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监狱看守所里的人出来后,门口有大量的人等着接的这个现象?

这是亲情、友情与谅解的直接体现。个人认为是好事。

这么一群等着接看守所,监狱出来的人,无外乎就几大类人。亲属,好朋友,仇人!我们接下来分别聊聊这几种类型的关系人。

亲属等着的一类人;

如果一个人被冤枉,关押进看守所,监狱。通过自己以及亲属不懈的努力与坚持。终于拨乱反正。那亲属等着的就是亲情与拨乱反正后的喜悦。

如果没有被冤枉,犯罪了被关押。那就是代表被关押人已经接受到了该有的惩罚。亲属们等着接,就是给予出来的人亲情关怀。鼓励他走好剩余的人生。

好朋友好兄弟等着的一类人;

人生在世,只要你不是那么的差劲。总有三五挚友。是可以交心的朋友,可以卖命的兄弟。芸芸众生中,总有你用心处下的友情记得你。珍惜友情,往后余生,不负兄弟情谊。

仇人等着的一类人;

这一类人大多数是既无亲属又无兄弟的“单身汉”。做人做事比较差劲的一类人。不过唯一的安慰就是还有人记得他们。那就是他们的仇人!比如有可能是债主,有可能是被害人亲属等等。毫不客气的说,这类人的存在对于社会,国家来说已经是多余的了。没有正能量贡献的一类人。

这类人里有一部分是孤儿,无父无母的孤儿。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及时约束控制自己。这类人需要社会来宽容谅解他们。给他们一个改过从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一个人犯错了,就要为所做的错事承担后果,负担责任,接受惩罚。坐牢了结束了。也需要亲情、友情的关怀与鼓励。这是人之常情。

您可有什么不一样的理解?欢迎留言评论。谢谢阅读。

如何看待监狱看守所里的人出来后,门口有大量的人等着接的这个现象?

谢邀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先说个大家熟知的吧,2016年5月23日,曾经被冠以山西“黑老大”之名的程幼泽因减刑被晋城监狱提前适放。当天,晋城监狱门前有百余人社会身份人士参与“迎接仪式”,而且准备了鲜花、礼花、礼炮等物品,其中还有数十名统一身着黑色衣服的人喊着口号夹道欢迎。最后,程幼泽在一众小弟们的簇拥下离开,而且还有一辆皮卡车在前开道,沿途燃放鞭炮,随后前往当地的海天大酒店聚餐。

这起事件在网上传的轰轰烈烈,对社会风气带来了特别恶劣的影响,使安定的社会秩序遭受质疑,使公民的法治信仰遭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所以公安机关在2016年5月26日上午,也就是“黑老大”程幼泽出狱3天之后以聚众扰乱秩序罪对其再次实施拘留,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撤销此前的减刑,共执行刑期6年。

这种是很负面的迎接,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也是敢怒不敢言,免不了心里有覆盖了一层阴影,或是对法律有了一丝失望,觉得坏人没有得到真正的惩罚。

还有一些情况就是因为见义勇为失误伤害了他人,或者因为被限制行动的很有影响力的正面人物。出来也会有很多人迎接。进看守所并不代表一定有罪,只是司法机关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进看守所的不一定是坏人,有些关注度很高,经过公安机关调查以后无罪释放的人。18年的昆山龙哥事件大家肯定不会陌生,因为出了人命,电动车主也是被拘留在看守所,最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无罪释放,看守所外面的新闻媒体,家人,同事朋友,还有关心此事的社会社会人士也很多,这就是好的一面

总之不管是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出看守所能有大量人迎接的必然都是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力的人。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那个人绝对是那群人里面最受关注的那个点

说了这么多,还是希望大家能够遵纪守法,遇事三思,永远不要进看守所

如何看待监狱看守所里的人出来后,门口有大量的人等着接的这个现象?

估计是电影看多了,总会幻想那些从看守所、监狱出来的人都是风风光光,都会有一大帮人去迎接。

现实中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之前有新闻报道为了除晦气、冲喜,刚从看守所出来就在看守所门口放鞭炮,结果被认定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5天,真的是刚出来又得进去。

对于在监狱服完刑的当事人,出狱时有亲属去接实属正常,一般也就是近亲属,多数都是平平淡淡,并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轰轰烈烈。而一些从看守所被放出来的人,家属甚至赶不及去接,很多时候还是律师去接。

上个月一个当事人从江门市看守所被释放,刚好是拘留后的第30天,当事人是从陕西那边被抓过来的,家属也都陕西,就是我们从看守所接的人。当事人被拘留后我们先后5次去看守所会见,并向侦查机关出具建议不予呈捕的法律意见书,虽然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但也不敢保证30天之内一定会被释放。

家属考虑到成本问题,也就没提前到广东这边等人,后来侦查机关通知去接人,我们就过去接人,附随的是安排好当事人的衣食住行,包括处理好回陕西的行程。能出来固然是好事,谁接人就不是重点了,当事人回家前理了个头发,据说是他母亲要求的。

如何看待监狱看守所里的人出来后,门口有大量的人等着接的这个现象?

