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老祖宗教导我们诚信是立足之本,然而现实中很多人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抛弃诚信。一些菜贩子是如此、一些农民也是这样,那么签约的精神哪里去了。所以现在我把本文的题目抛出来,说:“签约农民种植芹菜,然而农民却把芹菜卖给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人之常情。”那么如何看待这件事呢?李子来回答一下。
谈起诚信,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新闻:由于今年疫情的原因,口罩突然最抢手的用品,然而很多老板为了制造口罩,不惜花大本钱去抢购口罩机。而其中一老板很早和一口罩机制造厂签下了合同,并时刻蹲守在口罩机厂,等待这一设备建造完成。
但是好景不长,然而这老板没有想到的是,他辛辛苦苦等待的口罩机在建造好了以后却不翼而飞。经过调查发现,该口罩机却被口罩机厂的大股东给偷偷卖了,并且是高价给卖了。而老板自然气不打一处来,感觉被人给耍了,就狠狠的把显示屏给砸了。
看到这里我问一下:为了利益,口罩厂的契约精神又哪里去了,纵使签了合同,而某口罩机厂甘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给这位老板,都是为了当前的利益啊!
因此来说,小到高价卖给菜贩子的农民,大到一些工厂老板,在利益面前签署的合约不过是一张白纸罢了。那么这件事情该怎么看呢?笔者认为出现这件事是有几处不妥的。
第一,菜贩子为什么以最低的收购价格和农民们签署合同呢?从合同上来说,农民是违约的,如果打官司农民们是要赔偿菜贩子的损失的。但是我们逆向思考一下,为什么农民要以市场价卖给外面的菜贩子呢,这就牵扯到利益问题。而菜贩子也是为了利益的足够保证,才和农民们签署合同的,并用一纸合同来约束农民。
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别人家的芹菜收购价更高,这菜贩子是不是坑骗我们呢,为什么不和外面的菜贩子以同等的价格收购芹菜呢?所以从情理上来说现在菜贩子也是有不妥之处的。
第二,农民的违约自然也是不对的。既然签了合同,自然要有契约精神,不然合同又是干什么的。但是很多人(包括一些农民和老板)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约,而这样自然也是不对的。而在这件事上,农民们自然违反了合同,就必须为自己的毁约行为给赔偿的。所以来说,在涉及到合同问题上,农民和菜贩子之间要好好的查看合同的内容才能进行签约,而不是盲目的大手一挥,摁上手印就行了。而不看内容而摁手印的那个人必然就是吃亏的人。
综上所述:关于这个签约农民种植芹菜的事情,农民和菜贩子们自然有自己的道理,当然如果菜贩子以外面相同的价格来收购芹菜自然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来说农民们以毁约再先,可能还要赔偿菜贩子的损失,但是这也给农民们一个教训,签合同之前是要想好的,不要做了以后再后悔!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这事确实是农民做得不对,没有契约精神。不过农民很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么做是错误的。因为很多农民尤其是年纪大的没什么文化,更不懂什么是法律。很多农民穷怕了,挣钱太难。有机会能多挣点钱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在他的意识里这就是一场交易,谁出价高就卖给谁,合情合理。
如果你损失也不大就算了吧,也别追究什么责任了。可能这个农民确实不是故意的。他是真不懂法不知道违反合同要承担的后果。如果损失确实很大,也可以要一些赔偿。大家都不容易。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再和农民签约一定要签好合同并注明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有了合同还不算,一定要口头上跟对方把违约的事情说清楚。不识字的农民还很多,更有可能不会看你的合同内容。丑话说在前头,这样再有违约的事情发生也可以照章办事。农民知道了这里面的利害关系应该也不会轻易违约了。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记得前几年在西瓜收货季节,有收货商交了1万定金,定下村里一家大致10万斤西瓜。当初定价是0.6元一斤,交定金1万,结果交完合同定金之后,西瓜天天落价……收购商不露面,电话上说来收,瓜农也不敢私下卖……问题是西瓜成熟了不能等,而且是露天西瓜,万一下暴雨啥的……结果西瓜最后落价到0.25元一斤,收购商也没来,村里人的西瓜也错过了止损的最佳时机,西瓜熟大了,最后0.2元一斤卖给了当地小贩!后来吧,村里人不签合同卖蔬菜瓜果了。
1、菜农违约:这种情况通常在签约合同以后,蔬菜价格猛涨,蔬菜供不应求,菜农为了现实利益,把合同蔬菜直接卖给出高价的菜贩子。
2、收购商违约:签订合同的收购商不要定金,也不来收货了。这种事情在蔬菜行情急剧下降的时候,村里菜农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两种情况我都见识过,说白了农产品违约成本比较低。因为这种签约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以现金做抵押,当利益超过违约金的时候,有一方往往违约。因为,很多这种“地头签约”,即便有很高的压金,但是,往往伴随着“利益”二字,这种简单的签约并不具备约束力——本质上说,因为农产品价格比较低,违约成本自然不高,只是双方的一个信誉问题罢了。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我认为这种行为违背了诚信协约精神,既然双方签约了,应该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好从种植到销售全过程双方该做什么以及违约的惩罚形式和争事宜的解决办法。
农民签约种植芹菜肯定是在芹菜可销售之前,双方都不知道将来出售时低于签约价钱还是高于签约价钱,双方都承担了一定风险。假若农民在种植芹菜在销售时与签约时价格出入较大,可双方协商能否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签约双方都会违约的情形,当签约价格低于市场价农民不把菜卖给签约方而卖给出价更高的菜贩了,当签约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签约方不来收购农民种植的芹菜。而且这事都会不了了之,导致人们会认为是人之常情,把签的协约变为一纸空文。
现在做生意遵寻诚信守法,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这种违约情形会逐渐减少。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这样的做法不是很合理,对于签约的老板来说损失很大的。
农民种植旱芹,已经事先和老板签订了包地约定,这就说明农民种植芹菜的多少都是按照签约合同来办事。价格也是事先定好了的,因为这是看运气,谁赚就看芹菜行情了。
但是,今年芹菜行情非常好,芹菜价格高,农民感觉签约价格低了,于是卖给了出高价的蔬菜经销商。
这说明了什么?作为农民,是合同重要,还是钱重要?这两个怎么平衡。或者说,你去给农民讲解什么是合同,农民听得进去吗?做什么事情都有风险,对于包地,都是有风险。价格便宜,你有亏本的风险,价格高。
农民做法是不对。当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是这样,大多数农民还是能够遵守的。对于不遵守的农民,今年你可能多赚了,但是第二年,第三年还有人找你签约种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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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这个说实话是农民不对了。已经签约了。公司之所以签种植订单就是有计划的做好了后期的销售问题。由于农民单方面毁约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计划都发生了变化。造成的损失怎么办。如果行情不好公司一样要承担风险收购。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去破坏合约。这样的种植户以后谁敢合作。因为一个人的自私可能导致公司对整个村甚至整个乡的产生失望不信任。损失会有多大。
确实钱是好东西都想多卖点钱。但是不能为了一己之利去损害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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