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把赵降军的手筋脚筋挑了,让降军回赵国去,不就解了秦国的粮食等之围了吗?杀那么多人,太惨了!

长平之战,白起坑杀40万赵兵,一直是白起所负的包。古人有时有夸张,曹操赤壁大战仅帶十三万兵,可宣扬83万大军。本来只是一个战役,可83万的数量就可渲染为决定性的大战,曹操打赢了不是统一战争,因为他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曹操败了,奠定三国鼎立,是伟大战役。

可见,历史都是人为操控。先定了曹操奸名,无论曹操胜败,反正都是曹操的错。

而白起也是如此定议。秦国攻伐六国是为统一而战。战国和后世定议秦皇强暴,侵略6国。白起打胜了,就坑杀40万降兵。曹操13万军队可以夸张为83万,难道白起杀了10万人不可以夸张为40万吗?

白起丶秦军可以夸张功绩巨大,六国可以夸张白起丶秦军残暴丶无人性。

白起坑兵或许有,坑杀40万, 就不一定准确。

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规则,战国时代铁血大争,杀人则杀矣,没有必要折磨人。秦赵两国交战,彼此都视对方为一个可敬的对手,对于可敬的对手,杀之可矣,虐之不行。战国时代,流行一句话“士可杀、不可辱’,士兵都是武士,属于”士“的一种,因此杀了可以赢得天下敬畏,伤残他们则会引起天下众怒。

兵者,不详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战阵之上杀人盈野,流血漂橹是常态,天下人皆可理解。如果将降卒全部弄伤残,再放他们归国,这是天理不容的事情,不是一个大国做的事,也不是一代名将能做的事。战国时代,兵家有言”杀降不详“,通常投降了的军队,是不能屠杀的,白起为了秦国大计,将赵国降卒全部处死,已伤天理。如果白起采用不杀而残的方式,那么白起不仅伤了天理,还违了人和。

长平之战后,天下列国震恐,但无一敢伐秦之国。秦昭襄王不用白起之策,与赵议和,不久赵国毁约再战。秦军再击赵国,天下列国纷纷援赵,列国救赵不再求利,而是一心抗秦,这说明长平坑降已激起了众怒。如果白起伤残赵卒,再放其归国,那么这些士兵多半自尽而死,从而激起赵国全国抗秦。如果赵国民众一心抗秦,再联合诸侯击秦,则秦国休矣。正是因为白起杀而不残,因此列国合纵攻秦至函谷关而止。

秦始皇总结长平之战、邯郸之战,河东阻击战的经验,认为战争除了战阵之外,还要从瓦解各国上层关系着手,不战而胜,小战而胜才是最佳方式,杀敌三千自损八百的方式并不好。兵家尉僚给秦始皇建议,花三十万金分化瓦解各国,则可以小战而胜。秦始皇采用尉僚的意见,不吝重金分化瓦解各国,最终十年间统一天下,战争烈度远远不能跟白起的长平之战相提并论。

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先说观点,当时的情况下,白起别无选择,只能采取坑杀手段。

长平之战,秦国赌上国运,以惨胜的代价击败并俘虏赵军四十多万主力。摆在秦军主帅白起面前的有这样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将赵军降卒分散消化,成为秦国百姓;二是历史上的坑杀;三是本题的“致残”假设。看上去是一道选择题,而实际上白起根本没有其他选项!我们来分析下原因:

01 秦国惨胜,养不起四十万人

长平之战,秦、赵两国都发动了举国之力,可谓倾其所有。决定战争成败的不仅仅是前线将士的浴血厮杀,更考验两个国家粮草物资的后勤补给。

长平之战陆陆续续打了三年,秦国为了支撑这一场大战,发动国内所有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参与战争,为前线转运粮草,秦昭王更是亲自坐镇河内督战。青壮劳动力都被抽调走,肯定会影响秦国国内的农业生产,秦国可以说是用未来几年的粮食收成,来赌这一战的胜败。这一点从长平之战后秦国很长时间内没有再发动过大规模战争,也能得到印证。所以这个时候的秦国没有粮食养活这四十多万的赵军俘虏。

02 俘虏太多,无法分散消化

有人会说,可以把赵军俘虏分散消化吸收啊,这样既不用坑杀,又能够增强秦国实力。

如果是几万俘虏,这么做当然可行,可是四十多万人啊!这可是刚刚和秦军刀枪见血,杀红了眼的赵国士兵。而且在赵国都有家有口,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去秦国当农民?

