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之前有很多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2019年之后公司给员工买社保是强制性的吗?
问题:2019 年以前很多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2019年以后公司给员工买社保是强制性的吗?
不,不是2019年以后才是强制的,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早在1992-1995年城镇职工社保建立之初就有了,是《社会保险法》娘胎里带来的,是由来已久的,一直在执行。具体讲,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法定义务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但由于社保机构的监管力度有限,很多用人单位又不够自觉,所以在实践中,执行的不如人意。多年来,广大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尤其是养老金权益、医保报销、工伤待遇、生育报销和失业金等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
1、2019年以前的职工社保缴费不是强制性的吗?当然不是。只不过2019年以前,只有强制性的规定,但缺乏强制性的监管措施。很多用人单位,多半是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企的单位,或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不按员工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而是或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或打折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保监管和查处力度有限,民不举,官不究。即使究了,也是先调解,不难了事。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很低,甚至可以忽略,所以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成了很多企业的常态。这种情况有望在2019年破冰。
2、并不是所有的社保都是强制性的需要说明的是,强制性缴纳社保的规定只适用于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参保人,而不适用于非劳动关系,如劳务关系的劳动者,也不适用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没有稳定的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自愿、且有缴纳能力的前提下参加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并不是强制的。有本地户籍,没有参加职工社保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保,也不是强制的。这些人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
3、为什么会有人认为自2019年起职工社保缴费才是强制性的?那么为什么题主和有些朋友会有这样的疑虑呢?多半是与2018年3月中下旬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的一项社保新政有关。这项政策说的是,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用一律改由税务征收。和税务及社保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和社保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可同日而语,由此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强制性的真正意味才开始显现出来了。用人单位担心2019年起,如果还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会受到严重处罚,乃至获罪。强制性的意味越来越浓,但现在看来,这项改革也是一波三折的,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4、社保费用改由税务征收的改革历程及现状先是3月出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社保费用将改由税务征收,然后是7月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后鉴于部分地区擅自清缴社保旧账,于是不少单位或开始裁员,减少人力成本;或开始注销企业,躲避旧账。国家担心如果产生了蝴蝶效应,形成裁员潮、倒闭潮,那么有可能带来很大的社会隐忧,于是又紧急出台了不允许各地集中清缴社保旧账的政策,以维护社会稳定局面。今后仍会允许员工以个人方式,散点式维权,追讨旧账,既能保留员工的合法维权权益,又能减轻企业可能面临的密集补缴社保的压力,平衡员工、企业和社会权益。
今天是2019年1月1日,本来是社保改由税务征收这项改革政策开始正式落地的日子。经过了解,国家税务机关和人社部门,鉴于不少企业的恐慌和担忧,为了稳定企业预期,不集中增加企业社保负担,协商之后,目前执行的情况并不彻底。目前的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城乡居民的社保真正开始改由税务征收了,但企业单位的社保暂缓由税务机构征收了,很多企业有了喘息之机,从而能更好地适应新政策。具体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尚未可知,还看不到明文政策。看来这条改革之路,已然难以一蹴而就,任重而道远,路还长着呢。各位朋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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