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三省六部制是古代的一种严密官制,最早源于汉朝,在隋朝逐渐成形确定,唐朝继承隋朝旧制之后不断完善,最终正式形成。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隋朝时期,隋文帝杨坚设立三师、三公、五省。

三师指的是太师、太傅、太保,三公指的是太尉、司徒与司空,不过无论三师还是三公,虽然地位很高,但都只是荣誉性的虚衔,并没有实质性的职权。

隋朝五省,指的是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与内侍省。

五省之中,秘书省主要掌握图书典籍,而内侍省负责内宫事务,由宦官担任,这两省的职权较轻,只有尚书省、门下省与内史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机构。因此后世,逐渐将秘书省与内侍省忽略省去,保留三省,演变成三省六部制。

六部,指的是尚书省之下,负责各类具体事宜办理的六个职能部门。

中书省:

隋朝时曾短暂称为内史省,汉武帝时期为强化帝权,让原本主管文书的尚书执掌机密要务等事宜,为方便出入后宫,用宦者担任,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汉成帝时代废除宦者担任中书的旧制,让士人担任,曹魏时期改为中书监,晋朝开始称“中书省”。

隋唐时期,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三品,唐代宗时期升为正二品,唐高宗时代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为“右相”,公元684年,中书省又改称凤阁,中书令为内史,玄宗登基后,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为紫微令。

中书省秉承君王旨意,掌握机要,发布皇帝的诏谕与各种命令,唐宋时期,中书令是首席的宰相,元朝仍旧以中书省的中书令为最高长官,其下设中书丞相,明朝以左右丞相为中书省的长官,洪武十三年废除。

尚书省:

秦汉时期的“尚书”,只是掌管大殿文书图册的小吏,汉武帝时,开始出现中书与尚书令之职缺,用于巩固强化帝权,尚书之职开始不断实权化,东汉光武帝时为削弱相权,三公之权责逐渐向尚书转移,当时的尚书机构称作尚书台,尚书之下有侍郎三十六人,分属六曹,主要起草文书,又有令史十八人,主要誊抄文书。

三国时期,尚书台正式脱离少府,尚书令、尚书仆射与尚书的品秩与九卿同等,隋朝前期再置尚书省,直辖六部,唐朝延续隋朝制度,两宋时期,尚书省名存实亡,元朝正式废除尚书省,明清时期,六部直属,不设尚书省。

尚书省在隋朝正式定制,尚书省下设置六部二十四司。

  • 吏部:掌管吏治,所有官吏的考核、升迁、调动、请封等等所有事务;
  • 户部:掌管财政,所有土地、户籍、税赋、俸饷等所有事务;
  • 礼部:掌管礼仪,所有祭祀、学校科举、外交等所有事务;
  • 兵部:掌管军务,所有的防卫、武官选授、操练、巡查等所有事务;
  • 刑部:掌管法律,所有刑罚之令、案件审查、稽查断案等所有事务。
  • 工部:掌管建设,所有工程兴修、器械制造、官办产业等所有事务。
门下省:

晋朝时期开始置门下省,南北朝沿袭,原本的门下省是皇帝的侍从机构,在南北朝时期权责不断扩大,北朝的大令几乎都出自门下省,因此逐渐成为了中枢机构,隋朝时期开始与中书省共同执掌机要,共同负责朝政议定与诏令的审核。

门下省有封驳之权,其最高长官称作侍中,或者称作左相、纳言、黄门监等,宋朝时期,门下省被削弱,后直接与中书省合并,元朝时期被直接废除。

隋朝时期,三省六部制逐渐成型,不过当时有五省,其中的秘书省与内侍省并没有太多的职权,真正掌握主持朝堂的,是尚书省、门下省与内史省(中书省)。

中书省秉承君意,是主要的决策制定者,门下省则负责审议,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驳回,而尚书省则负责实际事务的处理,掌管六部,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而三省的长官也都是宰相,三省六部制诞生的同时,也意味着“群相制”的出现。

