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顾廷烨真的能以外孙的身份继承到外祖父的遗产吗?

传统文化中,似乎只有男子才能继承到家业,不过宋朝是古代的一个例外,有很多其他朝代的所通行的惯例规矩,在宋代是不适用的。

《知否》的背景就是宋朝,而男主顾廷烨,以外孙的身份继承了外祖父的巨额财产。

或许有许多人觉得外孙继承外祖父的遗产,这种事在古代是断然不可能发生的,可如果仔细研究之后就会发现,事实未必如此。

首先来回顾一下,《知否》男主顾廷烨是宁远侯顾偃开的次子,其生母白氏乃盐商之独女,注意白氏乃是家中的独女,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由于宁远侯府欠下了巨额债务,为了解决经济危机,顾偃开的原配夫人大秦氏“去世”了,白氏带着惊人数额的嫁妆过门成为了继室,随后生下顾廷烨,只不过没多久以后,白氏也离开了人世,顾偃开又迎娶了大秦氏的妹妹小秦氏为续弦。

虽然顾廷烨也算是侯府嫡子,但他有个父亲原配所生的哥哥顾廷煜,还有个现任继母小秦氏所生的弟弟顾廷炜,顾偃开对其态度冷淡,他在侯府也是处境尴尬。

在原著之中,顾廷烨被自己的继母与兄弟各种坑害构陷,整个顾氏一族的人都将顾廷烨当做是外人,到处对其泼脏水,弄得他声名狼藉。

而就在这种状况下,顾廷烨的外祖父在临终的时候,留下了一份遗书,将自己惊人规模的家业全部都交给了外孙顾廷烨,这也奠定了后来顾廷烨超级富豪的基础,拿着这份遗书,白氏一族的其他分支,根本争不过顾廷烨。

其实说起来,白老太爷的遗书算是一份赠予声明,按照传统习惯,古代通常都是“男子死而无继”,就是说没有儿子的话,家产就算无人继承了,称作是户绝。

若是按“吃绝户”的规矩,一般一户人家没有男嗣继承,最后留下的财产就归同族分支的其他各家共有,这种现象在古代是很常见的。

很显然,顾廷烨的外祖家里就算是“户绝”,不过原著里的设定有点不同,因为白氏早就已经完成分家,白老太爷的巨额资产都是分家后自己赚的,他虽然没有儿子来继承家业,但他的财产与自己白氏族人,也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宋朝不同于其他朝代,作为古代经济发展的一个巅峰时期,宋朝拥有大量对于财产保护的保护制度,宋代户绝之后,还有立继与命继制度。

所谓的立继,就是说家中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可以过继一个孩子来继承家业,这也是古代的一种寻常现象,而嗣子拥有与亲生子同等的法律地位,有嗣子就不算户绝。

顾廷烨的外祖父母都没有进行立继,而且早早去世了,而这种情况下,还有命继,也就是由户主的近亲属指定一个子嗣来继承,命继不同于立继,前者是将子嗣过继过来,而后者是将财产转移给其他的子嗣,两者地位完全不同。

原著中,白老太爷的侄子白亭预就说自己曾被白老太爷立继,然而实际上,白亭预因为想要谋取财产,已被白氏从族谱上除名,根本不能与顾廷烨争。

户绝在其他朝代说的是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可宋朝时期,却保留了女儿的继承权,虽然宋朝没有儿子也算是户绝,但却没有否定女儿的继承权,这在古代是很罕见的。

在宋朝的《宋刑统》之中,对于户绝者的资产继承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户绝者家产,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予一分,其余并入官,如有庄田,均与近亲承佃,如有出嫁亲女被出及夫亡无子,并不曾分割得夫家财产入己,还归父母家后,户绝者并同在室女例。

说简单点,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而还没嫁人的女儿可以全部继承,在宋代的实践当中,出嫁女儿通常都是继承一半的娘家财产。

不仅如此,宋朝还规定那些在丈夫死后没有孩子的,没有分割到丈夫家里财产的,她们也能像没出嫁的女儿一样继承娘家的财产。

宋朝的财产继承对于女子的照顾,堪称古代的巅峰,有诸多方面的照顾,只不过在很多时候女眷继承家产,都会遭受到宗亲的刁难,所以民间也就产生了“吃绝户”这种陋习,所以当时很多人即便有女儿,也会进行命继,以防止吃绝户发生。

用今天的话来说,顾廷烨继承其外祖父的家产,算是一种遗嘱继承,白老太爷是以相当于赠予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了外孙,这在宋代是可以做到的,其他朝代不可。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顾廷烨真的能以外孙的身份继承到外祖父的遗产吗?

