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杀人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六无”人员,后面民生赔偿怎么办?
江西杀人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六无人员,即无妻、无儿、无父母、无家无业。对于六无人员所犯下的罪行,能提出民生赔偿吗?
那可以,法院也会判决他需要赔偿多少钱,可是由于他什么东西都没有,实际上他就没有赔偿能力,因此也只能认个数字而已。
等公安机关把案件审理清楚,如果判了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之后,同时也会判定他的民事赔偿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所以案件中被杀的康家父母及被重伤的康家侄子的医疗费,应该由曾春亮负责赔偿。
8月13日,假如驻村干部也是被曾春亮所杀害,那么他也要负责村干部的丧葬费等的赔偿责任。
而问题是所有的费用,当法院算清了之后向社会公布,曾春亮作为一个六无人员,他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也没有存款,没有家产,只剩下一个赔偿数字。
他被判了死刑,没办法通过余生打工或者做其它的工作赚钱来赔偿,那么受害人家属,只有空看赔偿数字,没办法拿到具体的钱。
假如曾春亮有房产,那么还可以用他的房子等财产抵押之后来赔偿,现在他房子倒塌了,没有房子了,剩下的只有一块田地。
现在大约只剩下这块田地,如果能拍卖,也许还能得到一点钱款,可以支付赔偿款。
除此之外,只能看国家了,是否国家补偿受害人的一些损失,减轻受害人负担?
如果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只有靠众筹来减轻康家孩子的医疗费用了。
这些受害者实在无辜!
江西杀人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六无”人员,后面民生赔偿怎么办?
没办法!凶手毫无经济能力赔偿只能作罢!
但如果国家政府能够设立一个受害人经济援助基金的话可以减少一些受害人的困难!并可以由政府背书向社会求助!
江西杀人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六无”人员,后面民生赔偿怎么办?
曾春亮目前的情况是,无父无母,没有老婆孩子,老屋成了废墟,没有固定财产,没有任何存款,几个月后也会没有了性命。
对于受害者亲属来说,此时需要的不是金钱的补偿,而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沉静,来平复无比伤感的丧失至亲之痛。
当然,按照相关规定,受害者可以对加害者提出民事赔偿,但对于“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曾春亮来说,却毫无赔偿能力。
大家知道,受害者康家应该不缺钱,从其住着五层小楼的情况看,在当地也算是较为殷实的家庭,或许这正是曾春亮入室行窃的想法。
该惨案中,还有一位扶贫干部遇害,他是在驻村期间被凶手杀害的,应该属于正常工作中遭遇加害而遇难,可以算得上因公牺牲?
在抓捕嫌犯曾春亮的过程中,还有一位23岁的辅警在设卡值勤时被撞牺牲,他遭遇意外无疑是在工作期间,当地政府会有经济补偿。
最后,以曾春亮的偿付能力,受害者亲属也别指望民事赔偿了,无论法院判决赔多少,也只能是趴在判决书上的数字而已。
江西杀人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六无”人员,后面民生赔偿怎么办?
这种情况我之前就见到过一次,虽然这属于刑事案件,但也可以申请民事赔偿,曾春亮很明显没有能力赔偿,如果没有赔偿的话判决完全按照法律判决,如果可以给到足够的赔偿,可以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然后就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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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自己肯定是没有能力赔偿的,只能是他的兄弟姐妹们帮忙出。从他哥哥的情况来看,亲人们也没有特别富裕的,当然法官也会却说,让曾春亮的亲人给予一定赔偿,总归是能安抚一下受害者家属的,这样家属就不会提出二审。
但是他很可能会被判死刑,这样的话家属能不能得到赔偿就无所谓,他们心理上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即使曾春亮的亲属给出赔偿,也不能给他改判为无期徒刑,所以活着的人还要生存,没必要给他往进去搭钱了。
总而言之受害者家属不可能得到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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