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壽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会倒塌,造成29人死亡,多人受伤。许多人把责任归在80岁的老寿星李大爷身上,好像李大爷不过大寿,不宴请亲友,房屋就不会倒塌似的。

其实,李大爷才是那个最大的受害者,李大爷是很不幸的人,房屋的结构不合理,早晚会倒塌,只是他赶上了,葬送了许多亲友的性命。

这场80大寿的宴会,给他留下了无限的愧疚,他谈起死难者,惭愧地跪下了。设身处地想一想,老大爷心中的阴影面积有多大呢?他原本是不愿意办寿宴的,但是周围的人一直劝阻他。

为了孩子们的上学,他把寿宴提前了一天,原本他说要到别的饭店去,由于饭店的老板跟李大爷的大儿子关系很好,就决定在聚仙饭店。

只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故,使得李大爷的老伴也在事故中不幸丧生。这就是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也是农村人口中所说的命中注定有这一劫。

所以说责任在谁,自然主要责任在房屋的老板,因为房屋的结构不适合扩建,改建,可是他却对房屋多次进行改造,增加了二楼,还搭建了板制房。

对于自建房来说,当初房屋的楼板是否有到有关部门申报基建呢?是否有合规格的图纸呢?扩建的时候是否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如果这些问题都没有,那么最大的责任在于房屋的主人,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又负次要责任,毕竟房屋建设到现在已经20几年,而且经营范围有异常,为何没有取缔关闭?

监管不力,检查不到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一部分原因。而对于大爷,大家就不要有过多的责骂了。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也在这次事故中损失惨重!

所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自建房的建设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壽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寿宴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先看看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具体到本案,承担责任的义务方包括:

1、酒店的经营管理者;

2、酒店租赁房屋的房主;

3、酒店房屋的建设者;

4、酒店房屋的设计者;

5、当地建筑行业监管部门。

具体谁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需要当地政府出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结论进行追究。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壽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疫情期间,一般来都不主张办宴席,这次山西聚仙饭店办寿宴坍塌事件,一定要有人担责。

一、聚仙饭店的老板,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最大,警方已把他们控制起来了。

二、房子的主人也责任重大。据说这房子始建于80、90年代,而且质量也不是很好,为什么就没有引起重视?

三、监管部门也逃不了责任。什么地方有危房,难道他们一无所知?如果是这样,那还要监管干什么?

四、房屋设计者、房屋建筑者也有责任,一般的房屋设计使用多少年,难道他们不知道吗?是不是存在偷工减料?这都有待于我们调查取证。

五、筹办这次生日宴会负责人,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危房改造,牵动着千家万户,这些危房谁来改造?谁来监定?

我们口口声声说,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大于一切。为什么就没有人来关心这些危房呢?出了问题再来关心,是不是有点迟了?

责任人的认定,这次一个也逃不了。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壽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很明显主要责任在饭店老板,另外当地监管部门的监管缺失也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首先,饭店店主存在违法改扩建房屋,上下改扩建,这是目中无法,心中没有安全观念的表现,主要责任必须由饭店店主方承担

其次,当地住房建设部门作为主要监管部门,没有严格督导检查农村地区房屋建设,存在“懒政、怠政”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必须严肃问责。

最后,当地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的主体,没有切实履职尽责,在该饭店改扩建中没有及时劝阻、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总之,事故已经发生,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对各方主体都有依法追责,给逝者一个告慰,给生者一个事实。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壽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虽然由山西省八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从多个方面调查事故原因。不管是广大网友,还是一些专业律师团队等,他们都认为此次事故应该有多个环节中的相关责任人承担。但是,我觉得到最后此次饭店坍塌事件责任的百分之九十五还是有饭店经营者来承担,同时也是该建筑物的主人。

据相关媒体报道,聚仙饭店是饭店主人自己盖的,已经存在了十几年,好几年前,聚仙饭店用预制板搭成的天花板把院子盖了起来。然后,在房顶上又加盖了彩钢房,形成了二层,一层是宴会大厅,整个大厅由几根柱子支撑,能容纳200多人。二层是空的,并没有设宴等,只是用来堆放杂物的。

