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被讹小伙要起诉老人,老人儿子回应: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9月12日,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浙江金华小伙滕先生表示,已准备好起诉材料,择日递交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精神损失。摔倒者的儿子曹先生表示,都是误会,已向对方道歉并愿意赔偿。并表示,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网友:一点悔意都没有,哪有什么道歉的诚意?你怎么看待此事?

沈腾和马丽曾演过一个小品《扶不扶》,说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中国人几千年以来一直倡导与人为善的理念,老人摔倒了,伸手扶一下,原本是想都不用想的本能行为。可曾几何时,见到老人摔到,“扶不扶”成了一个让人万分纠结的事情。

沈腾面对摔倒的老太太时,心中也是万分纠结的。不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扶吧,又怕被讹上,为了避免被讹的结果出现,他苦口婆心的为老太太讲了几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故事,东郭先生和狼,农夫与蛇。但最终他还是被讹上了。

今天这个故事,是小品的现实版,它又一次告诉了我们,做好事之前纠结与思考是必要的。小品最后弄清是一个误会,大妈在得到了目击的警察的证明之后,明白自己是因为跳舞跳晕了,自己摔倒的。并对帮助她的少伙子道了歉,并表且感激。给了善良的人们一丝安慰。而现实的表现,往往比小品更加残酷。让人目不忍视,耳不忍闻。

小品中沈腾的幸运来自一位刚刚处理过他交通事故的警察,他能够证明肇事的自行车不是撞人撞坏的。现实中帮人的小伙子能够证明清白,也是偶然,如果不是尽职尽责的警察在附近的店铺中找到事发时完整的视频,小伙子的冤枉大概很难洗清。他面临的将是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很大一笔赔偿金了。

两个故事的结果一样,都是真象大明了。但产生的影响很不相同。小品中的老太太在得知真相之后,立马向当事人道歉并真诚的表示感激,让人感觉到,人们在生活中虽然会遇到误会,但人性是善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温暖的。现实中的这个故事,却扇了这些抱着善良幻想的人们一记响亮的耳光。它让人感到人性的丑恶,道德的失范,做人的无耻。

小品的结局虽然比现实让人感到一点温暖,但有一个细节,却是让人细思极恐。小品中的老太太在醒来之后,她下意识的第一个反映,就是找到撞倒自己的人。当她第一眼看到救她的人时,这个人便成了理所当然的肇事者。我不知道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是什么时间养成的。但正是这样的思维方式,才是人们面对老人摔倒之后产生“扶不扶”的纠结。

在社会中,崇德是为扬善,立法是为惩恶。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德治和法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崇德之人,必然认为人性是善的。行法之人,必然认为人性是恶的。中国人千年以来都把扶老人当成自然而然的事情,就是因为背后崇德的精神,人与人相互之间,都带着善意。一旦人与人之间充满恶意的时候,扶与被扶,自然就变成了讹诈与被讹诈的关系。

小品中老太太的第一反映,让我们在无意中看到了人心的险恶。她有医保,看病自然不成问题。但她的第一反映是,先找到对此事负责的人。在她的潜意识里,根本没有,人到年纪大了,摔个跤,出个意外,都是正常现象。不一定非要去找一个背锅侠。这样的思维方式不改变,“扶不扶”将成为一个永远纠结下去的问题。

小品中确实是出于误会,现实中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永远没有结论,讹人到底是出于误会,还是一开始就是存心的讹诈。监控视频可以拍到现象,却很难拍出人心。人们对于这事是误会还是论诈的评价,就是基于人性的反推。当老人表现出宽容与善良的时候,人们会相信这是误会。当他们表现出无耻的人性之恶时,人们一定会相信,他们从一开始就想讹诈。

小伙子打官司是对的,我坚决支持。但我不支持只要一块钱的赔偿。应该多要一点,可能你自己并不需要这点钱,但是,讹人者最终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利益吗?一定要让他们偷鸡不成不只失把米,而是丢只鸡。只有这样,才能对做恶者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而公益官司,要的是一个名声,也就是脸面。可是,对于无耻的讹诈者来说,他们是不要脸的。