纵横看到第二集顾廷烨继承其外祖父遗产这块,当时气的肝炸了,这简直不就是扯淡,在宋朝外孙怎么可能继承外祖父的遗产,那不是扯淡吗?

在中国古代有一种陋习叫做“吃绝户”

吃绝户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哪一户如果没有了男丁,即便有妻女,财产也会被同宗族的族人瓜分了,一直吃到家里啥都没有了,所以叫作吃绝户。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其实这就是男权社会对女权压迫的一种表现,那些宗族的人都认为,如果家里没有男丁,女子改嫁的话,会将男方的财产一并拿走,这样就削弱了宗族的实力。

《知否》的历史背景和《水浒传》一样都是以北宋为时代背景,在水浒中,潘金莲很可能就是被吃绝户了,潘金莲父亲死后,他妈没有办法,将他卖给了王招宣,王招宣死后又被她妈卖给了张大户家。

因此,纵横认为《知否》里面由外孙继承外祖父家产的这个情节有违史实。

顾廷烨外祖父家的情况到底属不属于“绝户”?

在剧中,顾廷烨的外祖父发丧的时候,顾廷烨穿着粗麻布衣出现,然后向白家人要家业,白家的人不衣,差点就把顾廷烨赶了出去。

为了这个事情,纵横详细的了解了一下宋朝的财产继承制度,以及遗嘱继承制度,最后得出结论,知否里面的情节还是有可能发生的,应该不会被吃绝户,外孙顾廷烨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也能够继承。

在宋朝的时候将“绝户”又做了解释,以前讲绝户是“男子死而无继”,绝户的意思就“户”作为纳税单位的消失,实际上如果是家族性的,即使夫妻双方都死亡了,只要没分家,纳税单位还是存在的,就不算是绝户,真正的绝户是夫妻已经分家,去世后没有留下子嗣。

以顾廷烨外祖父的情况来看,在丧礼上,顾廷烨的麽麽说,他们早就已经分家,白老爷子的财产是自己闯下的,后来白家的人又来投奔他,白老爷子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出嫁不久便去世了,所以,白老爷子去世的时候,白家应该是符合绝户的条件。

白家可以通过“命继”或者“立遗嘱”的方式避免被吃绝户

白家可以免遭吃绝户,就是因为宋朝还有两项财产继承制度能够避免吃绝户的事情发生,第一个就是以过继的方式找一个子嗣,而另一个就是以遗嘱的方式让人来继承。

在夫妻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如果丈夫单独去世,可以选择“立继”的方式继承财产,就是说妻子过继来一个子嗣来继承;而夫妻都不在了,白家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那就是“命继”,无子嗣的家庭夫妻都死亡了,可以在丈夫近亲属中指定一个子嗣继承。

白老爷的侄子白亭预就说,白老太爷立他为继,这是白亭预能够继承白家财产的前提,但是顾廷烨拿出外祖父指责白亭预等人侵占家产的书信,并且告知白亭预已被族谱除名,到了这里,为什么画风就转了?大家都认同顾廷烨了,就是因为按照命继的原则,只有与丈夫近亲属才能指定,既然已经被除名,那自然就不可能被命继。

顾廷烨的出现,却又是令一种财产继承方式,就是遗嘱继承。

白老爷子立遗嘱让顾廷烨继承财产是否符合宋朝律法?

实际上宋朝是中国财产继承制度发展的成熟期,很多关于财产的继承都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绝户财产继承,更是宋朝继承法律的重点。

实际上遗嘱继承早在唐朝就已经出现,在宋朝时期更加成熟,并且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在宋仁宗年间,更是强调“ 若亡人遗嘱证验分明, 依遗嘱施行, 从之。”也就是死者为大。

在《宋刑统》当中记载“诸财产无承分人,愿遗嘱与内外缌麻以上亲者,听自陈,官给公凭”。这里面也是说,在绝户的前提下,如果出现继承纠纷,官家可以给予凭断。

“证验分明”“官给公凭”是重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并且得到官府印压,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顾廷烨拿出外祖父的亲笔书信,并且让在场的士绅去给验证笔记,实际上就是“证验分明”,另外一个,那就是必须有官府的大印,在剧中也有介绍,难道凭一个红印印就把白家的财产给抢走了?其实这个印就是“官给公凭”,当然官府也不是白给公证,时候也要有一部分财产充公的,类似于现在的印花税。

通过这一集,纵横把整个宋朝的财产继承制度通读了一遍,感觉知否这部剧的主创团队还是挺用心的,至少纵横这样的历史大明白没有挑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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