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
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这是科举制度必然产生的副产品,但是没有一个制度是完美的,只能是择其优而从之。
科举制度的产生不是为了人才流动,而是为了解决皇帝独裁的问题,这是知常容的观点。或许很多人听到这个观点之后很吃惊。
科举制度的确是解决了人才流动问题,朝为田舍郞,暮登天子堂,这也是客观现实。
但他出现的真正目的是皇帝为了对付世家大族而来。
人才选拔制度经历了世禄世卿制,也就是血缘论天下,这种制度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皇位永远不会受到威胁。坏处是什么呢?同为一个皇帝的后代,几百年之后有些还是贵族,有些就成平民了,比如像中山靖王传到刘备这一代就成平民了。
平民的基数远远大于贵族的基数,所以人才选拔又 一次调整,变成察举征辟制,以及魏晋的九品中正制。
这样下来形成了一个什么后果?
那就是世家大族活的比一个王朝还要久远,一个王朝可能就一二百年,但是千年大家族却也常见,比如博陵崔氏、范阳卢氏等大族,这些家族之人世代为官,而且直接可以动摇皇帝的统治,这让皇帝是很不舒服的。
比如曹操为什么杀杨修,就是因为他是千年家族弘农杨氏的长子,杀他不是说他猜出曹操的心思,而是告诉世家大族,我曹操可以搞定你们。结果曹操还是搞不定,变成向杨修的父亲杨彪道歉。
他们很注重名声,这些大族之人一般不会选择贪污,一方面家族财产已经足够用了,另一方面一旦贪污毁的是千年家族的名声。
这样的坏处就是不是这些族内的人很难有出头之日。
他们在考虑问题时会先考虑家族的利益再考虑国的利益,比如张昭作为孙权的师傅,曹操打过来,他第一个反应不是和自己的学生站在一起,而是鼓动孙权投降。
这些行为对皇帝来说是很火的,所以科举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产生。
中科举的是谁?
寒族。
寒族有一个最典型的特点就是祖上大多无财无势,或者家族底蕴差。
我们为什么一说到读书人就想到穷,这是科举之后的读书人的形象。
他们拼了一生努力考上了官职,那这个官职能不能传给儿子和孙子?
答案是不可以。
中国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一个人都会为子孙考虑,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官当到头了之后,没了这官位,自己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有些人就会想我在当官之时多捞一点,比如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样的段子就出来了。
朝廷给的工资又不算高,特别像明朝给的工资的比较低的,像海瑞这样的高官死后连安葬都没钱,这本来就是一个不正常的设计。
在明朝像海瑞这样人是少数,应该说是极少数。所以有些苦读诗书之人在这样的现实中会生出坏心,也就是贪污腐败。他们的理由是不捞以后就捞不到了。
因为家族底蕴低,所以他们会完全依靠皇帝,大家族之人离开皇帝还可以活的很好,因为有家族,而寒族离开皇帝什么都不是。所以他们最忠于皇帝。
又因为他们的势力不强,所以很难对皇帝产生威胁。
所以李世民看着进城赶考的举人,说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其深意不言自明了。
在科举制度的推动之下,世家大族迅速落败,特别到北宋中后期开始已经势微了。如果你足够细心,你会发现从宋之后就没有发生大臣夺了皇帝权的事件,不是因为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缘故,而是没有再一股力量能与王室抗衡。
皇帝终于完成全部独裁,权力达到无人可以制约的地步,其实他们就离灭亡不远了。明清结束,帝制也就结束了。
但是不能说科举制度就不好,前面的才好,因为任何制度的出现都有历史背景,既然历史选择了,说明这个制度在当时是最优的。
最优并不表示完美。
