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上小伙不肯让座,大妈一屁股坐他腿上。你怎么看?
让座是一种高尚行为,但并不是一种法定义务。中国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让你是情意,不让是公道。社会活动中,不熟悉的人之间交往,未必要遵从情意的原则,却一定要体现公道,没有了公道,社会不可能和谐。
在公交车上,地铁之上,提倡给需要关爱的人们让个座,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体现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可是,这些年来,屡屡出现强迫让座而闹出鸡飞狗跳的事。一些老年人依老卖老,道德绑架,甚至有些年龄并不大的人,也以老年人自居,强迫比自己年纪小的人让座,这样的行为,非常令人不齿。
中国的老年人很多,因为少数几个为老不尊的,把老年人的名声败坏了。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对于这些人的行为,理解者极少,愤恨者极多。可是却没有特别有效的应对办法。原因很简单,这种依老卖老,道德绑架的行为源于内心的自私,目的达不到或是遇到反抗,接下来很可能演变成一场碰瓷和讹诈。大多数遇上的人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于是,坏人们被惯的越来越嚣张了。
车上让座,没有说只让老人,而是提倡让给需要关爱的人,当座位上坐满人的时候,你能确定哪个是需要关爱,哪个不需要关爱吗?现在能挤公交车的老年人,许多比年轻人身体都好。别人敬你年纪大,那是情意,你同样要以感激之心回报,没人让,也很正常。你是老年人,你自己的儿女孝敬你是应该的,别人可没这义务。这与道德无关。中国文化中是有尊老的传统,但要让别人尊重,你自己必须有德,若自己无德,那便是“老而不死是为贼”。这话是孔子说的。中国人之所以把“遵老爱幼”放在一起说,就是因为“尊老“与“爱幼”是相辅相成的。为老者不爱幼,为幼者自然也可以不尊老。只有为老者有德有可尊之处,自然会得到人们的尊重。
年轻人遇到这样的事也是够倒霉的。确实不知怎样处理才好。弄不好被碰瓷,被讹上就更倒霉了。但我觉得遇上了之后,还是应该反击的,否则的话,坏人会被惯得越来越嚣张,越来越多。
前段时间,电梯里劝阻老人吸烟的那位,就是好样的。在电梯里吸烟和在车上强迫别人让座,有点相同之处,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理直气壮的损害别人的利益。最后,电梯吸烟老人心脏病发去世。劝阻者被告上法庭。一审被判经济赔偿。引起社会舆论的不满。二审改判劝阻者不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个判决应该说是大快人心的。它为那些对不道德行为说不的人撑了腰。对那些碰瓷行为举起了红牌。
讲一个从农村朋友哪儿听来的故事:那一年天旱,水不够用。朋友与另一家人共用一口机井浇地,说好了,一家浇一天。结果是,那家人第一天浇了。第二天朋友浇的时候,那家的老头过来捣乱。朋友和他好说歹说,老头就是不讲理,居然说:“有本事你打我啊!”朋友是四十岁的壮汉,老头七十多岁了。朋友自然不能和他动手,免得被他讹上。如果朋友烦不得,不浇了,老头家就又可以来浇了。朋友知道老头的想法,便对他说:“你再捣乱,信不信我把你儿子打一顿?”老头的儿子与朋友年纪相仿,为人比较懦弱,和朋友动手的话,只有挨打的份。老头听朋友这样说,立马就老实了。看来,对付流氓,还是流氓的法子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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