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

生育保险对男同志来说,如果爱人没有生育保险,可能有用。如果爱人有生育保险,可能没用。对于生了孩子的夫妻,如果之后又生了小孩,或做了流产或结扎,就有用。反之,就没用。生育保险不能提取,也不能退保清算。

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一样,都是社保五险的一部分,都属于强制险。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存续状态,不分年龄,无论男女,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当地政策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

生育保险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本人或参保人的爱人提供产检费用、分娩费用、计划生育的报销,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津贴(俗称产假工资)。

生育保险的宗旨是共济互助,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会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统一管理使用,为符合政策规定的,有需要的人提供生育保险待遇。

产生生育相关费用的参保人或参保人的爱人,符合政策规定,就能成为生育保险的受益人,就很有用。

没有产生以上费用的话,就等于帮助别人了。既不能提取,也没有退保清算之说。

女参保人及男参保人的爱人,如果产生了产检费用、分娩费用、计划生育(如流产、结扎)等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并能按政策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女参保人来说,如果缴纳生育保险期间一直没结婚,或者始终没有生小孩,没有产生生育费用,单位所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就等于为生育保险基金做贡献,帮助别人了。也就是说对于生小孩儿的人有用,没有生小孩儿的没用。

对于男同志来说,如果爱人没有单位或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产生生育费用,可以按规定由男同志的单位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的报销,部分地区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如果男同志的爱人也在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男同志的生育保险就等于没用。

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作用?生了孩子以后夫妻有什么用?能够提取出来吗?男性参加这个生育保险相对来说作用是比较小的,没有女性自己本身参保的作用大,当然如果说夫妻双方都有生育保险,那么实际上男性的这个生育保险是没有任何的作用,因为作为自己的老婆只能够报销一份生育保险是不能够报销两份的,所以说自己丈夫的这一份生育保险只能够等同于作废。

男性生育保险的作用就是当自己的爱人没有生育保险的时候,那么自己的生育保险就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男性的生育保险他的报销水平包括可以领取到的这个生育津贴的待遇水平,要远远低于女性本人的这个参保水平。如果说自己的爱人确实没有生育保险,那么男性的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生小孩期间的,这个手术费用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男性的生育保险是不享受生产生育假期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的,所以说这个生育津贴就无法享受了,只有女性自己去参加生育保险,并且保证自己在生小孩之前,连续12个月交纳生育保险,那么才可以全额的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包括自己生小孩,所有的手术费都可以正常享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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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

其实对于男性来说,主要有这几大好处。

1、带薪产假(照顾老婆)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分别是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其中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 30 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而男职工则享有 10 天的带薪产假。具体看各城市的规定,当然也要看公司配合程度。当然,也有相应的要求,必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且在缴状态。

生育医疗待遇又包括: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生育保险都由单位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7月人社部提出了要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规划,目前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实施。

2、计划生育相关手术费报销

在做计划生育相关手术时,费用可以报销,男性也有这种手术,比如节育手术,只是需要的人不多而已。

3、生育补助津贴

生育补助津贴分成两个,可以重叠领取。

第一个金额比较大,叫做生育津贴。

就是你老婆生孩子期间,你可以领取一份额外的工资,总额不低于你所在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下的98天工资。不过,这个生育津贴领取的前提是,你老婆必须是失业人员。这个流程中比较难的就是提供她的失业登记证。

生育补助金的第二部分,叫做晚婚津贴。

这晚婚津贴的金额稍微少一点,就是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也就是社保基数。当然,前提是夫妻双方都是晚婚。

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

五险一金中生育险男的有什么作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生育险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险。由于生育险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所以生了孩子的夫妻是没有用的,但也无法提取出来。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生育险是中国社保中的一个具体的保险种类,是社保法规定的职工社保中的五大保险种类之一,目前已经与医疗保险合并,在新的的医疗保险中已经包含了生育险在内。生育险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手术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生育险的缴纳对象为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是按照职工工资来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由于是属于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所缴纳的保险费用全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进行管理,没有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孩子期间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和生育津贴等保险待遇;男职工可以享受配偶生孩子期间的陪护假,在陪护假期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果属于男职工,如果配偶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同样可以享受生孩子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对于已经生了孩子的职工,的确再缴纳生育险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由于生育险属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行为,缴费的主体属于用人单位而不是属于职工个人,如果单位缴纳了生育险的,作为单位职工是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如果不能享受生育险待遇的职工,相当于就是为生育基金做贡献。但是这种贡献是由单位来做的,其实和职工没有多大的关系。我们不能把单位缴纳的和个人缴纳混为一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其实和我们平时关系不大,但又和我们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

