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但是大领导就要求你去做,你做还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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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救世主,你也不是大领导的领导——你只是“接受大领导的领导”,拿钱、做工作的人,而已。做好自己的本分,才是与“拿到的钱”相配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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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最终领导有可能会因为“违法违纪”而受水,那是领导的问题,你救不了他,你也没那个义务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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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 1.既然大领导“就要求”做,那就履行自己拿钱办事的职责,把工作做好就是。
既然自己进的是单位——而单位给了大领导这样的职权,那听他的安排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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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领导认为妥,而我认为不妥”。
单位并未赋予你“认为妥,即是妥”的特殊权力,那你的意见不重要,甚至没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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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甚至存在违法违纪的可能”。
你并非专业法律工作者,且在工作经验——至少在违法违纪的把控方面,很有可能不如领导专业。
所以是否“违”的结论,建议再观察观察、学习学习,然后再做打算。
“不认为自己一定就是正确的”,是社会人的基本判断。
若非常担心自己因此而承担责任,那在“接受干活”的全流程中,注意留下详尽、有力的证据就好。
证据在手,那责任找不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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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所谓的“大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升职加薪,给你当靠山”。
只要单位还没烂成一锅粥,或者大领导还没彻底疯狂,那这事就只可能存在于想象。
单位是个有架构——即有一定“规矩”存在的地方,有无数双眼睛、无数张嘴,在无形中监督着大领导的一言一行。
只要大领导内心还存在一丝忌惮(如群众的嘴、上级的眼),就不会想干啥就干啥。
所谓的“大领导”,其实也不过是个“有职位的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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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当靠山”?
那纯属想多了。
大领导还没闲到长毛的程度,要舍出自己的脸面、安全,给一个基层员工当靠山。
那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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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做还是不做?1.去做,去耐心细致——至少是以正确的态度完成;
2. 检讨并思考一下,看大领导是不是真的错了;
3.如果内心充满“有可能违纪”的责任,那就想办法推脱——实在推不掉,注意保留证据即可;
4.别想太多,想太多容易焦虑、判断失据,还容易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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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会欺负老实人吗——人在单位,做个“不便宜”的人
研究拒绝之道、放下对“黑白”的执着——性格柔软者的职场救赎
有些人并不是你的同事,他们只是领导的亲人
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但是大领导就要求你去做,你做还是不做?
如果你是体制内的,这个不需要讨论。国家公务员法和单位的管理规定,上级安排下级工作,必须执行,但具体分一下几种情况。一,下级发现上级指令明显错误向上级报告,上级接受下级意见,撤销或更改该指令。二,下级发现上级指令明显错误向上级报告,上级不接受建议,下级必须执行,但执行结果的责任全部由上级承担。三,下级发现上级指令错误未向上班提出或未发现上级指令错误,执行结果责任由上级和下级共同承担。四,下级发现上级指令错误未报告上级或未发现,擅自改变执行指令,执行结果责任由下级全部承担,哪怕是上级指令本来就是错误的也不例外。
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但是大领导就要求你去做,你做还是不做?
如果是原则性错误,而且有犯法的行为,你有权选择正确的做法,否则,你如果听了大领导,就有可能是帮凶,后果很严重。
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但是大领导就要求你去做,你做还是不做?
一一"我是军事主官,上级要是"压"(怪罪)下来,枪毙我就是了……
如果上级领导有李云龙团长的担当
我就去执行命令……
否则?
还是掂量掂量为妙……
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但是大领导就要求你去做,你做还是不做?
1.留下大领导发号施令的依据,比如,他签署的文件、他的微信通知,甚至是他的讲话录音。
这点,是职场中保全自己很重要的手段。
现在,每个人都有手机,在领导打电话的时候,就录音。
可是,有些人会说,接电话的时候,也不知道是领导要求做事啊!还没有录音,领导就说完了,怎么办?
你可以假装听不清楚,让领导再说一遍,然后迅速录音,作为今后逃脱罪责的证据。
2.坚决彻底地执行,这是执行力的要求,不要纠结于领导的对错,也许你认为错的,从领导的角度来说是对的。有时候,从我们的角度看,领导可能是错的;但是,从全局的角度、从领导的角度看是对的。
作为下属,我们要有执行力。
我在执行力培训的时候,经常讲的案例就说《给加西亚的一封信》:领导要把一封信交给罗文,让他送去给在深山老林里的加西亚,罗文接到任务后,没有问要什么交通工具,没有问有没有美女向导,没有问往返的机票如何报销,拿了领导交给的一封信出发了,向着加西亚将军所在的深山老林里出发了……这,就是执行力。
3.降低你的能力,做不到位,减轻由于领导的失误带来的损失。话又说回来,如果执行的是错误的命令,或者是违法的指令呢?
执行命令,是我们作为下属的职责,如果领导真的是错了,我们可以降低我们的能力,把执行的结果降到最低,以减少因错误造成的损失。
有个案例,可以参考:
有一个领导,向士兵发出命令,让他枪击翻越围墙者。
士兵开枪了,翻越围墙者死了。
后来,两国合并为一个国家。翻越围墙者的家属把士兵告到法庭,告他枪杀别人。
士兵说,我是按照领导的命令执行的。
法官说:“领导叫你枪杀不假,但是你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在执行错误命令的时候,我们可以降低执行力,以降低因错误造成的后果。
明知道大领导是错误的,但是大领导就要求你去做,你做还是不做?
按照大领导的决定去做。
并婉转地向他说明利害关系,保留证据:重要文件要有领导签名;单据要有领导签字、同事签名证明、经手人签名;有必要时,用手机录音、录像。
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但以后,除非领导不再管你,否则,你自己自行酙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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