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您印象深刻的法律名言(法谚)是什么?
执法人员要"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
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不管大小,犯法就要严惩:"老虎要打,苍蝇要拍“。
法律至高无上:"法大于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不容情:"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最令您印象深刻的法律名言(法谚)是什么?
法治社会,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准绳,作为公民,我们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
关于法律的名言或法谚很多,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是:
法学家霍姆斯曾说过的“你可以挥动拳头,但是绝不能碰到另一个人的鼻子”!“你可以挥动拳头,但是绝不能碰到另一个人的鼻子”,说的是:自由是要受必要的法律限制的,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
我们渴望自由,自由也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但是,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必要限制,就像火车要在轨道上行使、风筝的身后永远要有一根线牵着一样,脱离了轨道或线的束缚,挣得的,可不再是自由!
正如霍姆斯所说的:“你可以挥动拳头,但是绝不能碰到另一个人的鼻子”,自由和法治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我们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
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一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
愿我们都能以守为为荣,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为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民主法治的社会贡献力量。最令您印象深刻的法律名言(法谚)是什么?
我记意中的法律名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最令您印象深刻的法律名言(法谚)是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令您印象深刻的法律名言(法谚)是什么?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污染的不仅仅是“河流”,而是“水源”!
最令您印象深刻的法律名言(法谚)是什么?
- 或者说疑罪从无;
- 或者说人无需自证其罪;
- 通常我们理解法律规定时,我们可以反过来想一下,这样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它允许了什么及禁止了什么。
- 如果需要人自证清白的话,那么就有很多无解的谜题。
- 例如,怎么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怎么证明自己没吃过翔?这些都很无解。
- 说这些例子可能答友们如果还不能理解的话,那么好了,下一个问题,怎么证明世界上没有鬼?
- 相信很多答友思索了一圈后,发现,以上问题还真是无法解答。其实这个在我们法律中证据规则内有,叫作“消极事实无需证明”,也就是不用去证明一个事务不存在,我们只用证明一个事务存在即可。
其实在很古老的时代,宗教和政治把握社会的阶段,确实存在需要“自证清白”的时刻,就会发生很多人间惨剧。
所以,要感谢我们社会的发展,让我们没有必要去证明“证明一下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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