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留下12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杭州杀妻案的凶手许某罪大恶极,被判处死刑,实属意料之中。去年7月4日许某的妻子来女士凭空消失,居住小区内部96个监控,几乎没有死角,而来女士居然神秘失踪了。

事隔一天,丈夫许某与大女儿一起报警,他面对着镜头十分淡定,称以来女士的智商,她是走不出小区。当地警方查看了小区周边所有的监控,只是看到7月4日下午来女士和小女儿乘坐电梯回到家中的影像,再也看不到她离开的踪迹。

警方将他们家搜了一个遍,甚至连邻居家的洗衣机都没有放过,可是仍然没有找到线索。直到19天后,警方才在他们家小区的化粪池里,通过抽干化粪池找到了来女士的一部分人体组织,此时丈夫许某成了最大犯罪嫌疑人。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对案件的过程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首先,许某与来女士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使得他不顾11岁小女儿对结发妻子下如此重的手?

许某与来女士属于二婚,在他们结婚之前,各自都有过一段婚姻,许某还生了一个儿子,那年儿子29岁,而来女士在第一段婚姻中也生育了一个女儿。

据说两人曾经是初恋恋人。许某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山区,母亲早年去世,他是由父亲拉扯长大的。18岁的许某去参军,在部队呆了三年之后复员回到社会。

由父亲带大的徐某,文化程度不高,当兵时进入的是通信连,没有什么特长,退伍后的他跑到了杭州做鱼粉生意,他在杭州租了一间房子,那屋子恰巧是来女士家的。当年来女士只有19岁,被许某的外表及身上所透露出的军人气质所吸引。

随后跟许某谈了恋爱,两人相处了三年多,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来女士的父母不同意这段婚事,于是要回了出租屋,把许某赶出去,活生生地拆散了一对恋人。

从来女士家出来之后,许某四处打工做小生意,此时遇到了他的前妻官女士,两人都到了结婚的年纪,各方面条件差不多,对上了眼就顺理成章结了婚,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

十几年后,许某为了生计,为了大展宏图来到上海开办养鸭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打听到了来女士的消息,与来女士联系上了,两人旧情未了,见面不久,很快旧情复燃。

那时来女士所在的村庄开始拆迁,她由此得到了一笔上百万的拆迁赔偿。拥有巨款的来女士在许某眼中中更具有了西施之美,跟来女士旧情复燃后,两人决定各自离婚,再续前缘。

两人为了走到一起,各自使用了各种手段来逼配偶离婚。据说来女士两次向法院起诉,甚至以去外面借贷制造共同债务来逼丈夫签字。

而许某则采取暴力的手段,掐住前妻的脖子,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威胁她说:如果你不离婚,连命都会没有!

经过多年的努力,两人终于同结连理。婚后他们又共同育了一个女儿。按理说有情人终成眷属,是莫大的欢喜,对于新生的家庭,对新的生命会倍加的珍惜。

然而这一切都毁在许某的野心上,没有多少文化的许某不甘心一直做平凡的人。早年虽然做过养鸭的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当,没有知识,没有资本,他最终也没能出人头地。

遇见了来女士,他以为抓到了生命中的一根稻草。可是年过40的他想要创业成功已经很难了。于是他想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炒股。

几乎身无分文的许某想要炒股,自己没有本钱,自然想到了来女士,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来女士只得忍痛割爱,以借的名义给丈夫160万的本金。

然而,股市如战场,多少人的资金有去无回,不出意料,许某在股市中亏得血本全无。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来女士自然十分愤怒。这为许某杀妻布下了阴影。

这件事之后,据说夫妻俩为此经常吵架,吵到激动的时候,来女士甚至说过要与许某离婚。

炒股失败后的许某也曾四处打工当司机,经济上捉襟见肘,而来女士手上却有七位数的存款,每个月还拿家政公司4000元的收入。

老家拆迁后,来女士手上还有两套回迁房,一套是夫妻与小女儿所住的55平米的小户型房子,而另一套是110平米准备将来养老的房子。

这些财产都在来女士手下,与许某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彼此是夫妻,他才拥有了使用权,这样许某多少有些心有不甘,何况此时大儿子已经到了结婚的年纪,他曾经跟来女士提出将110平方的房子给大儿子作为婚房,来女士拒绝了。