三省六部制出现之后,将相权进行分割的同时,也极大提升了办事的效率,三省之间互相有所牵制,中书省与门下省的封驳权,对于皇帝也形成了一定的牵制与约束。但整体来说,三省六部终究还是削弱了相权。

换句话说,三省六部制的出现与消亡,都与皇权的强化密不可分,三省出现之后,相权被切分,名义上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但唐朝以后,尚书令、中书令等三省最高职缺逐渐成为虚衔,三省权柄不断下移到一些品秩并不算高的人员身上,宋元开始,三省不断合并裁撤,到明朝彻底被废除。

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严格来讲,唐朝的政体是三省六部一台。

三省是中书、门下、尚书。

六部乃尚书省的下设,分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下辖四司,总计二十四司。

一台是御史台。

具体运作是这样的:

中书省代皇帝制“敕”,也就是替皇帝起草诏书。军国大事、官吏任免等凡是需要皇帝下诏的,都由中书省来起草。中书省除正长官中书令、副长官中书侍郎外,有中书舍人六人具体负责文书诏令的起草。通常情况是,接到拟敕任务后,中书舍人每人草拟一份,称为“五花判事”。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从中选出最佳文本,补充修饰,呈送皇帝。皇帝画“敕”后送门下省审议。

门下省负责审“敕”。中书省起草的诏书经门下省审查同意后,才能交尚书省执行。门下省除长官侍中、副长官侍郎外,设有若干给事中,虽只是五品官员,却拥有对诏书的“封驳”之权,也就是可以将诏书退还中书省让其重新起草,甚至还可以涂改诏书,直接在诏书上作批示。中书省修改后,重新交门下省进行审核。

门下省过了,剩下就是尚书省了。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六部二十四司的主要作用,是将皇帝的诏敕细化为具体实施的政令,颁发下去并监督执行。

为了提高执行力,尚书省还设立了纪检性质的都省。诏令文书下达尚书省后,尚书都省会在其上签注收到日期,并根据其内容分送相应的六部诸司办理。六部诸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拟定出具体执行方案,每种业务都有具体时限的,耽误或者延缓了,有相应的律法伺候。

另外,尚书省主执行,并不代表尚书省地位低,相反,唐初还加强了尚书实权,以尚书仆射为正宰相,让吏、兵两部尚书参预朝政。同时,尚书省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便之处,仍可将诏书封还。

御史台呢,独立于三省之外、直属于皇帝的中央监察机构。其监察内容与对象,一是弹劾百官及政府机构;二是监督皇帝;三是监督百官朝班时的言行举止;四是参与司法审判,推鞫刑狱,对于遭申诉的疑难案件,由中书舍人、给事中及侍御史一起进行会审,称为“三司受事”。遇有重大案件,则由刑部与御史台、大理寺共同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三省六部制将决策权与行政权分离,通过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审议、尚书省掌执行的运作模式,形成了一种组织严密、职权分明的中国式三权分立。这种运作模式,是中国封建社会行政体制发展成熟的标志,为大唐盛世奠定了基础。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御史台的设立与功能的完善,对官吏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亦为大唐盛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遗憾的是,到了唐代中后期,随着形势的变化和统治方式的变更,三省制没有达到很好的执行,三省制走向了衰落,御史台也逐渐脱离了既定轨道,派往地方的监察御史,逐渐演变成为了地方长官的领导者,特别是巡视边疆的监察御史长期停驻,逐渐成为了既可指挥军事、管理财政,又有用人大权的节度史,埋下了割据之隐患。安史之乱,唐室之溃,即由此而生。

更遗憾的是,唐之后,再也没有这种中国式的三权分立的运作了。所以对后世也没啥影响,除了一些名称与概念遗留下来,政体的三权分立精神,亦成为大唐之烟花、历史之绝唱了。

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僚制度体制。它最早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隋朝建立以前,南北朝时期,北周执行的是六官制。六官指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这六府机构。 西魏大丞相宇文泰接受苏绰、卢辩的建议,于恭帝三年(公元556年)开始仿照《周礼》官制,实行带有复古色彩的六官制度,藉以取得中原地区汉族大地主集团的拥护和归向。后来北周代魏,继续沿用此制度。

