役,让本就刚刚经历完战火的天下百姓,失去了恢复生产力的时间。这与商鞅变法时候的重视生产力是矛盾的。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秦法是完全可行的。但如何执行,是否还能够合理的执行才是关键所在。

失去公平,忽视生产的执行让秦法“乱”了。那么本就是建立于秦法而发展起来的秦国,在法乱之后又怎能长久呢?

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有件事儿,您说巧不巧?大汉就是靠着大秦留下的这些“法”治的天下,而且还治得挺好,前后绵延了近四百年,是不是挺好玩的?说秦朝法律严苛的人,考虑没考虑过汉朝人的感受呢?

一、汉承泰制

我们知道,汉朝的初创者有文化的不多,那些战国时期有着丰富管理国家经验的人都没能在新建的大汉朝廷做事,即便如张良这样的韩国丞相之子,也是不亲自参与治国的。那大汉怎么治国呢?靠的就是刘邦占了咸阳之后,萧何从泰丞相、御史府里“抢”来的这些秦朝人留下的法律和制度。

有人可能会说,汉不是以“孝”治天下么?用的不是“黄老之术”么?话倒是没错,但是治理一个国家又怎么可能仅凭“思想”呢?用汉宣帝的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 之,奈何纯以德教,用周政乎?”这里面的“霸道”即为“法治”,而“王道”则为“德治”。

二、汉法不严苛么?

既然是“汉承泰治”,如果秦法严苛的话,那汉法应该也是严苛的吧?

按照现在的角度来看确实不假。

1、挟书律

这个词换个称呼大家就懂了——“焚书令”,没错,就是秦始皇被诟病的那个“焚书坑儒”时搞出来的,这条法律在大汉朝又执行了十几年,直到汉惠帝时期才废除。这段书籍的“真空期”直接在民间培养起一批大儒,他们凭借记忆,开始用自己的理解和分析推广儒学经典,进而出现像董仲舒这样的迎合统治者思想的“新儒学”。

2、肉刑

肉刑即肉刑:即黥(面部刻字并着墨)、劓(割掉鼻子)、剕(砍断双足)、宫(剜去性器官)、大辟(死刑)五种刑罚。

这个刑法是在汉文帝时期才废除的,很多相应的刑罚都用“笞刑”所代替了,不过由于起初量刑过重,以至于很多原本受肉刑可不死者,却死在了“鞭笞”之下。

3、收孥相坐律令

即我们所熟知的连坐,一人犯法,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子,甚至邻居都要跟着受刑的一条律令,这条律令也是在汉文帝时期被废除的。

4、夷三族

即对重罪者,处以极刑之外,还要连同他的父母、妻子、兄弟一并处死。

这条律令,被吕后认为过于残酷,曾一度将其废除,后来在汉文帝时期,又重新恢复了。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我们的印象当中,吕后一直是那个残暴的人,而汉文帝则是位仁君,还有,汉初两大名将——韩信、彭越,实际上都是因为吕后才被处以“夷三族”之刑的。

从上面这几条例子来看,至少在汉初,秦法中所谓严苛的部分可都在汉法当中得以延续了,这个时间段甚至可以说远远超出了大秦帝国持续的时间,那为什么秦亡而汉存呢?

三、罪不在法

很显然,问题不是出在秦法本身,而是在于执法者。

1、法虽严,但诱发犯罪的因素少了。

这是秦汉之间最大的区别。

在秦朝,除了有法家之外,还有兵家。商鞅变法让秦变强最大的一个因素,就是给予了平民晋升的阶梯,而这个阶梯即是军功。但是,这个优势,在秦国大一统之后却不复存在了,原六国子民不再能像秦人那样上战场杀敌,进而加官进爵,他们当中除了一小部分人加入了秦朝政府做吏以外,绝大部分人还要时刻担心秦人的征发,比如修筑长城和骊山陵墓,再比如铺设驰道以及戍边,这其中很多都是有来无回的“买卖”,也是后来秦末动乱的根源。

相反,汉朝却极为注意这一点,即便是长安城修筑耗费过多劳力,刘邦都会加以指责,更不用说其他基础建设了。百姓更多地回到故乡,生产作业,有了安定的家园,自然犯法者就少多了。

2、“休养生息”政策

汉初,朝廷给予百姓们一个最大的“福利”——减税,这无疑对于稳定社会环境是极大的利好。试想一下,经历了战国时期的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再经历秦末大动乱,普通百姓所想的不就是有一个安稳的家么,这时候政府再用“减税”加以引导,好感度岂能不上升呢?

3、执法者的轻与重

据史书记载,秦始皇每天处理的公文重达120斤,这份勤勉在古代帝王之中也是并不多见的,然而,即便如此,依然无法斩断天下奸邪之事。反观汉文帝呢,最少的时候,全国才四百个案件,他又怎能不轻松呢?可是,同样的法律,到了汉武帝时期,巅峰时却达到了万余案件,单单一个巫蛊之祸,死亡者就多达数万之众。

可见,国之成败并不是法律看起来是否严苛,而在于执政者如何治国,执法者如何量刑。秦朝的灭亡自然也绝非是因为秦法严苛,而在于民之苦秦未解。

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秦国以法治国,二世而亡,后世吸取教训,外儒内法,国祚绵长。

秦朝没有屠尽六国贵族,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为秦朝灭亡留下了祸根。

当时生产力水平落后,交通落后,通讯落后,无法管理广大的地区。从秦国到秦朝,领土增加了近十倍,实在是管理不过来。

秦朝建立后,没有休养生息,而是继续南征北战,还大兴土木,致民穷财尽,百姓被迫起事。

依靠法治治国,本是良策。如果过于依靠法治,太过了,就是严刑峻法,矫枉过正。严刑峻法之下,超过了被统治者的承受限度。

嬴政统一全国后,应该转为休养生息,提高百姓生活。而秦朝仍然一成不变套用老办法,轻罪重罚,不出乱子才怪。

秦靠法治夺取天下,为什么不能靠法治守天下?

依靠法治治国,本是良策。如果过于依靠法治,太过了,就是严刑峻法,矫枉过正。严刑峻法之下,超过了被统治者的承受限度,物极必反,就必然发生反抗,最后统治者就会被推翻。就像用暖气对抗严寒,房间温度太高,最终会把人闷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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