一对情深义重的夫妻,至此已经貌合神离,在许某的心中,他对来女士已经积攒了一肚子的怨气。而且7月4日发生的事情就成了这股怨气的导火线。

那么,案发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案发前一段时间,许某陆续购买了安眠药和切割机等工具,做好了密谋杀害来女士的计划。

案发当天正是小女儿的生日,那天两人一起在家里用绞肉机做丸子,在清洗机器的时候,来女士的手不慎被割伤了,两人为此吵了一架。

那天晚上,许某在来女士的牛奶里下了 安 眠 药,等妻子熟睡后,他用胶带封住她的口鼻,据许某交代,在作案的时候,妻子曾清醒过了一会儿,但没有挣扎,只是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不久,来女士窒息死亡,丈夫将她的尸体搬到了厕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进行分尸,分尸的手段极其残忍,抛尸的方法,也是出人意料。

为了掩人耳目,他把妻子的骨头捣碎,如同捣蒜一样,然后分批次伪装成厨房垃圾,扔到垃圾堆,一些小的碎块冲进了马桶,大块扔到垃圾桶。

就这样,他在小女儿睡觉仅一墙之隔的卫生间里做出了惨绝人伦的案件。而此时小女孩已经被她喂了安 眠 药 ,正处于深睡之中,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看到这样的结果,所有人都毛骨悚然的,我们不明白他为何能如此心狠手辣。

据许某自己说,他在这段婚姻中过得很痛苦,他爱妻子,然而对方曾做错事,让自己无法原谅,何况两人在小女儿的教育问题上存在分歧,经济上也有牵扯。

事实真如此吗?有人曾经做过猜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亲人下落不明满两年,他的亲属可以向法院宣告,他为失踪人,如果下落不明满四年,他的亲属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者死亡。

如果失踪人死亡,那么他的配偶和子女就可以继承失踪者的财产。这或许才是许某真正的算盘。

如今逝者已矣,凶手也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按理说这是大快人心的事,可是我们依然关注许某与来女士生下的这位12岁的小女儿。

那么,来女士的小女儿的抚养问题怎么办?

这件事情最大的受害者自然是来女士的小女儿,她曾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在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前,她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中,前11年她过得很幸福。

没想到一夜之间,妈妈去世了,而杀害妈妈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爸爸,这让小女儿情何以堪?一夜之间,她成了孤儿,她该如何去面对呢?

在小女儿的抚养问题上两方的亲戚存在着争夺,因为来女士去世,许某又被判了死刑,来女士的遗产的最大受益者是小女儿,谁抚养了小女儿,就意味着谁可以得到经济方面的好处。

案发后,许某的弟弟曾经提出来要抚养小女儿,这遭到了网络的一片反对。平时没有见过这个小叔与小女孩有多热络,如今出了事,他便跳出来说要抚养小孩。

这到底有几分真心实意呢?小叔真的顾念亲情还是另有目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依情、依理、依法,他来抚养小女孩都不合适。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双亡后,没有成年的孩子将由孩子的亲属承担抚养的义务。

孩子的亲属分为多种顺序,第一顺序人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前提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本案中,来女士的父母已经过世,而许某的父亲也早已生活,所以第一顺序人不存在。

那么,只能考虑第二顺序人。抚养小女儿的第二顺序人是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亲兄姐,亲兄姐对弟妹负有抚养义务。

在本案中,来女士的小女儿有一个大姐,虽然这个姐姐跟她是同母异父,但由于都是女性,姐姐也已经结了婚,来抚养妹妹是最适宜的。

当然,她也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然而哥哥未婚,来抚养小妹妹显然比不上她姐姐。

再者,来女士的大女儿经常来他们家,与小女儿的关系比较亲密,让大女儿来抚养小女儿是最恰当不过的。

本来抚养问题不是一个难题,但是涉及到孩子身上所继承的财产,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又引起新的纠纷。庆幸的是,经过法院的审判,小女儿最终由大女儿抚养。

结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金钱上的利益而罔顾亲情,对自己枕边人下了如此狠毒的手,这曾一度寒了许多人的心。如今,许某犯下了滔天大罪,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

希望来女士的大女儿能用爱与温暖照顾好自己的妹妹,但愿金钱演绎的悲剧不要再上演!

