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也是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我可以负责任对大家说,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非执业范围非急危抢救病人,但没有权利拒绝服务病人,前者是医师执业法给医师的权利,后者是医师职业赋予医生的义务。下面就详细与大家聊聊有关医生执业治病的一些问题。
1、医生有时拒绝接诊病人是执业法规定的权利,也是对病人负责任的表现。我国的执业医师法规定了每位医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比如:医师执业法的第三章执业规则中的第二十一条中规定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同时,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义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在第二十三条中明确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并且在第二十四条明确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同时,也在第四十条说明了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由上可知,医师执业法明确了医师除急危重病人急救外,它的权利是只能在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工作,它的义务是必须守法。所以,医生有权拒绝非执业范围、除急危病人的急救外的医疗行为。
2、医生有义务为来院的所有病人提供服务。病人到了医院,他有任何问题。只要这位病人找到医院的任何一位医生或者员工,他都义务为病人提供服务,所以,医生不能拒绝为病人提供服务。比如,这位病人不是他执业范围内的病人,他可以帮助介绍适合病人的专科医生,让病人得到好的服务。又如,病人在等候其他医生候诊过程,病情变化需要急救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的医生都有有义务提供急救服务帮助。
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提问者用心不良!
学医,只是学一种技术,一种谋生的技术,跟石匠木匠泥水匠类似的谋生技术。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只是获得政府认可的从业资格,不是跟全社会签了不可推辞的服务合同。
社会生活中的问题非常复杂,从来都没有哪一类职业从业者不允许说不,也从来都没有哪一类行业的从业者没有底线。
既然提问的人用了“权利”两字,自己认为的东西,不是权利,国家的法律赋予的,才是权利。法律不会赋予医生拒绝患者的权力,法律也不会赋予患者强迫医生为自己诊治的权力。法律维护的是理性和谐的医疗秩序。医患双方本身是平等的,在消除疾病方面是合作关系,患方居然纠缠于自己有多大“权利”,纠结于医生有没有“权利”,真的是有病!
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看情况的。一般情况下不好拒诊。特殊情况下拒诊,也不会引发舆情鞭笞。
某年,一中年女士复诊,一进诊室就质问出诊医师,为何隐瞒自己晚期肝癌诊断?医生当场懵圈,以往多次就诊检查,检查资料结果没有发现肝癌依据啊。赶紧问女患者,何来肝癌这一说?
患者答,去省城最好医院检查,人家说来晚了…你们这里漏诊了,耽误了我的病情,拖到晚期没法治了。
医生请患者拿出省城医院检查诊断报告。
患者再三强调,是省城医院医生说来晚了,不给治了。
医患双方开始争辩起来。最后患者要求医生开出肝癌诊断证明书,许诺以后不再纠缠医生。
医生强调,要求看省城医院检查结果。否则拒绝开疾病诊断证明书。矛盾升级!
保卫科和安保人员到场协调。
女患者忽然从袋里拿出一把菜刀,被立即制止。
一番讨论,所谓来晚了,是患者到医院的时间来晚了,不是疾病恶化就诊晚了!
被制止的女患者仍坚持要求医生给她看病开药,遭到出诊医生拒诊。
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医生天职是救死扶伤,不能拒诊,但有时候办不到的就得嘱其快转院,比如脑出血,急性胃穿孔,宫外孕大出血等,中医是没办法的,如不极时通过手朮治疗,会危及生命,这些不属于拒诊。
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医生有没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当然有,但是身为医生,并不能随意因为自己的爱好或者心情,就随便拒诊病人,这样的做法是有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的。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医生可以拒绝接诊病人呢?也是有这种合情合理的拒绝诊治的情况,比如超出了医生的诊疗范围。打个比方,你跑到心脑血管内科去让医生给你看妇科病,医生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当然得把你请出去了。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比较危重,医生已经处理不了,像这种时候就需要转院到上级医院,医生一看在本院根本处理不了,赶紧转院,这种情况也不是什么性质恶劣的拒绝诊疗,而是处于为病人考虑的紧急手段。
绝大多数医生,都不会拒绝病人的诊疗,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哪怕这个病人曾经跟自己有过不愉快,生命面前医生也不会袖手旁观。
但是对于一些事情不良医闹,被医院列入就诊黑名单这种方法,我是支持的。就好像自己的银行信用丧失一样,就医也有信用,如果你把自己的信用消耗完了,那就不要怪别人不接诊了!
医生有权利拒绝接诊病人吗?
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但术业有专攻,多数人会说,不是他的专业可以拒诊。
这里面,先要了解到拒诊的概念是什么:是拒绝给患者诊断和治疗,而依然为患者提供帮助?还是简单粗暴的说,我看不了你的病,去别的地方看吧,从而将患者彻底拒之门外?这两种“拒诊”的方式,性质是不一样的。
后一种方式,显然是不对的!
为了防止拒诊的现象发生,个人认为,目前医院实施的首诊负责制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不过,具体实施起来,可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还要有一个把把医务人员人员联系起来的、可用的网络,以方便会诊和转诊。
首诊负责制的意思,就是当患者来到医生所在的机构就诊,首次接待的医务人员,要负责患者诊疗关系的“落地”。属于自己执业范围内的,就亲自为患者看病并作出治疗的措施。对于伴有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情况,可以邀请其他的医生做会诊。
而如果完全不是自己执业范围内的疾病,不能将患者一推了之,应该为其联系相关的科室,把患者转诊给相关医生,并确保对方会接受。对危重急症患者,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参与抢救。
有的医生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说医生也有不懂的,有自由的选择权。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想到的是,当穿上白大褂、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存在时,就注定没有这个所谓的“权利”。
无论从道德还是执业规则上看,可能患者的情况超出了你的能力范围,但把患者转诊给合适的医疗专业人员也属于分内之事。在这个方面,患者是弱势人群,是抱着信任来的,医生要珍惜这份信任,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日常生活中,拒诊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乙肝、艾滋病、丙肝患者,去当地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的时候,有的会被以各种理由推诿,其实就是不愿给患者诊治,还美其名曰:去专科医院更专业。但是,患者不是来看传染病的,作为最大规模的三甲医院,国家和相关部门投入的巨大资源,不应该在为患者诊治的时候还要分出三六九等。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