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是个错误的说法,其实古代真正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封建社会正妻永远都只有一个,妾室可以有很多,只要条件允许。而妻妾是完全不同的,毕竟妻为主,妾为婢。

妻子是“娶”的,妾室是“纳”的。娶妻需要三书六礼明媒正娶,进家门之后就是女主人;可是妾只不过是奴婢,所谓的“纳”也就是花钱的事情,做妾的女子大多出身不好,也就没那么多讨价还价什么愿不愿意的事情了。

嫡庶尊卑是古代宗法制度的重要核心内容,而嫡庶的区别就在于生母是妻还是妾。古人也不是没事干有了妻室还纳个妾,纳妾的目的大多情况下只有一种,就是繁衍子嗣,尤其是正妻无法孕育后代的情况下,男子通常都会纳妾。甚至对于妻子来说,自己无法生养的时候为丈夫纳妾,是妻德的体现。

民间或许不是很明显,以皇室来说,皇后为皇帝管理后宫善待妃嫔,让皇家子嗣得以兴盛是皇后最大的美德。历史上的唐太宗的长孙皇后、明太祖的马皇后等皆是如此。

做妾的女子大多出身贫贱,即便能够做人妻室也大多也都是穷苦人家,生活上几乎没什么改善的指望。可如果是做了大户人家的妾那就完全不同了,物质条件的改善也是很多人愿意做妾的原因之一。

所以,变成妾室也不是她们能够选择的,更甚者很多妾室还是婢女或者青楼出身,并非良人闺秀,所以她们不能像那些出身清白的女子一样,可以对夫家做出各种要求。

古代正妻不得被贬为妾室,而妾室则不得轻易扶正,甚至唐宋时代将妾室扶正会影响官吏的风闻。妾的孩子是庶出,妾本身也没资格葬入家族坟地,其名也不得入家谱。不过妾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尤其明清以后,虽然妾室扶正还是很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这种希望,对于妾来说是个很大的诱惑力。

韩国古代实行严格的“从母之法”,所有妾室就是天生注定的没得选。李朝时期,妾室所生的女儿或者生母是贱民的女儿,成年后都只能做妾,代代承袭无法变更。

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当时律法没规定一夫一妻制。

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爱情自然有排他性,明知对方有妻子还嫁给他,这样的情况现代社会是不允许的,如愿意也是重婚罪。

古人通常所说三妻四妾应是一妻多妾,与现代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同,封建社会作为男权社会,多娶合法,也符合道德规范的,并不存在第三者概念。

当皇帝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自然上行下效。何况多姬妾目的是传宗接代,人丁兴旺为大家庭繁盛的表现。除此之外,饱暖思淫欲,贤妻美妾闺房之乐也是饮食男女的本性。

但是不要忘了,历史像西门庆韦小宝那样左拥右抱一大群的并不多,因为大多数朝代除了皇帝,规定只能纳四个妾,有着年龄等的限制,也就是说名额有限,不仅如此还要夫人同意才行。

《红楼梦》里贾政有两妾,周姨娘和赵姨娘,贾琏身边只平儿指标未用完,单讲再娶尤二姐也合规矩的。所以成为大户之妾也是不容易的,名额有限竞争激烈。

再者古时候女子婚配,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兴自由恋爱的。也就是女子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婚姻也讲究门当户对,嫡出之女不能为妾,庶出的身份差一些,要想嫁个好人家,作妾也在情理之中。

而通常纳妾的人,非富即贵条件应当较好,对于贫寒之家的女子来讲,作妾当姨娘也是高攀,父母势利之人,也由不得商量。比如《白鹿原》中的田小娥。而且嫁过去之后,有能母凭子贵希望了。

至于出身卑微的奴才乐妓之类,当妾明媒正娶,好歹有个名分,比起通房丫头,姘头,外室强多了,能成为如夫人,往往也可望不可求的。

不少朝代对纳妾也有标准的,身家清白才行。《红楼梦》里,大小丫头们赶着讨宝玉的好,把当姨娘当成终极奋斗目标,也就不难理解了。

至于情深意长,不顾世俗不求妻名的真爱者,如孟小冬想登堂入室,其要福芝芳同不同意还不成呢!

至于清末民初,纳妾之风才没有么多限制,尤其军阀手中有权有枪,如《情深深雨蒙蒙》中陆振华,七个小老婆都是明抢的,弱女子不同意又能怎样呢?

