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有哪些补贴政策?

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还有一类是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者查找不到,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重病是指达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赔付条件。

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

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查找不到是指公安机关查找不到儿童父母身份信息。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比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在福利机构抚养的,按孤儿集中养育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社会分散生活的,按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

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成年后仍在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补贴。

湖北省恩施州2022年4月起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标准:1320元/人/月,机构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标准:2112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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