此次就是一层上面的预制板塌下来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偌大的一个饭店宴会厅就倒下来了。

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我们单单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考虑,此次事故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承担责任。

1、聚仙饭店现在的经营者。

2、聚仙饭店房子的主人。

3、聚仙饭店房子的施工者。

4、当地房子监管部门。

咱们依次分析一下,到最后能够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聚仙饭店的经营者了。因为聚仙饭店的经营者就是该饭店房子的主人。因为房子坍塌已经是事实了,不管怎么时候,房子的质量肯定是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作为房子的所有者,肯定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很多专家说,饭店的建设者和设计者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说这话的人肯定不了解农村盖房子的实际情况,农村有它的特殊性。因为农村的房子,尤其是偏僻的农村,房子的建造过程并没有很多复杂的流程,一个农村包工头,仅凭多面积累的经验,就可以承接民宅工程。所以说,建设者和设计者的责任真的不好追究。

还有就是当地建筑的监管部门了。这个部门的责任更不好追究了,众所周知,作为农村人,我们都知道,在自己的宅基地盖房子,盖什么样的房子都是自己决定的,这好像是天经地义的。别说当地的监管部门了,就连自己村的相关负责人也没有权利干涉吧。所以说,不是当地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而是农村有太多的复杂的因素导致无法监管。

预制板在20世纪早期的建筑当中经常用的楼板,因为是在预制场生产加工成型的混凝土预制件,直接运到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所以叫预制板。现如今房屋建筑已经淘汰这种方式,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安全质量进一步提高。但是这种预制板结构的房子,在偏僻、贫穷的农村目前依然是随处可见。

总结

此次事故发生在农村,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而不是一味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盖房子的问题,不仅国家法律法规很难约束,而且农村盖房子的资金问题也不得不考虑。

我们现在不能是一味的谴责饭店的经营者,而是我们国家、社会应该多多关注一下农村的住房问题。尤其是贫困地区,别说是钢筋混凝土的房子了,就算是预制板结构的房子有的农民还盖不起。国家在农村建房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的同时,也应该让农村有房可住。大家说是不是呢?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壽期间倒塌造成29人死亡,谁的责任?

饭店法人主责,监管部门,施工企业连带责任!

山西临汾饭店80寿宴重大安全事故,造成29人遇难的喜事变丧事事件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过寿的80岁老人下跪道歉令人唏嘘不已,事情已经发生,下面最重要的就是善后工作,这么多人死伤必然要有赔偿,那么责任怎么认定?

首先,过寿的老人及其家人无责,不仅无责还是受害者,虽然遇难者都是老人家邀请的,但房屋倒塌是在常识范围之外的意外,老人无主观故意,因此无责。而老人的老伴也在事故中遇难,因此也是受害者。

那么主责是谁?如果是商品房倒塌,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跑不了。那么这起事故中倒塌的是民房,并不是商品房。我们知道,民房一般都是由民间的游击队施工完成的,那么施工人员是否应该担主要责任的?这就要看该饭店,是否是依法依规申报修建的。

据附近村民介绍,聚仙饭店原本是村民自建房屋,主屋已经建了数十年,早先只有一层,靠近马路,但马路近些年由于修路在不断加高,“原来的一层变成了地下,就加盖了二层,后来又加了阁楼,还建了卧室和厨房,到现在的样子一共扩建了五六次。”

很明显,该饭店属明显的违规建筑,并未履行报批手续,在本身只有一层的基础上,不断扩建,地基承受能力明显不足。这是明显的饭店老板为了牟利而做出的私人行为,所以要为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而施工人员不管是否具有专业资质,在可预见到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还继续承担施工行为,当负连带责任。

而监管部门更要负责,在我国即便是民房,小产权房也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很明显当地的相关部门并未起到应该的作用。

除了这起个别事故,更要做的是举一反三,在城中村或民间商业建筑等,为了拆迁牟利或其他目的,私自加盖情况及其严重,在这个方面必须要加大监管纠察力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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