隋朝建立以后,隋文帝杨坚认为北周六官制不合时宜,也起不到多少作用,便根据汉魏时期的体制,建立了五省六曹制。

那么,什么是汉魏体制呢?这个问题说起来,话可就长了。我们删繁就简,可以说得简要些。就是汉朝建立以来,一直到三国曹操、曹丕父子的魏国施行的一套政治管理、选人用人制度。它的核心就是以君主为中心,建立的一整套中央集权管理体系。一个国家里的每个人处于社会中,无论是潜规则,还是明规则,都要让人遵守,这既是让民众安心生产、生活的前提,也是一个国家政权得以长治久安的保证。

夏、商、西周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做法,都不能算是完备的选人用人制度。

察举制度,是从汉文帝开始,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

“察举制”的核心要点是,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也真正能够选出国家需要的人才。

三国时,曹操考虑到以“门第和德行”作为选官标准的弊端,提出“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的用人标准。先是沿用“察举制”,后来又推行了“九品中正制”。

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时候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后来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重要的选官制度。

隋唐的科举考试中,有文、武两科,武科的渊源就是汉代察举科目中的特科:勇猛知兵法。作战勇猛又熟知兵法,能率军作战,这就是此科所选之人才。

以上说的是选人、用人制度。人才有了,这些人才怎么用呢?这就得有一套完整的中央管理体系。

秦朝统一以后,到民国,中国社会就一直笼罩在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之下。君主为了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神圣性,搞出过许多“君权神授”勾当,以愚弄民众。既然要愚弄,当然在各方面都要做得像那么回事才行,否则谁会信你。

别的不说,就说秦朝的金字塔管理制度,就搞出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九卿(奉常、廷尉、治粟内史、典客、郎中令、少府、卫尉、太仆、宗正)。

历史的车轮走到汉代,出现三公(司徒、司空、司马)和太常、中大夫令、大行令、太农令、大鸿胪、大司农、光禄勋。其实是“换汤没换药”,名字变了一下,这些部门、官职的职责范围还在保留。西晋、东晋以后,国家出现了南北朝混乱局面,许多原有的选人用人制度、国家管理制度被破坏。

因此,隋文帝统一后,这才有了恢复汉魏时期体制的说法。

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管理宫中事务;秘书省掌管书籍历法,事务较少。故此,内侍省、秘书省在国家政务中不起重要作用,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这三省都是最高政务机构。内史省负责中央决策,门下省负责政策审议,尚书省负责具体执行。这就是最早的三省六部制的雏形。

内史省(后来大多叫中书省),长官称内史令或中书令, 副官称内史侍郎或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诚纳言(或侍中), 副官称黄门侍郎。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或侍中),副官称仆(pu)射(ye)。

六曹,是指尚书省下设的吏曹、度支曹、礼曹、兵曹、都官曹、工曹六曹。后来,又把度支曹改称户部;都官曹改称刑部;六曹也都改称为六部。

六部,每部设尚书一人,相当于今天的部长;设侍郎一人,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总管本部政务。也就是说,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下面具体办事的机构、部门,就是这六部。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调动;

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籍以及赋税、财政收支;

礼部,掌管祭祀、礼仪和对外交往;

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和兵籍、军械等;

刑部,掌管全国的刑律、断狱;

工部,掌管全国各种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

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副官叫侍郎。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唐朝延续继承了隋朝五省六部制,干脆剔除了两省,成为三省六部制。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加强和巩固了中央集权。 三省六部制基本框架再也没动,只是有些王朝稍微换个叫法,或者被别的官员替代而已。比如,唐高宗、玄宗时,三省长官的宰相地位曾经被同平章事替代,三省并重或三省分权的局面,都曾遭到过破坏。

但这种大框架制度一直在断断续续延续着,特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六个职能部门一直没怎么动,故此,即使三省有过变动,也并没有影响到六部的正常运转。因此,这个制度一直到满清王朝寿终正寝,走进了历史的长河中,才停止了它运行的脚步。