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留下12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死刑基本上是没有意外的,而从他的作案动机跟过程,以及对侦查的时候并没有投案,是被查出来的,说明他并没有说主动交代,属于抱着侥幸心理顽固抵抗的,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任何从轻发落的理由,整个作案是精心策划下的做法,过程非常的残忍,这种属于恶性案件,对社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所以他的判决死刑是避免不了的。

只是12岁女孩不只是抚养问题,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这个孩子身上的财产,这个到底会不会引起什么纠纷这个就不好说了,当然我们希望小女孩的亲人真心对女孩,不要惦记着她的遗产,她的抚养问题里面最好有社区政府与女孩家属共同参与管理,直到女孩成年为止,这样可以防止这些财产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出现。

抚养问题本来不难解决,现在涉及到小女孩继承的遗产,这个就不简单了,肯定不能说随随便便的,毕竟涉及到钱跟利益的事情,生怕有人会产生私心,所以对于这个抚养问题,的确是一个事情,当然男方这一边就不要想了,没机会了的,现在主要是集中在女孩的姐姐跟外婆家这边。

应该小女孩的母亲这边的亲属不会不管,抚养应该是会继续下去,只是虽然说女孩是无辜的,但是女孩的父亲杀死母亲,这个外婆这边能不能真正的释怀,这个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当然能真正接受女孩那是最好的,而且希望是真心实意的接受,对于无辜的孩子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啊。

如果这个时候还要经历家属的嫌弃,那就是二次打击了,孩子的遗产不应该动,社会更不想看到以后为了遗产而走上撕破脸皮的地步,现在来说女孩还是有归属的,这个归属会不会影响到遗产分配这种事情就不好说了,一个未成年人身上那么多遗产,这个难免不让人往最坏的方面去想,当然最好不要发生这种事情。

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留下12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死刑是必然的。在有小女儿一起居住的情况下,在自己家里杀妻分尸,简直禽兽不如。整个作案过程准备周密早有预谋,作案后面对警察和媒体镇定自若,这样冷漠残忍的人就是恶魔,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

他们留下十一二岁的小女儿,该归谁抚养?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过根据网传消息小女孩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已经离世。

所以要看第二顺序监护人——小女孩的哥哥和姐姐。许某和来女生在婚之前都有孩子,小女孩还有同父异母的哥哥以及同母异父的姐姐,均已成年且有生活来源和监护能力。从之前网上各种消息来看,哥哥与来女士一家并不亲近甚至结婚索要房子引发矛盾也是许某起杀心的导火索之一。姐姐在来女士失踪后积极寻母也把妹妹接过去照顾,所以小女孩由姐姐扶养更为合适。

来女生和许某留下不菲的遗产,足够姐姐将妹妹扶养长大。不过父母的纠葛和惨案在姐妹俩尤其是小女孩心理上留下的伤痕,估计要用一生去治愈了。

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留下12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关于留下的12岁孩子的抚养问题,我认为她跟随同母异父的姐姐的可能性比较大。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祖与孙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许国利与来女士因为家庭财产,两个人有了矛盾,许有了杀妻之心。许国利与前妻有一个30岁的儿子(已判给前妻),未婚,来女士与前夫有一个女儿,30岁,已婚。按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据网传信息,此时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不在了 ,这样就应该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来承担抚养的义务。孩子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没有结婚,不具备承担能力;再说就是具备了承担能力,但以往和来某这家就不交往,和妹妹的感情不深,可能抚养不好。来女士与前夫的女儿 ,30岁,已经结婚,案发后,妹妹一直跟随她生活,她也具备一定的负担能力,虽然和妹妹的年龄差距比较大,但平时经常来往,和妹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照顾的会好一些。

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留下12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有钱有亲戚,没问题的

杭州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留下12岁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孩子真可怜!

母亲被父亲残忍杀害,孩子该多么痛苦啊!

她跟谁生话呢了

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都去世了。

同父异母的哥哥呢?父亲就是为了这个哥哥才残忍杀害了自己的母亲!

跟着同母异父的姐姐吗?姐姐看到这个妹妹就会想起自己的母亲是怎么死的,会心痛的!

这个小女孩还是去孤儿院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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