对于老人儿子的言论,这是无耻者对道德者的嘲笑,失信者对仗义者的讥讽,下贱者对高尚者的耶谕。社会上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做了恶心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才使得正义后退,邪恶嚣张。这个官司,不仅仅关系到小伙子个人名誉,更是向社会呼吁,还给我们行善的权利,让我们做点好事,不再这样纠结。

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被讹小伙滕先生已经决定正式起诉老人,索赔金额1块钱,并要求公开道歉。我非常支持这一行为,如果顺利立案,并索赔成功,应该是推进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很好的案例。

滕先生只要一个公开道歉,索赔1元可以忽略不计。他不是为了钱,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好好的教育一下那些法盲老人。让他们在讹人的时候,也掂量掂量是否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次只是索赔一元,如果可以胜诉。那么下次索赔其他合理金额也会受到法院支持。比如误工费,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等,都是合理费用。这样的话讹人成本就会大幅度提高。恐怕很多惜财如命的老人要望而却步了。

老人的儿子和滕先生联系想要私了,甚至多赔点钱也可以。然而被拒绝后,又只能无奈的说小伙想当“白莲花”,那他也没办法。

其实我觉得滕先生完全不在乎他们家赔多少钱,他想要的是推动法律完善,推进法律建设,最终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我觉得他这一举动是很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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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中国有句老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看浙江金华市男子滕某遇到的这一家是个什么德行:

滕某好心扶起身后骑电瓶车不慎摔倒的男子曹某,曹某报警反咬一口称滕某将其撞倒。

曹某不讲理,他的老婆更过分。9月4日调解那天,她一直在骂滕某‘你这个人太缺德’等,还让滕某赔偿1万元医疗费等。后来事情弄清楚了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对滕某说‘你好人做到底,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我老公’。”

得知被讹小伙要起诉索赔1元,曹某儿子说:他想当白莲花让他去当好啦。

看看,看看,这一家都是什么人?

一个字:渣!两个字:无赖!三个字:不要脸!

中国还有句老话叫“人要脸树要皮”,一个人,不,是一家人连脸都不要,你还指望他们会发自内心的悔过,真切诚恳地道歉?区区1元钱会对他们有什么触动有什么制约?都不能。

那么,遇到这种无赖讹人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比如滕某来回警队的打车费、事故拖车费等还要他自己掏腰包吗?滕某过分诉求,会被人误解;诉求1元,起不到任何作用。久而久之,谁还会去做好事?正义得不到匡扶,社会风气必定堪忧。

个人认为,我们的人大代表可以为民提案,将讹人者从法律层面上规范起来。

一、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恶劣的以敲诈勒索论处。

二、罚款。不要等我们的当事人比如滕某要求对方赔偿,而是从法律上规定必须作出赔偿,打车费、拖车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因为讹人造成的通通要赔。还要罚款,“打蛇要打七寸”,既然讹人者看重的是钱,那么就让他偷鸡不成蚀把米,重重的罚,狠狠地罚。

三、告知或者公示。有单位的告知单位,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张贴告示,使其丑恶行径曝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先从朴素的角度来看这件事。

小伙子好心将摔倒的老人扶起来,不料果然被讹上。(注意,是“果然”!)曹姓老人一口咬定是滕先生将其撞倒,而且他的老婆更是恶言相向,直骂滕先生“缺德”。事情查清楚后,滕先生完全无辜,曹姓老人的老婆竟然出言不逊,直斥小伙子“你好人做到底,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我老公”

滕先生遭此屈辱,因而起诉老人讹诈,索赔1元。得知此事后,曹姓老人的儿子曹某不以为然,道这只是场误会,道歉也就是了,滕先生执意起诉,他想当白莲花让他去当好啦。

不言而喻,曹姓老人一家,讹人的老头,出言不逊的老婆,不以为然的儿子,这一家子都是悖德者,这一家子都是令人憎恶的混蛋。滕某的起诉只索赔1元,完全是便宜了这家混蛋,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和恶意敲诈勒索,该被抓起来,接受审判,坐牢。

没错,如果这样坏老头曹反咬一口讹诈好心人的败坏恶行能够受到依法的严惩,何至于这么多年来频频发生无良老人讹诈好心人的闹剧?