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说到“三省六部”,我们第一反应就会想到隋唐。不过,这一制度的相关元素其实早就出现,只是到隋唐时才形成了完善的体系。这一制度的灵魂,就是以分工的形式,强化皇帝手中的集权。

三省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它们的出现有一个缓慢的过程。

在秦汉时期,封建王朝的行政架构是“三府九寺”,以汉为例,三府即太尉、司徒、司空府,九寺则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到了三国及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体系逐渐名存实亡,大部分沦为闲职,相应职能逐渐转向三省。其中,尚书省在东汉时期就已出现,不过那时候的名称是“尚书台”;至于中书和门下省,都形成于三国时期,它们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尚书省的权力。

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都隶属于尚书省,它们的前身是汉光武帝设置在尚书台中的“六曹尚书”。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保留了这一架构,只是名字有所区别。到了隋文帝时期,六部被命名为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到了唐朝时,度支被改为民部、都官改为刑部;后来,为了避开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民部改名户部,我们熟悉的六部至此才完全形成。

以上是“三省”、“六部”的分项演变过程,而“三省六部制”作为一个体系,首次出现于隋文帝时期。

公元581年,原北周大丞相杨坚篡周建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类似的权臣篡位情况再度上演,杨坚听从少内史崔仲方的建议,废除了北周的六官制(源自先秦时期的《周礼》,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改设三师、三公,以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其中,内史省其实就是中书省,之所以改名,是为了避开杨坚之父杨忠的名讳。

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纯属名头好听、毫无实权的闲职;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名义上可以参政,可惜经常空缺。

也就是说,国家职能落到了“五省”这五个部门手里,而不再归某位大臣执掌。

而在五省中,秘书省负责管理国家藏书,内侍省是皇帝的近侍机构、管理宫廷内部事务。因此,尚书、门下、内史才是真正执掌国家权力的中央枢纽部门。

隋朝崩盘后,同出自关陇贵族的李渊家族对隋朝的体制基本进行了全套沿用,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改进,重点加强了互相之间的制衡。当然,由于不用再避杨忠名讳,内史省改回了中书省。

在这种体系下,三省分工明确,覆盖了封建最高权力核心的运行完整过程:

中书省负责制定国家统治策略和方向,也就是决策;

门下省负责对中书省提交的决议进行审查、审核,看看它行不行得通、有没有需要改正/补充的地方,不满意就驳回,一直到通过为止,然后发给尚书省;

尚书省负责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落实,为了分门别类执行工作,因此下面设置了吏、户、礼、兵、刑、工一共六个部门。

六部的职责则分别如下:

吏部负责管理全国官员的相关事务,为了各司其职,其内部还细化成多个具体的部门,比如负责评定官员品级的,负责嘉奖表彰的,以及业绩考核的,具体的部门名称在不同朝代并不相同,比如明朝就分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考功司等等;

户部可以理解为管理财政相关事务,比如管理百姓的户口、耕地、税收、各级官员的俸禄、军队粮饷等;

礼部的工作分为三大块,一是科举相关事务,二是管理藩属国、与其他国家间的外交事务,三是祭祀、丧葬、占卜、封赏等礼节仪式性的工作;

兵部,顾名思义就是处理军队相关事务。比如车马、兵器装备、军人的资料名册、军队制度等等,根据不同内容也会细化为不同的部门;

刑部当然就是管理刑狱了,相当于古代的司法部门;

工部即负责工程相关事项的部门,不仅要处理宫室、衙门的修建、维修,还要负责管理各类公家用的器物。

实际上,在不同朝代,三省、六部的具体职能会产生变化,相关权力也会随之改变。

比如安史之乱后,唐朝的三省就逐渐名存实亡,中书省里的关键岗位——中书舍人的职能,逐渐被翰林学士拿下,尚书省也被慢慢分割到不同部门。

而到了宋朝,虽然“三省六部”名义上还存在,但具体职能早已跟唐朝时大不一样,比如中书省就长期负责祭祀、典礼等务虚的工作;

