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早就没有事实婚姻这种条款了,难道你一点都不知道吗?难道你不学法律?你是一个法盲吗?你与所谓的老公只是非法同居了近二十年,双方自愿同居而已,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丧事办完后,要来搬你们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只要家中的家具电器是他父亲买的,来搬去就是合法的。你无话可说!

如果这房子也是你老公的,你还没有继续居住的权利,他的儿子媳妇有权来要你搬走,你也没有理由不搬。一切决定权在他儿子媳妇手中,因为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儿子同意给你继续居住,你才可以居住。因为儿子不是你生的,你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一切全凭这个儿子决定!

你与这个男人同居近二十年,为什么不办理结婚手续呢?是男人不肯办吗?你怎么一点都不懂法律知识呢?现在男人突然猝死,你什么也得不到保障,你很吃亏的,他的儿子媳妇是不会来管你,赡养你的。你的晚年会很辛苦的。

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二十年的事实婚姻,听着郗可怕,为什么不领证,我虽然不懂法,但我其码知道这叫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会糊里糊涂的过一辈子,真可悲,你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你只有认了。

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现在早就没有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了。你和你所谓的老公就是同居关系。如果房子在你老公名下,人家儿子媳妇是合法的继承人。房子里的家具电器如果是你老公购买,人家儿子媳妇也是合法继承人。如果家具电器是你购买的并且有发票收据之类的证据的话,他儿子媳妇当然无权处分,你可以报警处理。你交代的情景太少了,我也不好判断。说句不好听的,你口里的老公还没离婚,你就和他在一起20年真的不合适。当初就不明不白的在一起,他死后的事对你来说就很不利,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怪不得别人吧!逝者已矣,望节哀!

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没有领结婚证就住在一起,别说近二十年,就是二百年,你们也是非法同居,称不起夫妻关系的。因为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只要没有结婚证,你就无法享有夫妻之间应该有的利益关系。如果你住的是老伴的房子,没有领结婚证,那你们就是住在一起,行的是夫妻之事,但也没有夫妻名份的。如果你的同居老伴死了,那他家里的所有东西,没有他儿女们的同意,你是一件也带不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与他的儿女们沟通,要回应该属于你的东西,并且离开他家。如果他们不让你拿,你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你们是非法同居,其中的权力和义务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法院对此也无法可依。也就是说,你想通过法院解决是没有可能的。长点心眼吧,下次可不能这样了。不过按你现在的岁数,估计再走一处的心情已经没有了。免费做了人家十几年的保姆,女人,也真够闹心的。

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我认为他的儿子媳妇可以搬,因为他是他爸爸的儿子。您没有权力阻止他们的行为,他的爸爸已经S了,他们可能不是为东西而来,是故意搬东西向你发泄的。

意思他们的爸爸S了,把东西搬回家有个念想,您若是跟他们对抗的话。他们就会将这二十年的恩恩怨怨全撒出来。

您作为长辈,他的儿子要搬回他爸爸的东西,您只好忍气吞声。如果跟他们说,也许不止搬东西,您就会受

皮肉之苦,您就好自为之吧!

实事婚姻又有什么办法?只要他们没有,霸占您的房子和其它重要的东西,您一切保平安就好了。

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感谢邀请!对您失去近20年的人生伴侣深表遗憾!

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老公猝死,他儿子媳妇在丧事办完后,要来搬我俩家中的家具电器,合法吗?

非常遗憾,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由于不是合法婚姻,所以国家对这种情况不予承认和保护,将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如果您的伴侣在生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话,他的遗产将由其子女、父母(如在世)来继承。这样的话,就不得不依法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规定,在同居前,您的伴侣自愿赠送给您的礼物,金钱等,包括同居之前您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或者您伴侣死亡后,您所得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参与分割。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规定。认定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比如,可以证明您与老公在同居期间购买家具、家电的发票等。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一般指的是,由双方共同管理、收益、处分,包括使用,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等财产。

比如,你们共同经营店铺的收益、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包括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对于共有财产分割,由于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般应按照《民法典》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来分割。

《民法典》第304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所以,您的伴侣的儿子和媳妇来拿属于您伴侣的那部分财产是有法律根据的,但必须依法对你们的共有财产分割后,他们才可以拿走属于他们父亲的那一部分,不可以因此侵犯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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