光靠道德的谴责,靠舆论的鞭笞对这样的混蛋无赖根本就不可能有效果。一次次善良好心的人被无耻混蛋的坏老人讹诈,一次次舆论铺天盖地的谴责和批评,有用吗?

从12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到现在,无耻混账的坏老人讹诈善良人的闹剧可曾有所收敛?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否则无耻混账的坏老头曹氏一家又何以会如此肆无忌惮,不以为耻?

问题出在我们社会的法律没有落实生效!捏造谎言讹诈好心人,已经显然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而且讹诈金额动辄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有哪个无耻混蛋的坏老人受到法律的惩处?民众看到的反而是好心的人常常被判处莫须有的处罚。

这么些年来,北京大学这样的顶级高校法学院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学生勇敢地去帮扶摔倒的老人,被讹上由学校帮学生打官司;驻广东的某部队也出台政策为勇敢帮扶摔倒老人被讹上的战士撑腰⋯⋯

有用吗?有用吗?!恐怕没有任何用处!10多年来无耻混蛋的坏老人仍然肆无忌惮讹诈敢于帮扶他们的好人,坏老人的家属仍然不知羞耻地大言不惭的叨逼叨逼。

道德失效,各种社会规范失效,坏人如鱼得水,好人举步维艰,这叫什么?在社会学里这就叫社会失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社会失范不能切实改善,和谐社会就难以企及。

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听了摔倒者儿子曹先生的采访语音,我表示很失望!

确实没有表示任何的歉意,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还不要说什么诚恳。

如果不是小伙子救你加为老不尊的家伙,估计已经奔黄泉了,看你还无所谓的样子。

你要知道,你老爸摔得那么惨不是因为施救的人,如果不是施救的人,可能连老命也保不住了。

你还好意思说:摔得那么重,有理由怀疑施救者,要不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摔倒,会不会是因为救命者带倒了老人?

这是什么套路和逻辑?

你需要问问这老家伙是怎么想的吧,而不是推论是施救者撞的,这个神逻辑和操作只能说明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另外,救人者滕先生不要索赔1元,应该索赔100万,因为这家人是敲诈,诈骗。对这样毫无道德和廉耻的人,一定要起诉他们,让他们得到严厉的处罚。

确实,像见义勇为的滕先生说的那样,讹人成本太低了,应该改一下这某些规则,让这些人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

最后,对于小伙子索赔一元,老人儿子回应: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网友评论:就冲这句话,就要起诉他们!

想下也是后怕,如果没有监控还原现场,后果会这样?正如滕先生说的,几天感觉都很怕,搜索下来,发现有人被诬陷,最后自杀的案例都有。

严惩这对父子,惩恶扬善,也算功德无量。

男子向讹人者索赔1元,老人儿子:他想当白莲花就当吧,对此你怎么看?

老子无赖儿无耻,脸皮一代更比一代厚,人品一代更比一代渣!

我感觉这父子俩的演技远不止如此,他们完全应该继续演下去,儿子应当让老子躲在医院装死,然后再反诉小伙子,因为滕先生的反诉导致父亲急火攻心犯重病,应该让滕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

白莲花!亏你说的出口。听了记者采访老人儿子的采访录音,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那个语气,那个态度,毫无道歉的诚意可言,不但对滕先生毫无实心实意的感恩,反倒还大言不惭的说:他当白莲花就当吧。这是个直立行走的所谓高级动物说出的话吗?骂他们人渣都是便宜了,他们的所作所为还怎么配得上一撇一捺。

看到无耻的儿子,不由的想起了那句老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什么父亲教育什么儿子,讹人的老人养育出不讲理的儿子也算正常,因为他们的血脉里压根就没有诚实守信和知恩图报的血液。

人家热心的小伙子滕先生,要求一点不过份,只是让你们公开道歉,然后象征性的赔偿一元钱,人家做的很仁义,有礼有节,可以说是以德报怨,没有一点难为你们的意思。可看看你们爷俩,好像吃了多大的亏一样,还有脸在那说别人。

我只能在这里祝福一下了,如果下次家父,或者是你再遭遇到车祸时,希望围观的吃瓜群众有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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