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限速中,平均时速能否代替瞬时时速?
我觉得平均时速对于超速的震慑力更大。高速公路测速有两种,一种是定点测速,就是在相应的测速点设置测速设备对经过的车辆进行测速。根据法律规定,在测速点以及前方都应该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因此很多驾驶员超速行驶时看到标志后就会减速以规定时速通过,即便没有看到标志现在的导航或者电子狗也有超速预警功能,因此我觉得定点测速的威慑力不是很大。虽然我们讨厌隐蔽的测速设备,但是高速公路上定点测速还要提示无异于给超速者通风报信。
另一种是区间测速,区间测速是选定一段路程,常见的是10-20公里,在起点和终点各设置一个有车牌识别功能的摄像头,记录车3辆通过起点和终点的时间,然后由电脑计算出车辆在这段路程内的平均时速,比如测速区间为20公里,那么限速12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车辆刚好以120的时速通过测速区间的时间就是10分钟。如果你通过的时间低于10分钟那肯定是超速了。
我觉得区间测速更合理,而且威慑力更大。高速公路车速本来就高,一些车严重超速,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也给其他遵章行驶的车辆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一些司机经过定点测速点时会按正常车速行驶,一但通过测速点以后就又打开疯狗模式疯狂超速。但是区间测速路段他们超速的可能性就小多了,你可以任性跑180甚至200,但是通过这段路程的时间是死的,跑不够就罚款,所以很多人在区间测速路段就老实了。
因此我觉得以平均速度为参考的区间测速更有威慑力,如果在封闭区间内都换成区间测速的话超速现象会大大减少。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