只要不是众叛亲离或者鳏寡孤独的刑满释放人员,一般都会有亲人来接的。众所周知,看守所和监狱大都坐落在比较偏僻的“荒山野岭”,刑满释放人员想要回家就不能光靠“11路公交车”,否则怕是好几天都找不到回家的路。因此,刑满释放人员要想尽快回家,就必须乘车回家了,就必须得到亲朋好友的一臂之力了。具体原因如下详述:

其一,虽然服刑人员在监狱里要接受劳动改造,日复一日地起早贪黑地从事生产,但他们的工资极低,也就每月几十块钱。而这几十块钱也就只够他们平时买点牙膏、厕纸、泡面等生活用品,甚至可能还不够用。因此,当他们出狱时就大都是身无分文,当然就买不起车票了。

其二,很多服刑人员的刑期很长,动辄七八年、甚至是十几二十多年,当他们好不容易熬到出狱时,外面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甚至很多道路都已面目全非。刑满释放人员刚刚出狱后便会无所适从,如果没有亲人来接,恐怕即使他们有钱也不知道该在哪里乘车。

其三,虽然服刑人员之前都干过为非作歹、甚至是伤天害理的事,但无论他们多么恶劣,自己家人大都会无条件原谅他们。因此,当他们刑满释放后也都会无条件地接纳他们,尤其是他们的至亲父母和膝下儿女,几乎不可能会放弃他们。因此,当他们刑满释放后,这些至亲之人当然会来迎接他们,带他们回去跨过火盆,代表着改过自新、重获新生。

当然,也有一些犯下滔天大罪而众叛亲离之人,或者是没有亲人的鳏寡孤独,他们出狱是没人来接的。只不过,监狱方面会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额外给他们一笔路费,并联系当地的司法局给他们安排一份工作。

如何看待监狱看守所里的人出来后,门口有大量的人等着接的这个现象?

大实话:罪犯的亲人朋友来接也是对他们的鼓励,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进监狱的人,关于被释放的状况,有的人呢是因为在里面表现的不错,有的还可以提前释放,有的是刑满释放。据了解,看守所基本上每天都会有被释放的人,而多多少少都会有人来接的,也不是啥稀奇事。

而最近看到这样一个消息,发生在几年前,最近被网友扒出来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个人,因减刑被提前释放了,然而监狱前有百余名社会身份人士参与了“迎接仪式”,甚至还准备了鲜花、礼炮等迎接他。其中还有数十名统一身着黑色衣服的人喊着口号夹道欢迎,最后,这位“老大”在这一帮小弟的簇拥下离开,而且前面还有一辆皮卡车在前开路,沿途燃放鞭炮,最后走进一家酒店。

这种现象到底我们该怎么看呢?那么对于这个事件来说,“老大”刑满释放,小弟们放鞭炮来迎接,一看就让人有种不安,有种大王复出的感觉,更是对法律的不尊重。那么当然,像这种事情,一定会对社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甚至会扰乱社会秩序。这种迎接释放人员的现象,是很负面的迎接,我们心中当然会像着这种现象如果没有该多好。

但是呢,因为入狱的人,其实并不完全是那种十恶不赦的坏人,其中不乏那些真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那么对于这种人,出狱的时候有家人朋友来迎接也是无比正常的事情。更何况,有些人员入狱,并不代表他就是坏人,或者只是做了一些出于失误违背了法律而已。所以,对于这些人,他们的父母亲戚朋友等当然会在这个时刻去接他回家,想想也是应该的。

我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如果这个人以前有过错,但是他在监狱里已经收到了教育,已经得到了改造,如果知道痛改前非,我们也应该用爱来包容他,毕竟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有爱的和谐的社会,我们给他们一个机会,说不定我们给了他们一点温暖后,真的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更棒的他们。

最重要的是,我们在社会上,一定要遵纪守法,心里有法律约束着自己,这样才能时刻记着不做违法、对社会有危害的事情,我们才知道遵纪守法、社会安定、家庭幸福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如何看待监狱看守所里的人出来后,门口有大量的人等着接的这个现象?

刑满释放人员走出监狱大门时的四种心理:

其一,我在监狱里受苦憋屈了这么多年,这一天我就要竭尽所能动用一点力量将我的颜面挣个盆满钵满……监狱门口,车多人多,还鸣炮!甚致有些黑头老大是豪车!小弟……高规格迎接。这种人大肆渲染气氛,旨在向狱警向武警向社会示威:我又出头了,从此我又是一条好汉……、从此你们给我小心点!从此的你们,我将不放在眼下,你们给我小心点……。

其二,在监狱里有一种叫“三无人员”,也就是无书信无汇款无人探望。被定为“三无人员”的服刑人员很压抑很自卑!,而在出狱这一天,能有像样的几辆车,能有几个体面的亲友在门外等候,是多数服刑人员的期待!如果能如愿,自已会底气十足,也好向看不起自己的"狱警”、看不起自己的“同类”展示:我不缺人我不差……

其三,自己落到这地步,也不是什么光彩值得炫耀的事,只希望能有妻儿父母,兄弟姐妹来接自已,悄悄离开就好!

其四,自己很清楚:门外不会有人等候,能有点路费就好……

以上四种心理四种状况,第一种给人一种“我胡汉山又回来了,”的令人心生畏惧的感觉;而第四种则因为无家可归,极有可能还在半道就又故伎重演!旧地重游……

本人的想法,第一种应打压!第二和第三类,安全!会立地成佛;第四种,应关爱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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