辽国跟宋朝差不多,而金、元、明实际上只有一省六部制(金为尚书省,元、明中书省)。到了洪武年间,朱棣直接取消了中书省,相关职能划给了六部,三省从此消失,清朝则保留了这一做法。

总而言之,三省六部制的诞生、演进,说到底就是为了加强皇帝的权力。在这个过程中,秦汉以来的相权被逐渐稀释到众多的部门;权力细化了,就难以形成与皇权相抗衡的“权臣”,帝王的地位从此稳如磐石,再也不用担心“总有刁民想害朕”。对于皇帝来说当然是好事,但对于封建帝国而言则不一定了。

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三省:

【尚书省】官名。在东汉时始设尚书台,也叫中台。其时政归台阁,尚书掌办理文书,传达诏命。魏晋以后,隨着中书省的出现,其权有所削减。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分各曹,是朝廷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唐、宋时,尚书省和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宋代不授),副长官是左、右二仆射。尚书省,下设兵、吏、刑、户、工、礼六部,分管行政事务。元代时废置。明初设六部尚书,但属中书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撤中书令,六部尚书职权专一,各部尚书直接对君主负责,不再设尚书省。清沿明制。

【中书省】官署名。魏晋时始置。其职等为秉承皇帝旨意掌管机要,发布政令。至隋唐时已发展成为朝廷中枢,隋因避讳改称内史省、内书省。唐曾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唐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尚书省同为中央朝廷行政总汇,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覆,交尚书省执行。唐初政事堂(宰相办公地点)在门下省,裴炎任中书令时,徙政事堂于中书省,政事堂也叫做中书门下。宋代以中书、门下与枢宻院分掌政务与军务。元代不置尚书省和门下省,而以中书省为唯一最高国务机构,并在地方设行中书省。明初沿元制,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中书省,机要之任归于内阁。

【门下省】官署名。西汉有侍中,是加官,从列侯到郎中,凡是加侍中衔的,可以出入禁中,侍奉皇帝,并备顾问。东汉置侍中官,掌侍奉皇帝,赞导众事、顾问应对,其官署叫做侍中寺。晋代改侍中寺为门下省,有侍中、给事黄门侍郎等官。南北朝沿置,权力逐渐扩大。特别是北朝,门下省成朝廷中心机构,是决策机关。隋、唐门下省和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门下省并且审查诏令,有权封驳,其长官是侍中。隋代为避隋文帝父杨忠讳而改称納言。唐代曾先后短期改门下省为东台、鸾台、黄门省,改侍中为纳言、左相、黄门监,所属有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起居郎等官。宋初,门下省只主管朝仪等事,宋神宗改革官制后,才恢复审查诏令、封驳之权。南宋合并中书、门下两省,叫做中书门下省。辽、金也置门下省。元废。

六部:

【吏部】官署名。尚书省六部之一。汉初称常侍曹,东汉改称选部,至三国魏始称吏部。后代沿置。隋唐吏部为尚书省六部之首,其他五部的组织均依照吏部的程式。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下分司。唐代吏部掌内外官吏选授、勋封、考课的政令。后代基本沿袭。宋代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前,吏部铨选之职由审官东院及流内铨(管文官铨选)、审官西院及三班院(管武官铨选)分掌;元丰改制后,由吏部尚书管较高级的文武官。唐、明、清则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吏部尚书在明代尤为重视,常能把持朝局。至清代,随着皇帝加强独裁,吏部尚书降与其他尚书相等。唐代一度改称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清代六部尚书可轮流定期进见皇帝,参议国政。清代军机大臣兼任六部尚书或侍郎,大学士则以管理某部事务之名,与尚书共同负责。因吏部尚书职类《周礼》中天官冢宰,故以天官、冢宰、太宰为其通称。

【礼部】尚书省六部之一。北周始有礼部,隋、唐时为六部第三部。历代沿置。职掌礼议制度、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隋代确定以礼部统礼部、刑部、主客、膳部四司。明、清则以仪制,祠祭、主客、精膳为四司。清末废礼部,改设典礼院。唐代除礼部外还有太常礼院以讨论典礼,宋代元丰改制前增设太常礼院及礼仪院。唐代一度改称礼部尚书为司礼太常伯或春宫尚书。“春台”是礼部的别称。

