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还是那句话:评说古代的事物,应该以古代当时的社会环境,人文习俗,法制道德,弱肉强食等实际条件为标准。如果站在今天伦理道德,法制观念,人文习俗的高度来评价,得出的结论势必会不伦不类不符合实际。
施耐庵在写《水浒传》时,自然也会站在历史的角度上来书写,绝不可能把一千多年后的今天的道德观念,法制意识掺杂进去。
有人提出,武松面对兄长被害,一气之下杀死嫂子和西门庆,属于激情杀人,不符合法律。而应该走法律程序,去报官,由官府按法律条文来处理。简单说,就是武松没权力杀人。这不就明显是拿今天的观念去评判一千多年前的事么,这是不现实的。
实在抱歉,说了题外话。
书归正传。
一、潘金莲是罪有应得
潘金莲所处的时代,是一千多年前的北宋封建王朝。她被大户人家卖给了三尺枯树皮武大郎。要身条有身条,要脸蛋有脸蛋,花容月貌的她,竟和一个半残废同居一床,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她冤啊!
但是,那不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今天,对婚姻不满意可以离婚。而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妇女没有一点社会地位的封建王朝。她活是武家的人,死是武家的鬼,就是冤死也得受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反抗,如有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更何况,距我们最近的民国时期,妇女也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甚至连个姓名都没有。嫁到夫家以后,只能以王氏、李氏、赵氏来称呼,这个姓还得是夫家的姓。
所以,当时潘金莲的所做所为,既使不被武松杀掉,按照当时的法律,也是要骑木驴的。那是一种对通奸妇女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直到折磨至死。据说还有一种沉木笼的刑罚,就是把人装在木笼里,沉到水里活活淹死。这俩种死法,都不如让武松一刀杀了好受些。
由此可见,美女潘金莲所犯的错误,已经是顶级错误,罪有应得,非杀不可。
二、武松杀嫂,符合人物的性格特征
武松在书中的形象,本来就是刚直不阿,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铮铮铁汉。出差回来看到亲哥哥被害至死,他要不给哥哥报仇血恨,那就不是武松,而是林冲了。林冲面对娘子被高衙内调戏,碍于自己顶头上司高太尉的面子,忍气吞声,最后还是被逼上梁山。而武松不可能走那条路。更何况,后面还有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情节作陪衬。宋江那么懦弱的人物,情急之下都把自己外房给杀了。反应到武松这里,如果不杀掉潘金莲,那施耐庵老先生就没办法再往下写这个《水浒传》了。
用现在的眼光看,潘金莲死的确实有点冤枉。因为她是爱情受苦在前,出轨西门庆在后,或多或少有点客观原因,确实有点让人同情,也算个不大不小的悲剧。但在那个朝代,不存在这种思想观念,根本不能叫悲剧,只能叫罪有应得。
三、武松杀嫂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不能仅杀西门庆而留下嫂子,没有那个道理呀!
这第三条就到《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环节,也看出了施耐庵老先生懂得人情事故的高明,把这里处理得合情合理,天衣无缝。
西门庆是当地一霸,连县官平时都受他欺侮。如今看到西门庆被武松杀了,加上武松为人刚正,人缘极好,便也想袒护武松,减轻罪责。在上报案卷时,把卷宗给改了。改成了如下情节:
县官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一心想周全他,便唤人商议道: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招状重新做过,改作: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武松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服,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至斗杀身死。
这个县官为了周全武松,把这件事活活改成了打仗斗殴失手伤人。
而对罪魁祸首王婆,则按真实情况来写,罪状如下:
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立主谋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伤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接着便把那王婆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带去东平府吃了一剐。
到头来,潘金莲没骑着木驴,倒让王婆给骑了木驴。
这一段,施耐庵老先生运用大胆想象,擅自改写了状纸,把武松给轻判了。符合了人心民意,无疑是妙笔生花。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先说结论,《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一位美貌女子,社会给予她的却是无情的摧残。她过着花开花谢无人怜的悲惨生活,实属那个时代的受害者。
一、武松高大形象的反衬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武松这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同时,也会记住与他相对应的一位反面女子的形象,她就是武松的嫂嫂潘金莲。由《水浒传》的流传问世,潘金莲这个“淫妇”形象就臭名昭著了。
在《水浒传》里,潘金莲至少同3个以上的男性有不正当的关系:张大户的“缠她”有染,西门庆同她淫乱无度,她还主动调戏武松。
更可恨的是,她为了满足那啥欲,安于过着明妻暗娼的淫乱生活。当她同西门庆鬼混到疯狂地步时,嫌弃本夫武大郎丑陋,在西门庆和王婆的唆使下,投毒致武大郎一死。这样看来,潘金莲勾妹夫杀本夫,最后被武松杀死,祭奠亡灵,留下一个“淫妇”的罪名,实属罪有应得。
但是,如果我们对潘金莲这一形象作一个社会分析,就可以看出,潘金莲的性格变态,是那个畸形社会诸多因素扭曲的结果。
二、屡遭压迫的良家女子潘金莲原本是出身贫寒的良家女子,被卖给一个大户人家当“使女”,自幼过着忍气吞声的生活。她虽身为“使女”,却不甘受辱。主人缠她,她告于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从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武大为啥能得到潘金莲?是因为他丑陋——“身材矮短,形象猥獕”。大户人家把忌恨通过武大报复到潘金莲身上。武大实际上是无意识地帮助那个大户摧残了潘金莲。潘金莲不爱武大这是合理的。
恩格斯指出: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不道德的婚姻。潘金莲的婚姻是不合理的,也是不道德的。但在那个社会里,她却无可奈何,无力挣脱。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潘金莲同武大郎的悲剧命运是社会的罪恶。
潘金莲也有其真正的爱情追求,她对武松的爱是真诚的,也是青春的理想的渴望。当她第一次见到武松时就倾注了她的真诚的爱。其一呢,武松是位堂堂男子汉,在她看来,和自己正相配。武大长得这样丑,于她太不公平了。潘金莲在当时所处的地位,产生这样的感情是可以理解的;
其二是,她认定武大是窝囊废,没有大丈夫的气魄:她在清河县住不下去,当地浮浪子弟常来欺负她,武大给她作不了主。
她见了这位打虎英雄,想到给他做妻一定不会爱人欺侮。所以这发自内心的爱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值得同情的。因此,潘金莲对武松的调情,在她淫乱的一面,也有她发自内心对美好婚姻的渴望。
三、弱女子的悲剧命运另一点,潘金莲同西门庆的通奸,首先西门庆是个浮浪之徒,他好色成性,专门勾引“颇有颜色”的女性。潘金莲的处境,注定了成为被勾引的对象。
再者,西门庆比武大长得好,这在潘金莲对武松的追求彻底失败后,寻求情感上的安慰时,遇到西门庆的调戏是容易上钩的。她是用不道德的淫乱生活,反对不道德的婚姻。这是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造成畸形的男女结合的一种反抗形式。
鲁迅先生曾为中国女鸣不平。他指出,本来一些罪过都是男子干的,却说妇女是祸水,这是十分不公平的。
潘金莲从“使女”开始让人“纠缠”,后来被人“收用”再被人“转嫁”,由于各种原因迫使她不得不过着明妻暗娼的生活。她也曾有过抗争,想洁身自好,这只是不可能的挣扎。