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
盛产贪官其实和科举制度没有直接关系,是政治体制使然。封建专制统治首先要教化人们做顺民,而科举制度就是检验你是不是顺民。没有封建专制就没有科举制度和腐败,它们在这种体制就像一对孪生兄弟。
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
不能说:科举制度盛产贪官。
《参考消息》载文,披露自2003年10月以后,在不到6个月时间里,中国大陆就有800名贪官借“自由行”经香港和澳门携款外逃。
而要说。为什么贪官越来越多。
人性本身就是有贪污的冲动。如果贪腐行为的后果不严重就会发生的比较多。需要监督机制、选举机制、媒体监督机制、财产公示机制、相关法律机制等等相对应。
中国是传统的文明古国,一般人总习惯于礼尚往来,尽管我们对贪官污吏义愤填膺,可是总感觉那些贪污犯总是越抓越多。打开历史,身为大贪污犯的人很多,和珅、刘瑾、严嵩、石崇,名单太长,实在无法一一列举出来。
事实上,历朝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形象,挽救自己的执政路线,都在打击贪官污吏。西汉主张要严惩,东汉不仅要严惩,而且要三代不许为官;唐朝规定主管官员,受贿一尺绢的,要杖刑一百,每增加一匹罪加一等,至十五匹,立刻执行绞刑;宋朝设立了反贪局,尽管不杀读书人,但是惩治贪污犯丝毫不手软;明朝朱元璋往往对受贿官员采取凌迟、挑筋、剥皮等酷刑,甚至规定如果被剥皮的人死得早了,连行刑的人都要处死;清朝的雍正帝主张对贪污犯赐死,而且要连做下属。
想起嘉庆皇帝的那首反腐诗:内外朝臣尽紫袍,何人肯与朕分劳,玉杯饮尽千家血,银烛烧残百姓膏,天泪落时人落泪,歌声高处哭声高,平时慢说君恩重,辜负君恩是尔曹。看来,提倡反腐倡廉是每个朝代的统治者都去身体力行的一件事,为何屡禁不止呢。原因在于:
其一,贪官似乎以前也清正,比如那个和珅刚一开始绝对是个清官。据说一次十五阿哥瑀琰带兵出去打仗,需要很多的军费,都是靠和珅筹钱的,万不得已之际,他还自己拿出自己的钱。为了给老佛爷祝寿造万福楼,同时节省国库支出,他率先捐钱出来,带动官员们一起出力,为此又为乾隆处理了一些贪官。因为功劳很大,而且和珅很有才华,因此他的职务越来越大,最后成为乾隆皇帝的左右手。
其二,有一个强大的关系网。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联盟,贪官们往往加深了解,搞些感情投资,对于局外的人,往往很难说清他们的内幕。你看,揪出一个贪官,往往能挖出一个衙门,这些人相互利用,形成一个贪污流水线。
其三,中国封建社会是皇权社会,皇帝是最大的贪污犯,中国古代很多卖官鬻爵的发明人往往都来源于皇帝,而且出发点还是为了反对贪污。比如汉文帝,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规定老百姓只要拿钱就可以做官。东汉灵帝的时候,皇帝常常在宫中明码标价,把三公(司马、司空、司徒)这样的职位卖给政府官员。曹操的老爸不就花了一个亿买了个太尉做做,过了一把官瘾。
其四,某些领导喜欢用贪官,史记里面说:秦朝大将王翦带兵六十万攻打楚国,临行前让秦王给他“美田园宅池甚众”;刘邦在前线打仗,听说丞相萧何收取贿赂放高利贷多买土地,龙心大悦,认为这样的人胸无大志,可以收买。
其五,没有人去监督,谁来监督政府官员,除非是人民群众。可是在封建社会老百姓没有权利,政府官员也没有像老百姓回报的义务,因此监督官员是否违规,只能是上级官员和皇帝老儿的事情。在封建社会,查处贪官污吏,很难。一要有清官,敢于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第二也要有皇帝的支持,否则,皇帝不想处罚,你也没辙。
是贪欲造成贪官污吏横行。
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
确实有这么一种感觉:科举制实行以后,封建王朝的贪官污吏好像变得层出不穷,涌现出诸如唐代元载、明代严世蕃、清朝和珅等大批富可敌国的巨贪;而在汉代以及魏晋南北朝时,好像没听说有什么大贪官。
但是,科举制表示:这个锅我不背。二者之间看似有因果关系,实际上是混淆概念、以现场替代本质。