【户部】尚书省六部之一。汉代尚书台有民曹。魏、晋以后设度支尚书掌国家财政,左民尚书掌户籍,右民尚书掌公私田宅等。至隋代,逐渐演变为民部,是尚书省六部中的第二部,以度支、金部、仓部为子司。唐代为避太宗讳而改称户部,自此历代相承不改。唐代户部为六部的第二部,辖有四司,户部为头司,度支、金部、仓部为子司。唐中叶以后,军事时期往往派大臣专判户部和度支,另设盐铁转运使,户部渐被架空。宋代元丰年间改革官制以前,以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为常设机构,管理国家财政,户部更成空名。元丰改制,废三司,户部才有实权,掌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官俸、兵饷等。此后各代沿置,三者末改为度支部。

【兵部】尚书省六部之一。三国魏有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书,晋代又设驾部、车部、库部。隋、唐以后始定兵部为尚书省六部之一,唐以后为尚书六部中第四部。唐宋后兵部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明、清时则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吏司。兵部掌全国武官选任、兵籍、军械、军令之政,但历代职权范围不同,如唐代中叶后,藩镇与禁军均无统辖其军令的机构;宋代以五军都督府掌军令,以兵部掌军政;清代兵部因军权为皇帝所掌,又成虚设。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增设海军部。因兵部尚书职与《周礼》六官中之大司马相当,故以大司马为兵部尚书的通称。唐高宗时一度改称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或夏官尚书。

【刑部】尚书省六部之一。汉成帝时尚书有二千石曹及三公曹掌断狱。东汉时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政,二千石曹则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三国魏置尚书都官郎辅佐督察军事。晋复以三公尚书掌刑狱,南朝宋则以三公、比部曹主法制,以都官尚书主军事刑狱。北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初有都官尚书,开皇三年(583年)改称刑部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四曹。唐代沿置,曾一度改称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改刑部为秋官、宪部,旋复旧。隋、唐以后,刑部为尚书省六部中之第五部。以明代为界,明以前,唐、宋等刑部为最高法律机构,一般不直接处理案件,自明代起,则各省案件均由刑部审核,事务繁重,其规模远较唐宋时庞大,采取按地区分司制,唐、宋有四司,明有十三司,清制则详宻,有十八司。清末改称法部。

【工部】尚书省六部之一。汉有民曹,魏晋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北周有工部大夫,均为掌工役之官。隋时定工部为尚书省六部中的第六部,掌工程营缮、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明、清工部有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史司。清代工部还附属节慎库、制造库、料估库、琉璃窑、木仓、皇木厂,管理街道厅等。还与户部共同管理钱法堂事物。

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讲三省六部就不得不谈到此前的政府形态,毕竟这些政府形态都是一步一步演变过来的。联系之前的政府组织也可以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唐朝的政府会是这个模样。

汉朝

汉朝中央政府的最高职位为三公九卿。三公分别是丞相(管行政,作为文官首领)、太尉(管军事)、御使大夫(管监察)。九卿分别是太常(管祭祀祖先鬼神)、光禄勋(皇宫护卫)、卫尉(皇宫卫兵司令)、太仆(皇帝的车夫)、廷尉(管法制)、大鸿胪(管外交)、宗正(管皇帝的家族)、大司农(管政府的经济)、少府(管皇室的经济)。

汉朝的丞相(也叫宰相)总管行政,九卿都是他的下属,御使大夫是他的副丞相,而太尉除了军事其他一概不理。很显然,汉朝的宰相是政府的领袖,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魏晋南北朝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宰相的职权逐渐被皇帝侵占,也就是说皇帝经常越过宰相办事,宰相变得没有什么实权。

隋唐

再到隋唐,实行的是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

(1)中书省,长官叫中书令;

(2)门下省,长官叫侍中;

