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唐朝第一“古惑仔”是谁?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他是饱读诗书,挥笔成书的诗中之仙;

他是剑法卓绝,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

他是诗酒江山,仙风道骨的人间绝响;

他是狂傲不羁,无惧无畏的大唐第一古惑仔,

他就是李白。

如果李白穿越时空来到现代,我想他最爱听的歌应该是《海阔天空》,“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这十三个字便是李白一生的真实写照。

李白天资聪颖,智慧绝伦,五岁识百家,十岁通花甲。

在我们看来,李白从小便是一个懂得读书上进的三好学生,但人心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魔方”,即便看似最温和的对象,其内心也必然会隐藏着见血的喜悦,李白自幼怀揣的梦想并不是治国平天下,而是当黑道扛把子,成为“江湖话事人”。

李白的黑道梦——年少轻狂爱玩剑

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二十而怀纵横之策,欲遍干诸侯。(李白《与韩荆州书》

“侠者”法外之人也,有情、有意、有酒、有诗、有梦。

李白自幼便幻想成为一名云游四方仗剑天涯的江湖侠客,他十五岁学习兵王之术,二十岁胸怀睥睨天下之策,心中最大的理想不是报效国家,而是干翻各路诸侯称王称霸,这样一位不爱名与利,只爱当老大的古代诗人,真可谓是唐代文学家中的奇葩。 李白对“黑道江湖”的渴望,皆来源于他对“剑术”的执着,李白有多爱剑?

据统计,李白的所有作品中,出现“剑”字的诗文共有118篇,爱剑如命的李白在长大成人后,离开满是束缚的家乡,一人一剑一酒壶独闯天涯,开始他的黑道之旅。 【李白的黑道梦—长剑斩断江湖恨】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侠客行》

李白当“古惑仔”的梦想,并不是嘴上说着玩玩的。

他成功的把梦想照进了现实,单挑群殴、街头火拼、战术撤退。这些看似和大文豪李白格格不入的事情他都做了个遍,李白还十分豪迈的将打架斗殴的过程泼墨为诗作,“托身白刃里,杀人紅尘中”,这朋友圈发的简直不要太文艺,能把街头械斗描绘的如此豪情万丈,恐怕除李白之外再无他人了。

《侠客行》这首诗充分展现了李白心中隐而不发的“暴力美学”,以至于读者们能够通过这首诗,补脑出一副吴宇森风格的电影画面:

李白深入虎穴,剑剑血光,十步夺一命。

直杀得千里之内血染山河,天上地下剑气苍苍。

李白站在血泊之中,挥了挥衣袖扬长而去,怎一个潇洒了得。

如果按照《古惑仔》的台词来说就是:

“我李白手持长剑,从砵兰街砍到铜锣湾,再从铜锣湾砍到香港仔,一路砍到旺角区,

六大话事人全部被我砍翻,砍完后吸一口雪茄,拿出机票挥袖而去,不要问我是谁,因为哥只能是传说。”

李白的黑道梦——浪子何须回头?热血旧恨皆在酒里。

“恩怨散去 ,刀剑已归隐,敬属江上雨 ,寒舟里 ,我独饮。”许嵩——《江湖》

曾经的意气风发,曾经的年少轻狂,曾经的江湖血雨,曾经的,终究是曾经……

如果说大唐盛世谱写了李白的狂与傲,那么安史之乱,则让李白回归了平与静。

从闯汤江湖,快意恩仇,到入朝为官,报效国家;

从“天子侍吐,贵妃捧砚”到贬谪流放,背井离乡;

从夜宿农家,浪迹天涯,到人生厚重,大彻大悟。

李白的人生如一座动则闪耀古今,静则千年风雅的火山。

辉煌过,沉寂过,哪怕千年万年,他那浪漫、豁达、潇洒的余温,仍旧温暖着每一个心怀梦想的浪子。

哪个热血男儿,年少时不怀揣着征服星辰梦?

当棱角被生活磨平,当热血被世俗风干,再去读一读李白,则会读出一番与初识不同的意境,初听不识诗中意,再听已是诗中人。

喝一坛名为“醉生梦死”的酒,第一口敬年少轻狂,第二口敬世事无常,第三口敬饱经沧桑,第四口敬人生在世。

管他是古惑仔,还是大诗仙,只要看开了,人人都是李白。

整个唐朝第一“古惑仔”是谁?

《知史以明鉴·查故以至今》

古惑仔并不是香港的特产大唐帝国的大诗人李白具备了一名古惑仔的全部职业素酗酒、嫖妓、砍人还拉帮结派收小弟。

酗 酒

大忙人杜甫一直仰慕李白给李大哥写过不少赞美诗,比如“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李白经常嚷着喝啊喝啊不要停

“将进酒,杯莫停”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

嫖 妓

李白很崇拜东晋风流名士谢安他曾携妓隐居东山,拒绝为官直到后来家族权势衰弱谢安才入朝任职,史称“东山再起”。

李白羡慕偶像隐居还有美妓相伴就果断效仿带着一大群妓女到山林里饮酒作乐由此也多了个外号“李东山”。

他自己对此一点也不避讳还得意洋洋地写下许多诗比如

携妓东山去,春光半道催”

美酒尊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留”

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

砍 人

李白从十五岁开始习武到了二十来岁离家远游的时候只带一把剑一路游去打打杀杀绝不手软,自己却能毫发无伤,就这样凭着一身好武艺。李白的武侠江湖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拉帮结派收小弟

因为剑术高强又乐善好施李白身后很快就聚集了大批江湖小弟等他游历到扬州时干脆做起了“黑帮大哥”,小弟们没饭吃,他管吃小弟们没房住,他管住一年花了三十万两银子。

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一书里的说法,认为其父是富商,还是很有钱很有钱的那种富商。李白对小弟不仅大方,也够义气。

有年夏天,随他同游湖南的小弟暴毙身亡他抱着小弟尸体恸哭不已泪哭干了哭出了血,引来了猛虎李白一想,哎呀我得保全小弟尸体啊眼泪一擦,硬是靠着剑术把猛虎击退。

李白凭这件事迅速登上唐朝各大媒体头条从此投奔他的小弟更多辣他的江湖影响也更大。

想来李白一生六十多年,其中四十年都在身体力行古惑仔一职,在他“浪漫主义诗仙”的头衔下,真是很难想象还有这样,武艺高强、江湖气浓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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