用我们现代概念来理解:在科举制出现以前,封建王朝的统治阶层其实施行的是股份制;科举制诞生以后,各级官员们实行的是职业经理人制。在前一种情况下,大家都是大小股东,光明正大的合伙起来压榨底层员工,根本没有贪污的必要性;后一种情况下,高级打工仔也是打工仔,收入是被限定的,他们或者出于贪婪、要么不满待遇水平,因此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唐代之前:能当官的,绝大部分都是权贵先秦时期,各诸侯国的统治阶层普遍采取贵族世袭制,“龙生龙,凤生凤”,老子死了、儿子接班,平民想要步入仕途,那几乎只能指望下辈子。
到了礼崩乐坏、弱肉强食的战国时期,原有贵族阶层的人才资源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竞争的需要,于是陆续诞生了养士制、客卿制,以及秦国变法普及的军功爵制,这个时候,底层人才终于有了进入统治圈的机会;有了爵位,就有了相对应的荣华富贵。
不过当时想获得爵位相当困难,得靠实打实的努力甚至拼命;失去的话,却变得很容易,经常因为打了败仗或者搞砸了工作被撸掉一切待遇,甚至发配边疆。比如秦始皇派去修长城、征南越的军人,很大一部分是犯了事的各级官员(资治通鉴·秦纪二):
谪治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筑长城及处南越地。
到了汉代,武将仍旧沿用了秦朝时期的军功爵制,会打仗而且保证自己活下来,你就能封侯,就能获取荣华富贵(李广难封,只是因为他没立功)。封侯以后,可以享受“食邑制”的待遇,即在封邑内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归相应公侯所有。
而文官,则采取的是察举制、征辟制。前者是由地方官员举荐人才给中央,后者则是皇帝本人直接从民间挑选声望显赫的人才入朝为官。
而后来,察举制、征辟制逐渐变味了:官员推荐官员,慢慢演化成权贵之间互相关照,师徒、政治联姻等裙带关系无所不在;而想要进入皇帝的法眼,必须是有名望,但想要有名望,首先你得有钱学知识,紧接着得有具备社会影响力的人物替你说好话、帮你造势。
因此,察举制、征辟制发展到最后,几乎造成了权贵阶层对各级官员职务的垄断。比如东汉末年的袁绍两兄弟,由于出身“四世三公”,享受过他们家族恩惠的人才遍布天下,正是由于这些人的支持,他们才迅速的成为了当时数一数二的诸侯。而其他的军阀,本身也就是汉朝廷的官员;唯一一个白手起家的,可能就是刘备,而且他还是借助了汉室宗亲的身份。这些人当官,目的并不是为了那点俸禄,而是利用职务之便,维护、扩大家族本就富得流油的产业,贪污?毫无必要。
魏晋时期,采取的是由陈群建立的“九品中正制”。当时录取官员只根据三个标准:家族出身、道德水平、个人才能。但很明显,家世高下一目了然,道德和才能却无法量化,压根不具备可操作性;在王朝初期,皇帝英明、政坛清正,还能够挑选人才;但其后就逐渐变味,士族大家实现了对政坛的垄断,西晋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阶级固化极其严重。
可以这么理解,那时的政坛,是皇室与士族通过利益分配,联合起来实现对底层百姓的剥削,身居要位的官员,全部非富即贵。比如身居“竹林七贤”的山涛,人家可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清高,他担任吏部尚书时,大肆侵占土地,甚至连朝廷的公田都不放过;但让人服气的是,晋武帝司马炎知道后也一笑了之。还有出身琅琊王氏的王戎,身为宰相,他却醉心于打理遍布全国各地的产业,甚至日夜敲打算盘,亲自记账;为了避免别人获得自己产出的优良李子,他把每一颗都钻核后才出售。
这样身价的官员,你觉得他们有必要贪污吗?当然,那时也出现过一些贪污现象,但与那些正大光明无限扩张利益的权贵相比,根本引不起我们的注意。
而老百姓可就惨了,王莽改制,动不了权贵,最终变成革普通老百姓的命,逼得大量将要饿死的穷苦百姓落草为寇,形成了绿林赤眉两大股义军;西晋腐朽不堪的统治,催生了为数庞大的特殊群体:流民,这些失去土地、四处求食的饥民朝不保夕,甚至不得不投靠那些起兵的各族军阀。不然为什么人数居于绝对弱势的五胡,能够横行中原上百年?