一花🌸一世界,金沙江的小闲鱼🐠元元,期待你的关注点评。

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三妻四妾不是古代人的专利,大陆解放前不能称“古代”吧?三妻四妾名正言顺。本人见过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县官老爷的姨太太,一个是法官老爷的姨太太。当然他们都是解放前民国时期的官啦。我和县官老爷是本家,本家归本家,穷人和富人,平头百姓和县官老爷分得门清。解放后县官老爷死了,剩下太太和姨太太,我们叫太太“大妈”,叫姨太太“二妈”。大妈瘦瘦的,气质高贵,二妈显老,胖胖的。对大妈永远像个奴才,没有多久就传说死了,没有见到办丧事。但法官没有死,隔两天他就和小老婆从水井抬水回去,大老婆在门口坐着看呢。大小老婆年龄差别很大,小老婆徐娘半老。但是和法官都听大老婆调度,不久法官自己死了。

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哈哈,这问题问的,即使是提倡所谓自由恋爱的今天,不仍然有很多女人愿意嫁给同一个男人,甚至不惜实质上的多女共侍一夫,所以为何就质疑古代女人的选择呢?

被误解的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并不是古代的婚姻制度,而是一个形容词,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三”在古代并不是和今天一样,表示具体的一个阿拉伯数字,大多数情况,是指很多的意思,所以三妻四妾,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一个男的,有很多一行陪偶,所以三妻四妾的近义词就是妻妾成群。

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在古代,也并不是说所有男人都有这个权利,而是指那些财富、地为都处于社会中上层的男人才有这个权利,市井小民,能娶个老婆就回去烧高香吧,生活贫困的一生鰥居也不是没可能。

是迫害还是保护

在中国近代,我们曾一度将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视作对女性的迫害,按照普通人的理解,似乎随便从大马路上找来个张三大爷李四大叔,都能说娶好几个老婆就娶好几个老婆,然后不喜欢了再换。

其实这完全就是谬论,在古代想要娶亲,先要有钱!请媒婆,备彩礼,宴宾客等等,哪一项不花钱?此外住的地方要有吧,后续生活的前要准备好吧。单单仅此一项,就卡死了古代绝大部分男人想多去几个老婆的奢望!

而上文我们说过,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仅适用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财力的人,针对这类人群中的妻子,其实制度是有一定保护作用的!很多人或许就会跳出来说,这是谬论了,先别急,让我们来回顾中国近几十年被爆出来的离婚新闻。绝大多数都是丈夫发达了,就将糟糠之妻休掉,另娶年轻,貌美的新欢!甚至还催生了小三一词。

小三逆袭并成功上位的并不是个例,甚至是普遍现象,受伤的往往是糟糠之妻和孩子,而这种情况在古代其实某种程度上要好于现代。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以及全社会统一坚守的氏族家训。有钱了,有权了,想娶年轻漂亮的,可以!但只能做妾,归发妻,也就是嫡妻管理,生的孩子地为也要远远低于嫡出。

简简单单,在维护家庭完整的情况下兼顾了各方面利益,当然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如果世风日下,宠爱侍妾,虐待嫡妻的在古代也应该出现过,但绝对是少数现象。总体来看对这种有钱有权家庭中的嫡妻,是利大于弊的。而且在古代,即使有权有钱的人,坚守一夫一妻的也大有人在,这种自古以来就值得标榜的事情。

所以说,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更多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一种社会妥协,既满一部分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的欲望,或者是传宗接代开枝散叶的需求,也尽可能的保护嫡妻的权益,维护家庭完整。

古代人三妻四妾,古代女人为什么会愿意嫁给一个已经有妻子的人呢?

纠正一下,不是古代人,应是古代有钱人。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另外还有三千佳丽。有钱的娶人三妻四妾有什么可奇怪的。现在高度文明社会了,照样还有婚外恋,包二奶或包三奶嘛。社会也是“传宗接代”的,我们常说男女,夫妻,爹娘,爸妈,公母,儿女都把男性放在前面。从沒听说有女男,妻男,娘爹,妈爸,母公的称谓。就算是称女孩子为女儿,后面还是加个儿字呢。何况在古代旧社会女性的地位低微,这还用为什么吗。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