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鬼市到底卖什么?

所谓“鬼市”,指的并不是《聊斋志异》中所描写的“南海罗刹岛,蛟人卖活胎”,而是我们现代人夜晚休闲购物的“夜市”。

众所周知,大唐时期奉行“商贸开放”原则,正是商业的百花齐放造就了兴旺发达、繁荣强大的大唐盛世。

白天,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们会聚在长安城集市上,售卖各种使人眼前一亮的奇珍异宝, 唐朝时期长安城集市的繁华成度,丝毫不比现在誉有“四川第一街”的成都春熙路差。

但到了晚上,长安城的街道便会“空空如也”,因为唐朝实行“宵禁制度”,明令禁止百姓深夜出行,违者要受处罚。

所以除了夜巡使以外,普通百姓无法在大街上任意行动,更不要提摆摊做生意了。

“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夜行者,皆为犯禁”、“诸犯夜者,笞二十”

常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朝廷要维护夜间治安,老百姓们也要维持生计,于是在二更夜巡过后,商人们便会聚在一个较为隐蔽的地方摆摊做生意。

对于商人们来说,夜间售卖物品,即无需向官府缴纳税金,也无需租赁摊位,极大的节省了开支。

于是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在夜晚做生意。

至于卖什么,其实也没那么玄乎,也就是一些普通的商品!比如说,在秋冬季节,生火取暖的干柴就是市场上的抢手货了。

秋冬夜多闻卖干柴,云是枯柴精也。”

而且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夜间售卖的商品,要比白天稍微便宜一些。

当然了,毕竟是“黑市交易”,偶尔还是能见到一些“禁止交易”的商品,如价值连城的“陪葬品”、“禁书”、“两性用品”等等……

“(今广州地区)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番禺杂记》

毕竟这些玩意儿大都不光彩,要么是来路不明,要么是羞于启齿,“鬼市”的黑暗是其最好的遮掩!

比如说一些家道中落之人,想要变卖家中收藏,但又迫于脸面,于是鬼市边成了其最好的选择。

由于只有一小部分人知道“夜市”的存在,后来一传十,十传百,神秘的“夜市”便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鬼市”。总而言之,在古代,夜间出现,白天消失,其便是鬼市!

唐朝的鬼市到底卖什么?

在一个城市待久了或者混熟了的人,都应该知道一个名叫“黑市”的地方,即凌晨十二点到天明之前存在的集市,这个集市比较神秘,很多白天买不到的东西可以在这里买到,便宜不便宜另说,真货还是假货也另说,单只一点,这里的货物很多是非法所得的,比如偷的、抢的或者一些不为人知的渠道所得的。

不过四姑娘并没有去过黑市,倒是听人说起过黑市,万籁俱静的夜晚,大部分人们早已经进入梦乡,而黑市却在这个时候刚刚开始,影影绰绰间,你来我往,各取所需,然后回家睡觉,待天明时,黑市早已经无影无踪。这样的集市是不是“鬼市”这个名字更加契合?

因此,“鬼市”也就相当于现在的黑市,而和夜市有很大区别,至少夜市也是有规范管理的,它是为百姓提供了一种晚上逛街、购物的便利,大部分人都是白天上班,空余时间很少,因此晚上逛逛就成了一种趋势,而夜市通常也不会开到很晚,夜晚十二点大概就是极限了,毕竟人们正常的作息时间就摆在那里,不可能持续时间太久。而夜市结束之后,下半夜的主场就是黑市。

早在唐朝时期,黑市也就是鬼市就已经形成规模,唐朝时期经济繁荣,长安城已经成为一座国际大都市,商人云集,但是当时的商业活动限制很多,而长安城中只有万年县的东市和长安县的西市是正式的商业活动中心,在这两个地方从事商业活动就必须遵循很多的规章制度,确保商业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唐朝时期就已经实行宵禁制度,夜晚无故外出就是犯夜,一旦犯夜,都有相应的处罚等着你,关于这个在《唐律疏议》中都有明确的记载:“诸犯夜者,笞二十”,而这个犯夜也有明确记载,“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这样的规定势必限制商业活动的发展,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鬼市应运而生。唐代著作《辇下风时记》中记载:

“长安务本坊西市是鬼市,或风雨曛晦,皆闻其喧聚之声。秋冬夜多闻卖干柴,云是枯柴精也。”

这可以算得上是关于唐朝鬼市的一个确切记载,长安城中的鬼市位于务本坊西市,万年县境内,距离东西市都有一定的距离。唐代郑熊所作的《番禺杂记》中也有记载:

“(今广州地区)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

也就是说鬼市一般就是过了半夜才开始,到了天明即结束。它并不是每天都有,而是隔几天开一次。鬼市是制度之外的产物,是违法的存在,因此算是偷偷摸摸在进行,只能选在半夜后的这段时间,管理最松懈的时候进行。这里的货物很多也是来路不明并且假货横行,不过也还有不少奇珍异宝,当然也有一些是东西市价格太高而又是百姓生活必需品的物品放在黑市卖,比如《辇下风时记》中提到的干柴。

干柴也就是从山上砍下来的树木枝干,也叫做柴火,用来生火做饭或者取暖,相当于现在在用的炭、煤气和天然气。到了冬天,干柴的需求量大增,因此买卖干柴的非常多,白天正规的东西两市中干柴的价格是很高的,百姓们多望而生畏。而鬼市提供了百姓购买干柴的一个渠道,因此很多人都会在半夜爬起来跑到鬼市中去买干柴。

唐朝的鬼市到底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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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候确实有关于鬼市的记载。《新唐书·西域传下·拂菻》记载:“西海有市,贸易不相见,置直物旁,名鬼市。”

意思就是说:西海有个地方,这里人买卖东西,都不是面对面进行的,直接将东西放在路边,然后自由去取,因为不见人,所以叫鬼市。

可能是因为大家认为鬼是看不见的。

这个叫拂菻的国家,其实就是东罗马帝国,也就是大秦或海西国的西方国家。

唐朝人对这个国家的记载,肯定是道听途说的比较多,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记载。

蒲松龄的小说中,有关于鬼市的记载,“又闻有早行者,见山上人烟市肆,与世无别,故又名‘鬼市’云。”其实就是海市蜃楼,“神农山……一名神农架,高寒,为一邑最幽深险阴处,多猛兽……山上常八月雨雪,至明年六月始消,又常六月飞霜。久雨初霁,峰峦陷现,有如城廓村落,相传为山市。”

古人没有科学的知识,就无法解释海市蜃楼这样的自然现象,所以就以为这是鬼活动的场所,所以叫鬼市。

也有鬼市的说法,是指五更天时候开始的集市,要知道,那时候天还没亮,影影绰绰鬼一样,所以叫这个名字。

近代之后,也有称黑市为鬼市的,专指一些买卖不知名来源的物品之地,如北京的潘家园旧货市场,就是知名的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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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鬼市到底卖什么?

这里要说明的一点是,所谓的“鬼市”并不是蒲松龄《聊斋》里面那样的恐怖的场景。实际上,所谓的“鬼市”和现在的“夜市”差不多。

当然了,之所以说它差不多,主要它都是在夜晚开放的,但是其开放的时间和进行买卖的地方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唐朝的鬼市是一个怎样的场景。

我们都知道,唐朝对社会的自由度掌握得非常严格,为了更好的巩固统治,还专门搞了一套制度——“坊市制”。熟悉这种制度的朋友都知道,它严重阻碍了民间的贸易往来,百姓们都只能在固定的地方进行贸易活动。

此外,唐帝国还实行了一种叫做“宵禁制度”,也就是说,不准百姓在夜晚无缘无故外出。一旦出去就是“犯夜”,一旦发现,就得受到严重的处罚。这一点,我们可参考《唐律疏议》:

“诸犯夜者,笞二十”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犯夜”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行者皆为犯夜”

所以我们在影视剧中总是看到唐朝的长安街上灯红酒绿的场景,其实是不存在的,即便是有,那也只能是少数人的生活,也就是那些王公大臣才有的特权。

于是乎,唐朝的鬼市便由此应运而生了!

唐朝的“鬼市”实际上也成了百姓们进行自由贸易的一个重要平台。而在鬼市上,所售卖的货物也基本上都是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例如烧火所用的“干柴”,还有一些小器皿等等。总而言之,基本上都是一些常见且必备的生活用品!

根据《辇下风时记》记载:

“长安务本坊西市是鬼市,或风雨曛晦,皆闻其喧聚之声。秋冬夜多闻卖干柴,云是枯柴精也。”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唐朝时期的鬼市上大部分都是售卖柴火的。但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在那个社会自由度受到严重限制的时代,柴火是很重要的生活物资。因为这就相当于是今天的电,今天的煤,今天的液化气!

那么,夜市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呢?

鬼市的开始,一般在子时以后,也就是现在的凌晨十二点左右开始。结束时间根据《番禺杂记》中记载:“(今广州地区)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可以看出,鬼市一般在天明时结束!

以上便是对唐朝鬼市做的一个简单介绍!

其实,在以前的老北京城里也有鬼市,而且还不少,一共有八个。售卖的货物以衣服为主,其他的一些货物基本上都是鱼目混珠的,有真有假,这主要得看买家的眼力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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