科举制度,则是改变中国封建社会官员制度的一大创举其实在南陈时期,出身低层的陈霸先就提拔了大量寒族的人才进入统治阶层,但那时并没有制度化的保证。待到出身贵族阶层的杨坚篡夺北周、建立隋朝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杜绝魏晋南北朝以来士族权贵掌权、频繁谋朝篡位的现象,后来他正式废除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起初只有秀才、明经科,隋炀帝时期又加了进士科。在这一制度下,那些出身寒门的人才,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当官。这就是科举制的起源。
到了唐代,唐高祖在位期间,曾明确下诏,规定了州、县地方预试以及赴朝廷应试的办法;起初应试者还需要招人举荐,但不久后,干脆废除了这一规定,下层寒士可以自行举荐,正式确定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在武则天时期,还设立了武举,武人也能经过考试进入官僚体系。(郭子仪就是武状元出身)
这一制度也被后续的王朝沿用,并且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进行了大大小小、有好有坏的改革。总体来说,科举制是一项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杜绝了以往以出身定终生的人才选用制度,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扩展了人才来源,有助于社会稳定。同时,由于充分发掘了各阶层的人才资源,极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唐宋时期的文化繁荣就是例证。
与门阀制度不同的是,在科举制下,官员已逐渐职业化,大量家境贫寒的士人进入官场后,俸禄只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随着欲望的膨胀、对个人管束的放松,出现了一些无视国法乱伸手的贪官。
但我们要搞清楚这样一个概念:几乎所有朝代都会严厉打击贪污行为,这说明在那时社会主流意识中,贪腐是非法的;有问题的是贪污的人,而不是选拔这些人员的制度;在科举制出现以前,垄断了统治权的士族大家,正大光明的攫取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却被认为理所当然,这本质上也是贪腐,不过是被认为合理、合法的贪腐。
一句话:有贪污不可怕,视贪污为合法化才要命。当今世界上也有这样的制度,比如看看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
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
中国古代官场,在隋唐之前,官场呈现一股清流,史料上基本也没有出现大贪官;而隋唐实行科举制度后,忽然间,贪官污吏开始层出不穷,出现了唐代元载、明代刘瑾、清朝和珅等许多大贪官。
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呢?
1.科举制的出现,官员地位发生巨变古代官场其实像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皇帝是最大股东,也是公司最高领导,而官员就是公司部门经理。
在科举制度出现之前,相当于这个公司才刚刚上市,部门经理属于核心人物,自然有持股,此时官员都变成了公司的小股东,而手里拥有原始股,基本上人人都很有钱,不缺钱;加上当时官员自身家境殷实,更不存在冒险去贪污的必要性。
而科举制度诞生后,股份制公司经营越来越正规,各级官员已经不再持股,也不是股东,而变成聘请的职业经理。虽然职业经理是高级打工仔,但是地位发生巨变,其收入也被限制,于是官员们出于贪婪、或不满于待遇水平,开始贪污。
2.实行科举制度后,官员身份出现变化科举制度出现于隋唐,而隋唐前,能当官的人基本上是权贵。先秦时期,各诸侯国的统治阶层,即官员,普遍采取贵族世袭制。后来,汉朝实行察举制、征辟制,也是以世家豪门为主要对象。
实行科举制度后,许多出身寒门的人,只要能通过科考,也能当官。于是,古代社会出现了许多“十年寒窗苦读”的寒门子弟,而官员身份也慢慢出现了变化,出身寒门的官员也越来越多。
大量家境贫寒的文人进入官场后,因为俸禄成为唯一的收入来源,慢慢已无法满足,所以一旦监管不利,便涌现许多贪官。
总之,科举制度带来官员地位下降,以及寒门身份的官员增多,是导致贪官变多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科举制度盛产贪官污吏?
哎,谢谢邀请!(你这拐弯抹角的提问有意思么?)
腐败的根源在于有缺陷的管理制度与有弱点的人性需求的结合。
要铲除腐败,要在制度上完善,空讲道德、信仰都不太靠谱。要让官员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
不想贪:可以提高官员的待遇。政府官员接触的人基本都是中上层人士,工资太低必然会产生心理落差。他不贪,环境不允许啊!
不能贪:建立制约机制,要让官员没办法贪。简单的说,就是要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对官员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以后家庭的收入都有申报,还有金融实名制度等等,只要一出现行贿受贿就很容易被发现。
不敢贪:就是要让贪污有高风险。 实行零容忍,公务员一经发现有贪污行为,立马双开,依法处理。并提高法律对贪污的处罚力度。要让贪污的风险提高。
这一切需要上层的政治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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