而且,秦国当时全国人口才八百多万,要吸收四十多万的俘虏,二十比一的比例,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有概念的朋友,可以参照一下现在的欧洲难民危机,差不多一千个欧洲居民,接收三个难民。就千分之三的比例,看看现在欧洲社会闹心成什么样。

03 军功制度,释放俘虏无法对内交代

回过头来说秦军,秦军的军功制度是要见到敌人的首级才能够计算功劳。秦军将士们的房子、土地、爵位,一辈子的荣华富贵都依托于杀敌的数量。

长平这一战,秦、赵两军都是四十多万人。仗打完,赵军团灭,秦军也伤亡过半,二十万的巨大伤亡可谓伤筋动骨。如果释放俘虏,没有功勋,如何对参加血战的秦军将士交代?如何对秦国国内百姓交代?到时候别说白起,恐怕秦昭王的王位都会不稳。

04 “致残”假说在当时冒天下之大不韪

我们今天都知道“杀降不详”,站在道德层面对白起坑杀俘虏一事口诛笔伐,但是在战国末期,儒家文化远远没有兴起,人们对于这种事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其他六国之间交战也经常做这种事,只不过白起的数量最多罢了。

但是有一点,“士可杀不可辱”这条当时主流价值观的底线是不能突破的。两军交战,在战场上伤亡再多,也没什么好说的。战败之后坑杀俘虏,虽然残暴,但六国更多的是恐惧而非愤慨。但如果真的按照本题的假说将赵军俘虏致残,那就真的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说不定会让全天下百姓同仇敌忾,誓死抵抗秦国也说不定。

最后开句玩笑,真要把赵军四十多万人致残了,让他们怎么回去?火车吗?

综上所述,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作为胜利一方的白起,其实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够将四十五万赵军俘虏全部坑杀。

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四十万降兵就是四十万张嘴!每天供养战俘都要几十万人劳作,那个时候当兵就为了吃口饭,放了马上换个地方继续当兵!为了彻底消灭秦军,只有全部杀掉最彻底!

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首先,根据《史记》、《战国策》等史料的记载,在长平之战中,面对投降的40万赵国大军,白起就和部下商讨处理方式。在一些秦国将领看来,可以将这40万赵军带回秦国,比如将其编入到秦国的农户中,或者将其打散到秦国的军队中。换而言之,一部分秦国将领是主张不杀害这些赵军的。但是,白起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在白起看来,之前秦军攻占韩国的上党郡地区,上党郡的白起不愿意归降秦国,从而归顺了赵国。与此相对应的是,赵国士兵自然也不愿意归降秦国。因此,如果不斩草除根的话,将来必会危害到秦国。于是,白起使诈,把赵降卒40万全部坑杀,只留下240个年纪小的士兵回赵国报信。

由此,对于白起来说,之所以背负骂名,去坑杀赵国的40万降卒,自然是从秦国的利益出发,也即担心这位士兵会危害到秦国。进一步来说,秦国和赵国之间的激烈交战,促使两国的士兵自然是非常敌视的。因此,这40万赵国大军,只是迫于形势才投降秦国,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难保不会在秦国内部起事。而这,无疑会影响到秦国一统天下的步伐。当然,这只是白起坑杀40万赵国士兵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粮食问题,也是白起痛下杀手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在长平之战中,赵国之所以用赵括取代廉颇,以此速战速决,就是因为粮草跟不上了。

同时,就秦国来说,虽然在粮草供给能力上要强于赵国,但是,长平之战中,秦国前后共投入了60万大军,加上赵国的40万降卒,这就是百万大军了。而这,无疑会给秦国的后勤补给带来非常大的压力。换而言之,白起之所以对赵国大军痛下杀手,直接原因就是秦国的粮草无法养活这40万大军。另外,秦国的军功授爵,也决定了赵国40万降卒被坑杀的结局。根据《史记》、《战国策》等史料的记载,秦法执行二十级军爵制,规定凭敌人一个人头升一级。也即在秦国和山东六国的交战中,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方“甲士”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和田一顷、宅一处以及仆人一个。

最后,进一步来说,秦国士兵斩杀的敌方首级越多,自然获得的爵位就越高。因此,在秦赵长平之战中,秦国士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以此符合商鞅变法中的军功授爵规定。因为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所以,如果白起要放回这40万赵国士兵,或者将其带回到秦国的话,自然得不到手下士兵的支持。就白起来说,之所以在秦国将领中不断升迁,也是因为其在伊阙之战、华阳之战等战役中持续剪灭魏国、韩国、赵国、楚国等诸侯国的大军,以此获得了更高的爵位和地位。综上,基于以上几点的考虑,白起和秦国将士坑杀了40万赵国降卒。

长平之战,为何白起不把赵军降兵致残,而是全部坑杀?