她是一个弱女子,在恶霸、富商、官僚三位一体的黑暗势力下,她只能逆来顺受,任人摆布,过着似鬼非人的淫乱生活,最终被剥夺性命,这不得不说,是那个吃人的社会,造就了她的人生悲剧。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对这个问题要客观评价:第一,潘金莲的婚姻不幸是时代给她个人造成的悲剧;第二,潘金莲公然和西门庆勾搭成奸,不管在任何时代都是背叛婚姻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算是罪有应得;第三,潘金莲背叛婚姻已经是错误的行为,还要毒杀亲夫,这在任何时代同样是罪有应得的犯罪行为。
第一,潘金莲的婚姻不幸是时代给她个人造成的悲剧。潘金莲从小到大以及她的婚姻,都是那个时代给她造成的悲剧:书中虽然没有具体说潘金莲小时候的家庭情况,但从她在大户人家做使女这个情节来看,有两种可能,要么她很小父母就死了,被大户人家买了她做丫环;要么就是父母狠心,她很小的时候就把她卖到大户人家家里做丫环。可想而知,她从小到大是很苦,很可怜的。长大之后出乎意料长得特别美貌、妖艳,这引起了大户人家男主人的不怀好意,想趁机霸占她。但潘金莲拒绝了,还把这事儿告知了女主人,自然引起男主人的恼怒,就故意倒贴点嫁妆,把她嫁给了清河县最丑的男人武大郎。潘金莲是少见的美貌,武大郎是少见的丑陋。她自然是痛苦的,但那个时代的女人是没有婚姻自主权的,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潘金莲内心的不满和委屈、痛苦日益积压,就导致她后来背叛婚姻。
第二,潘金莲公然和西门庆勾搭成奸,不管在任何时代都是背叛婚姻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算是罪有应得。潘金莲是那个时代的女人,没有婚姻自主权,再怎么痛苦,也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内心的不满、委屈和痛苦日益积压,终于在遇到西门庆之后,她找到了发泄口,觉得这个男人满足了她所有对男人的想象。因为此前,潘金莲也曾经勾引过自己的小叔子武松,但武松是人品端正、嫉恶如仇的英雄好汉,哪里干得出这种道德败坏的事儿?不但拒绝了潘金莲,还义正辞严地斥责了潘金莲一顿,引起潘金莲的羞愧、恼怒和忌恨。所以,当一次偶然原因和西门庆相识以后,便经不住西门庆和王婆勾结起来的勾搭,一步一步,掉进他们布下的陷阱,其实,她也有点把持不住,就有点半推半就,和西门庆勾搭成奸。潘金莲是武大郎明媒正娶的妻室,在那个时代,潘金莲这种背叛婚姻的行为也是遭人唾弃的。即便是今天,背叛婚姻的行为也是为人们所不齿的。所以,她算是罪有应得。
第三,潘金莲背叛婚姻已经是错误的行为,还要毒杀亲夫,这在任何时代同样是罪有应得的犯罪行为。潘金莲内心有骚动,算得上是那种水性杨花的淫荡女子,否则,她在清河县时也不至于招惹了许多浮浪子弟,这些浮浪子弟甚至在她家门口大声嚷嚷,说潘金莲嫁给武大郎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逼得武大郎无奈之下,只好把家从清河县搬到了阳谷县,满以为能够避开是非。谁知道,潘金莲骨子里的淫荡本性难移,到了阳谷县,见到小叔子武松威武雄壮,就想勾搭武松,未能得逞之后,遇到西门庆,很快就和西门庆勾搭成奸。她和西门庆的奸宿行为明目张胆,整个紫石街只有武大郎不知道,其他人都知道,潘金莲和西门庆也毫不避讳。等到武大郎听了郓哥说跑到王婆家捉奸,反倒被西门庆一脚踹在心窝上,卧床不起。潘金莲在西门庆和王婆唆使下,居然干脆用砒霜毒死了武大郎。潘金莲这种杀人行为,在哪个时代都是罪有应得的犯罪行为,不可原谅。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与是典型的浪荡女,招蜂引蝶,不守妇道,她落得被杀的结局,是个必然,可以说是罪有应得。
潘金莲一生悲剧的起源,源自张大户。且看原文:
张大户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於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张大户本要偷腥,潘金莲不肯依从。为何不肯依从呢?从潘金莲后来种种经历来看,她心高气傲,必然看不上乡下富商张大户。
张大户心中不忿,倒贴钱将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从此酿成了潘金莲的人生悲剧。
在古代,有句话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潘金莲既然嫁人了,就该谨守本分,好好过日子。
就算不甘心,也当与武大郎好好商量,大家协议和离。
可潘金莲怎么做的呢?她是破罐子破摔,嫁给武大郎后,从此心性大变。
原文道:
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潘金莲早在那时候开始,就背着武大郎偷汉子。
因为偷汉子搞的名声太臭,武大郎在清河县都住不下去了,于是这才搬迁到了阳谷县。
那到了阳谷县后,潘金莲有没有有安生过日子呢?
没有!
