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回家过年,房间被征用来设灵堂,你怎么看?
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子已经出租了,使用权就是属于租客,房东要进入该房也要征得房客的同意才可以进去。现在房东不经过房客同意,趁着租客回家过年之机,就擅自把房子另作它用,这是侵权行为,绝对不充许的。更加气人的是,还把房间没作灵堂,真是气愤难平。
处理办法:
一、房东必须向租客作出当面道歉!
二、房东必须向租客作出经济、物质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商量决定。
三、房东不作出经济赔偿,态度不好,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道德角度来说,房东真是目中无人,根本不把租客放在眼里,房东也是一个法盲,你既然把房子租给了租客,租客的权利与房东是平等的,不比房东低人一等。房间被作设为灵堂,租客居住有阴影的,会影响工作,影响心情!(图片来源于网络)
租客回家过年,房间被征用来设灵堂,你怎么看?
张女士因工作原因,在杭州租了一套房。月租金1500元。春节期间,张女士回老家房子过年。过年期间,张女士接到房东电话。房东说家有人过世了,征用张女士屋子。
按《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房东的这个做法,显然是对契约精神的一种破坏。房子虽然是房东所有,但双方的租赁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房东的这个行为就是对租赁关系的破坏,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房东使用房子的用途比较特殊。即便虽然是在过年期间,虽然事后可以将房子继续交付给张女士使用。但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我们应当认可张女士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个事情因为媒体报道,最后也顺利解决。房东免去张女士2月份的房租,加上违约金,再赔偿其一个月的房租费用。免一个的房租,赔偿违约金,再额外赔偿一个月的租金。这个解决方案其实还是可以。双方最后也达成和解。
租客回家过年,房间被征用来设灵堂,你怎么看?
这是我2021年听到的最大的怪事了,自己虽然是房东,把房间租给租客,在人家租客回家过年的当,因为家中有老人去世,就不顾与租客的合同关系,私自打开租客的房间用来办理故去人的后世,确实非常让人十分气氛。
这件事情发生在杭州,张女士在杭州上班,租房子住,今年过年她回老家过年,本来和家人团聚是件最高兴的事情,但是一件事情让张女士如鲠在喉。
大年初一,张女士接到房东的电话,房东告知她家中有老人去世,要征用她租的房子,张女士当时就表示反对,但是好像没有成功,随后房东给她发来图片,显示自己的房间已经被打开,自己的私人物品已经被房东整理。这让张女士十分气氛。自己花钱租房子,竟然被作为灵堂,自己以后还怎么住呢。
随后张女士求助媒体,媒体也参与了进来做进一步的调查。房东确实私自打开了租客的房间并进行征用,实际上这已经是违法行为。但并没有把这个房间布置成灵堂,而是用来接待前来吊唁的亲朋。
最终张女士和房东达成了和解,房东已经免除了张女士一个月的房费,另外再补偿她一个月的房费。
从这件荒唐的事情,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位房东的荒唐,虽然这个房子是你的,但是你已经租给别人了,你有产权,但是人家有使用权,在合同存续期间你无权私自进入人家的房间,何况你还偷偷留着备用钥匙,人家租客还没同意。
如果故去的来人是这位张女士的亲戚,她要用租住的这个房间用来摆设灵堂或者接待吊唁的亲人,这位房东你能同意吗?道理是一样的,你的家人去世,你要用人家租住的房间,人家也绝对不会同意的,大家都非常忌讳这个,即便不是作为摆设灵堂,就是接待前来吊唁的亲戚,张女士也会感觉到恐怖和毛骨悚然,你还让人家怎么继续住下去。
所以,作为成年人,办事做决定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还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所做的决定不仅仅对自己有利,也要对人家有利,最起码不要损害人家的利益。只有这样才不会发生诸如题目中这样荒唐事情发生。
租客回家过年,房间被征用来设灵堂,你怎么看?
租客回家过年,房间被征用来设灵堂,这就做得实在太过分了!不仅毫无道义,更无法律意识,完全是在乱来,令人发指。
01、从道德角度分析租客交了房租,房东就应该保证租客正常居住,并且房东自己也不得占用,更不能趁租客春节回家过年,就把房间征用来做灵堂,太不道义了。
虽然从科学角度看,将房间做灵堂没有什么影响。但其实多数人还是世俗的,房间做过灵堂,很多人还是非常介意的,房东的这种做法非常不厚道。
02、从法律角度分析租客与房东之间一旦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租客交租,房东收租,在此期间,房东没有权利进入房间,更没有权利趁租客春节回家过年将房间征用来作为灵堂使用。
房东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约定,属于典型的单方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如果租客与房东之间没有签署正式的书面租房合同,只是口头的租房合同,房东的违约责任难以界定,双方可以就此行为协商确定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确定违约责任,也没有书面的违约责任约定。租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合理的违约责任。
03、如何维权?就我而言,假如我租的房间在我春节回家期间被房东或其他人征用设灵堂了,我不会再继续居住下去,肯定会重新找住处;同时还会解除跟原房东的租房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房合同中违约责任约定过低,难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再追加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的维权办法,还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租客正常付了钱,就应该享有排他居住的权利,即便是房东也不能在此期间使用房屋,这是道德义务,是租房交易习惯,也是法律义务。房东没有遵守这些义务,自然就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当然,如果有的租客不是很介意,至少可以跟房东商量,要求房东补偿些费用或顺延些租期,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总之,不管是整租,还是分租,做人都不能太软了!不然,以后吃亏的地方还有会很多,任何一项权利都是靠自己争取和维护的!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