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都是属于统筹基金所有,单位缴费的比例,是不能由职工个人来代替和缴纳的,缴纳了失业保险的人员,不一定人人都要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而是只有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也是一样,工伤保险也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只有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在受工伤时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职工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赔偿金等都需要由单位自己来支付,这也是国家为避免用人单位自身面临的风险而采取的保障措施。

按照工伤保险这个思路来理解生育险,其实道理也是一样的。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生育险,那么职工生孩子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手术费以前都是用人单位来承担,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需要由单位来自己支付。但是缴纳了生育险以后,只要是单位的职工,生了孩子以后,无论是医疗费还是手术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都可以通过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也是减轻了单位成本压力,所以对于单位来讲肯定是有好处的。

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只要单位缴纳了生育险,女职工不用再担心生孩子的费用,不用担心生孩子时没有工资领,对其自身的权益也是一种制度化的保护;对于男职工,如果自己的妻子没有单位没有生育险,或是妻子没有工作单位,也可以享受到生育险带来的生育保障,请产假期间工资也不会受到影响;对于已经生过孩子的夫妻,自己也没有从腰包里掏过一分钱去缴纳生育险,全部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享受不到生育险自己也没有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生育险由于属于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费用,单位缴纳的生育险,女职工的受益肯定是最大的,这是对女职工保护的需要;对于男职工,如果配偶没有生育险的,可以享受医疗费和手术费用的报销,男方还可以享受陪护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经生过孩子的夫妻,虽然也是单位职工,但是由于自己不掏钱缴纳生育险,虽然自己不享受待遇,但也没有任何损失,也无法提取出来使用。

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

首先说这是一个误区,这个就好像失业保险一样,是国家的一种强制保险,属于生育保险,按人头缴纳,全部都是单位交,个人不交,其实更像是一种税费,所以现在国家将保险费的征缴已经移交税务局负责征缴。

第二,这里面也有一个可操作性的问题,男的不交,那生过孩子的交不交?交了没生的怎么办?本来这就是为了保护女职工权益出台的一种税,考虑操作性问题。

第三,男性之所以也要缴纳生育保险,这里也有个公平的作用。如果只收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那么女员工的用工成本上升,就业市场本来就对女性有歧视,你出台这样的政策是为了保护保护女职工还是加深了企业老板们的歧视印象?所以,为了体现公平并减少歧视,按人头,男女一视同仁,都统一缴纳生育保险。

第四,生育保险男人也是可以享受的,比如男人做计划生育手术时,是可以报销的,虽然做这个手术的男人太少。

第五,国家出台政策时规定,男性员工家属生孩子,如果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也是可以用生育保险给报销的,但是实际上,现在国家现在城乡医疗保险覆盖面很广,绝大部分人都有生育保险,所以这个条款实际执行中也很少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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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中生育保险男的有什么用?生了孩子的夫妻有什么用,能提取出来吗?

男职工生育保险办理中的疑问

      我在办理男职工生育保险过程中,遇到对绵阳生育保险政策的疑问,希望得到解答。

      我老婆从2001年至今居绵阳,户口在哈尔滨,城镇户口,未就业,未购买生育险,于本月10日在绵阳人民医院生育第一胎。男方我为绵阳户口,单位购买10年生育险。

      19年6月24日到绵阳市高新区咨询办理男方生育保险报销,办理人员告知不能报生育医疗费,出示给我看的绵阳社会保险管理局文件截图上写的男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男职工配偶为非城镇户口或城镇居民领取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人员”,并告知我,因我配偶不是低保户,拒绝申报。而我了解到在其它地区这种情况男方是可以报生育医疗费的。

       国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请问一下:对城镇户口来说,这里面说的“未就业配偶”在咱们绵阳就必须是低保户吗?未就业配偶就一定是低保户吗?低保户就一定是未就业吗? 请问医保管理局这是不是有违社会保险法?希望得到以上问题的答复,谢谢!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区立即安排高新区人社局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于2019年6月24日到绵阳市高新区社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咨询企业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相关政策。妻子未就业,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城镇居民领取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人员。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78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男职工配偶属非城镇人口或城镇居民领取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符合生育规定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费按照男职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标准的50%支付。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企业职工配偶属非城镇人口或城镇居民领取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符合生育规定的,一次性生育津贴按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法定假期天数×50%支付;参保企业男职工均可另支付7天生育津贴。按文件要求,经办人员告知廖军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只可享受企业男职工7天陪护津贴。

     对您指出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因生育保险为市级统筹,各地的执行政策存在一定差异。

再请问:生育保险为市级统筹就可以违反《社会保险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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