《水浒传》中,潘金莲第一次见到武松的时候,心思就是歪的。原文道:
那妇人在楼上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不像人,七分倒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里住?不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
二人初见,武松对潘金莲恭恭敬敬,古代讲究长嫂为母。可潘金莲呢,却一心想着让武松搬来家里住,以便成就“这段姻缘”。
正因为潘金莲生性放荡,她才会在雪天饮酒勾引武松,才会在见到西门庆时,被勾勾手就引诱,也才会通奸被发现时,悍然毒杀武大郎……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这应该是悲剧咯!根据古希腊哲戏剧家艾斯库洛斯~西方的悲剧之父~的理论:悲剧的原因有几种,一是由个人性格所导致的悲剧~个人既是苦难的制造者,又是苦难的承受者;再是由环境即社会的原因导致的悲剧;还有一种是无因之悲剧,也就是命运的无情捉弄~"奥,超脱泥尘的神明,我们苦难的渊薮‘’!
我们首先看潘金莲所处的时代背景,《水浒传》为我们所呈现的是北宋末年社会百态图~‘万恶的旧社会’额😊。官场腐败,富商地主等与官员勾结营私,构成了一张黑暗的恶势力网,潘金莲,作为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处在社会最底层,属于受压迫,无话语权和人生自主权的弱势人物。
彼时的中国社会,女性处于依附、被压迫的社会地位,她们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尊严和权利,而被物化为可以买卖的商品。所以啊,她先是被大户给强占,再被卖给"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诨名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金莲啥人?~‘’眉似初春柳叶,常含雨恨云愁;脸若三月桃花,暗藏风情月意‘’~额,天生尤物。不过,俗话说了,好汉无好妻,赖汉摊花枝🌸,我们经常能看到容貌不般配,但仍你侬我侬,恩恩爱爱的男女,俩人有没有感情这才是关键,偏武大懦弱本分,连个媳妇也保护不了,人又木讷不通风情。金莲不要说爱了,言语间,满是恨意‘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晦气’。畸形变态的婚姻~这才是潘金莲人生的最大悲哀和出轨、谋杀最直接的导火索。
即使与她勾搭成奸的西门庆也是把她当做一个玩偶,一个物件,正是在他的怂恿下,潘金莲走上了下药💊、杀夫的不归路,哈哈😄!
那所谓的正人君子武二郎,从始至终,都不拿正眼看他滴嫂嫂,对她表现出了最大的蔑视和憎恶,最后的惩罚也是如此血腥无情,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主流对女性的💃极端蔑视。
我们再看潘金莲,她的性格毋庸置疑是有缺陷的。张竹坡的评论~‘玉楼是乖人,金莲不是人,平儿是痴人‘’’常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她的欲求异常强烈~风流淫荡;而种种不幸遭际,更是造就了她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毒蝎性格。
我们再从这所谓的无因之悲来看,一切都又如如此巧合,一切都有如命运一手之安排,倘若中间一个环节缺失,金莲将转向另一个结局,或者有个幸福的归宿也未必呢?比如说,她遇到一个善良的主人,再比如说,她嫁给的不是大郎,再比如说,那天她凑巧,没在窗边……
呜呼,悲哉,潘金莲!
这人生,像不像艾斯库洛斯的名言:
~聊无止境的磨难~夹裹痛苦的惊涛,你要把我卷向何方?~
《水浒传》潘金莲是悲剧,还是罪有应得?
潘金莲既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又是罪有应得的罪人。在她身上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以及封建社会对普通下层女性的摧残。万恶的封建社会让普通人的尊严丧失殆尽。
潘金莲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一个万恶不赦的淫妇,她也曾为了摆脱被富人玩弄的命运而努力过,只是她的抗争与挣扎在欺凌她的大户人家的强势面前显得微不足道。大户人家把她倒贴钱送给三寸丁武大郎就可以看出下层女性的尊严与自由是可以随意被有钱有势的男人任意践踏和侮辱的。当潘金莲身不由己被迫嫁给武大郎后,风华正茂的她并不甘心,她在绝望中进行了疯狂的反击。此时的她已经撕去了最后一丝良善,当他结识了权势男人西门庆后,她如同抓住了改变自己命运的救命稻草。为了改变任人欺凌的命运,为了当上阔妇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不惜毒杀亲夫武大郎。只是最终的结局并未如她所愿,她不但没有改变自身命运,反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更重要的是她成为了千百年来淫妇的代名词。潘金莲是受害者也是死有余辜的罪人。她的悲剧提示我们深刻认清这样一个道理:腐朽的封建社会能逼得哑巴说话,也能把好人逼成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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