长平之战赵军几十万降卒不是全部被活埋的!

两千多年来,一直相传长平之战时,秦国战神白起活埋了赵军降卒四十多万,这是源自史书的记载。现将史料罗列如下:

《史记•白起列传》:“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

《史记•秦本纪》:“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余万尽杀之。”

《史记•赵世家》:“秦人围赵括,赵括以军降,卒四十余万皆阬之。”

《史记•廉颇列传》:“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阬之。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

《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公元前260年,“白起破赵长平,杀卒四十五万。”

《战国策•秦策三》第十八章蔡泽谓范雎曰:“又越韩、魏,攻强赵,北阬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使秦业帝。”

《水经•沁水注》:“《上党记》曰:长平城在郡南山中,丹水出长平北山,南流,秦坑赵众,流血丹川,由是俗为丹水,斯为不经矣。”

其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处决的方式,二是处死的人数。

第一,关于处决的方式。上列史料中用“坑”或“阬”的有四处,用“坑杀”的一处,用“杀”的有两处。《说文解字》曰:“坑”本作“阬”。“坑”、“阬”与“坑杀”,都是活埋的意思。在“坑”、“阬”之前还用了“尽”、“皆”、“悉”等词,均表示“全部活埋”。

难道真的都是活埋的?这个观点恐怕站不住脚。

首先,在高平市永录村永录1号尸骨坑,考古工作者发现坑内骨骼上有箭痕、砸痕、刃痕、骨折等印迹,伴有出土铜镞、铜带钩、铁带钩、铁簪、刀币等物品,且人骨排列杂乱无章、纵横相叠。据统计,在130具骸骨中,60具有头无身,其余大部分都是被击伤致死,真正能确认是因活埋而死的尸骨只有一具。由骨骼排列和创伤观察,死者为被杀后乱葬的。

其次,如果是活埋,怎么会有《战国策》记载的“流血成川”、《上党记》所谓的“流血丹川,由是俗为丹水”呢?血流成河,把河水都染红了,丹水由此得名,虽然有些夸张,但可证明秦杀赵降卒的事实。

再次,在活埋过程中,被埋者必然垂死挣扎和反抗,试想,要一起活埋四十万人,哪怕就只活埋二十万人,该有多大的工作量?此时也已筋疲力尽的秦军能够快速完成吗?

最后,秦国是以斩首数量论功行赏,如果不先把降卒杀死,又怎么凭首级记功晋爵呢?

所以,我们似乎更应倾向于这种观点:秦军不是活埋赵军降卒,而是对赵卒用射箭、用其他武器攻击等方式先大规模杀死后,再挖坑草草掩埋了事。

第二,关于处决的人数。史料多记载为四十五万或四十余万;而《史记•白起列传》记载为四十万人,“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只有《史记•廉颇列传》记载的是一个不确定的 “数十万”,“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到底是多少,恐怕连司马迁也不能确定,但根据其记载,人们仍有理由相信是四十万,也一直是两千多年来的主流观点。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但却没有充分的依据撼动《史记》的记载。

司马迁记载长平之战赵国投入兵力四十五万,几乎全部覆亡,或战死,或饿死,或被活埋,或被俘后杀死。然而,太史公却忽略了一个事实,赵军因历来与胡人作战,向以顽强善战而著称,在决战阶段,尤其是赵括率领赵军在最后生死关头的强行突围中,经过惨烈血战,无疑会有大批士卒战死沙场,或者被围困后饿死,也就是说,还活着投降的必然不足四十万了。究竟还剩多少活着投降的,谁也无法确知,但可进行大致推算。

《史记•白起列传》又载:“今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赵军的死亡比例不比秦军低,因为秦军没有饿死的,秦军死者过半,赵军战死的绝不止五万。按与秦军相同的死亡比例推算,赵军参战的四十五万人,战死、饿死的也该有二十多万,剩下的就只有二十来万了,而不是司马迁所说的四十万。

从这个角度看,电视剧《大秦帝国之崛起》所说的秦国活埋赵军二十万,也符合上述推测,有一定的道理,至少可作一家之言。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