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拒签员工辞职申请,公司领导上演“职场版树懒”该怎么办?

应届毕业生。老板一直拖着不给签字,还要求赔偿违约金,最重要的是公司不配合个人档案及社保关系的办理应如何解决,相关事件层出不穷!

看题主的描述,这应该是个规模不大的单位,所以有这种带有法盲性质的流氓行为,如果是大型企业,整天应付仲裁就够他喝一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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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老板拖着不给签字

老板为什么不给签字,凭什么不给签字?这位“老板”估计对《劳动合同法》不太了解。

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使老板不签字,劳动者在履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后,即可离职。所以,老板的签字并不是离职必须的法律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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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求赔偿违约金

违约金的约定,需在法定范围内,除服务期条款、保密条款、竞业禁止条款外,不得约定违约金条款。

如劳动合同中有以上约定且符合相关情形,那也是由人事部门出面,而不是“老板拖着不签字”这种不合法律规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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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单位拒绝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这也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说,并不是员工在哪里工作,就成为这个单位的“包身工”,一切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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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仲裁、起诉程序毕竟费时费力,题主可先与“老板”协商,将相关法律规定详细告之,争取和平解决。如“老板”仍认为自己可不遵守法律,那可先向辖区的人事仲裁部门申诉;若不满意仲裁结果,可向辖区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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