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语文教材将外婆改成姥姥,教育局回复称“外婆”属方言?
先不说上海教育局的做法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意义,但是站在逻辑的立场,他们的这一说法是没什么问题的。
很多人还没去搞懂这个逻辑,就先去掰扯这一做法的意义,然后就开始批判。我觉得很不理智。至少要搞清楚逻辑吧。
根据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汉语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而汉语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
以此为基础,那教育局的回应,是没问题的。
先说通逻辑,再谈这件事的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意义。
我觉得没什么必要,也没什么大的意义。
很多作家,他们写作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成长环境和个人的写作习惯,在文章中,带有比较有特色的地方词语词汇,这是非常的常见的,尤其是一些乡土文学作家,或者民国时期白话文还没成熟的作家,他们的文章就常常用一些不符合现在普通话标准的词汇。
例如鲁迅先生,他的《阿Q正传》里,睡觉不说睡觉,用困觉。困觉两个字,既有地方特色,又又不成熟白话文的特色,语文课本上就没改,也没必要去改。
再比如老舍先生的《茶馆》里,有北京土话,尥蹶子,这并不是很符合现在的普通话标准,有必要改吗?没有必要
回到姥姥外婆,其实也没必要改。
为什么没必要改?
一方面,我觉得这两种称谓同时存在,说明我们汉语的博大精深;另一方面,这两种称谓同时存在,也说明我们中国民族长期形成的地域文化特色。都是朝着文化多样性,文化进步的方向前进的。
单一,就是倒退。比如那些年的戏剧,全都按统一的标准搞成样 板 戏了,看起来整齐划一了,实际上是文化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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