(3)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

这里我们细看一下这些名称,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中”一般指的就是皇室、皇帝。“中书”,按字面意思就是在皇帝的内廷中掌管文件;“侍中”,按字面意思就是在皇宫里侍奉皇帝。而“尚书”本来就是皇帝的“秘书处”六尚里面的一尚,是帮助皇帝处理文件的。有没有发现,这三省其实原本都是皇帝的内廷里的,就是皇帝的私人秘书。

现在这些私人秘书缺全都成为了外廷(也就是政府)的最高部门。这说明隋唐的皇帝把之前侵占宰相的权力又交还给了政府。盛世开明,乱世独裁,单单从宰相的演化也可见一斑。只是汉朝的宰相是一个人掌握全国的行政大权,是个领袖制度;唐朝的宰相不再是一个人,而是由三省共同负责,是委员制度。

下面我们来看看唐朝这职权最高的三省是如何运作的。

中书省

中书省主管发令。政府的最高命令也就是皇帝的诏书,也叫作“敕”。这些“敕”都是由中书省拟定的,再经过皇帝同意批复,传到门下省。

门下省

门下省主管审查。门下省对“敕”进行审核,如果觉得这个诏书有问题,可以将诏书批注送还。也就是说所有的诏书都要经过门下省同意才可以正式生效,即使是皇帝同意批复了也同样可以被驳回。正式生效后的诏书最后传达到尚书省。

尚书省

尚书省就只有执行命令的权力,对决定命令这一层是无权过问的,算是一个执行机构。

大家是不是看出这个运作模式有什么问题了?

皇帝,没错就是皇帝。三个部门运作中夹了个皇帝。

小弟甲:“老大,按我这套方案这样这样做,完美哦( ̄︶ ̄)↗”老大:“有道理,就按你说的办”小弟乙:“这方案问题很大啊,你们怕不是傻的吧”小弟丙PS:我就静静看你们互撕老大被啪啪打脸,PS:你们这两货就不能商量好了再来找我吗!!!

这个小弟甲就是中书省,小弟乙是门下省,小弟丙是吃瓜群众尚书省,老大就是皇帝。

政事堂

既然这个运作模式这么反人类,那就该有所改变。于是,“政事堂”成功问世了。中书省去找皇帝前,先和门下省开个会,喝喝茶,谈谈心,由什么问题先分析分析,大家确定好了再去请示皇帝。这个开会的机构就叫做“政事堂”,也是政府的最高机构。皇帝的所有命令都要经过“政事堂”通过,再送达尚书省去执行。

这个方案不仅解决了老大被打脸的问题,还能提高决策效率,优秀。

然而皇帝毕竟是天下人的老大,有时也会直接越过中书门下直接下令,但毕竟不是很正规,实际还是比较少的。

尚书省和六部

说到这里,大家有没有感觉尚书省真的好可怜,同样是并列的三省之一,大家开会什么的都不叫上他。大家这样想就错了,其实尚书省比大家想的还惨。

唐太宗登基前就做过尚书令,后来他当了皇帝,没人再敢当尚书令了。于是,尚书省从此之后就只有两个副长官,连自己的带头大哥都没了。

不过尚书省在政治决策上插不上嘴,但确实国家最庞大的行政机构。所有命令都由尚书省去执行,六部都归尚书省管辖。这六部分别是:

(1)吏部,主管人事(五品以上的官员有宰相决定,其余的全由吏部任用);

(2)户部,掌管民政户口;

(3)礼部,主管宗教教育;

(4)兵部,掌管军事;

(5)刑部,掌管司法;

(6)工部,主管建设。

这六部大体上对应汉朝的九卿。从九卿的官民职务上来看,大体都是为皇帝服务的私人小弟,都是由原来诸侯自己的管家团体演变而来的。而唐朝的这六部,显然已经是正式的国家管理机构,不是皇帝的侍从。从体制上、观念上来说这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大进步。

总的来说,唐朝的中央政府组织形式就是三省六部制。三省中的中书省和门下省一起组成“政事堂”来发布审核政治决策,尚书省带领六部完成政策的执行。由此形成一套完整的中央政府组织,关于地方政府组织将继续更新,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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