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谋反罪是最严重的罪行吗?
“谋反”是历朝历代的重罪,不局限于清王朝。
“十恶不赦”这个成语妇孺皆知。
十恶:指古代刑法中不可赦免的十种重大罪名,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历朝历代或新皇帝登基,或在重大节日,或“天象示警”,或为太后、皇后等“祈福”,都要“大赦天下”。然而,“十恶”之罪,不在“特赦”之例。“谋反”列“十恶”之首,重在不赦。
“谋反”一词,最早出自《墨子·号令》:“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
所谓的“谋反”,就是图谋反叛,犯上作乱。在中国历史上,倘若摊上“谋反”之罪,必死无疑。重者“诛九族”、“夷三族”,轻者当事人“千刀万剐”,家族“男丁”不保。赫赫有名的“大汉功臣”韩信,被定为“谋反”,夷三族。“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主人公岳飞,尽管只是个“莫须有”的谋反,也和儿子岳云、爱将张宪被冤死“风波亭”。
现代诗人何其芳,在《重庆随笔》中说:“古来老百姓僭用与皇帝相同相似之衣服用品,即以谋反论。”
“谋反”在古代,也常被政敌作为“清除异己”的最好借口。说你“谋反”,加上“罪名落实”,估计“阎王老子”也难救你。就是沾个“谋反”的边,“不死也得被剥几层皮”。历史上,最著名的“谋反”案,莫过于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钦定的几个“谋反案”。
胡惟庸“谋反案”:
公元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公元1390年,朱元璋又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
蓝玉“谋反案”:
公元1393年, 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因蓝玉“谋反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朱元璋不仅诛杀蓝玉一门,连傅友德、冯胜、王弼等公侯在内,皆因蓝玉案受到牵连。
至于中国古代史上的“谋反案”,比比皆是。哪怕你贵为王侯将相,哪怕你是皇室的“金枝玉叶”,摊上“谋反”,大都死的“很难看”。汉武帝刘彻的皇太子刘据,被小人江充、韩说等人陷害,愤而起兵,失败后,母亲卫子夫贵为皇后,也被逼自杀,其和诸子皆被杀。李世民的皇太子李承乾起兵造反,虽在李世民的苦心保全下,仍被废为庶民,流放于黔州,郁郁而终。
但是,皇帝人人相当,充满着诱惑力。尽管“谋反”的后果很可怕,但有“彼可取而代之”的想法的人,不仅仅只有一个项羽。如果统治阶级实施暴政,民不聊生?“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豪杰大有人在。这时,“谋反”?见鬼去吧!
清朝的谋反罪是最严重的罪行吗?
答;不管是清朝,还是我国的任何一个朝代。对叛徒或者范有谋反罪和叛变之心的人,都是斩立决株连九族已绝后患杀之。
清朝将谋反罪列为“十恶罪”之首叛徒罪。惩罚方式极为残酷,大逆者共谋者,株连九族,斩立决,不管首犯、还是从犯,一律凌迟处死。例如清兵对被俘太平天国将士的处置,如凌迟、剖腹、摘心、剥皮、剜目、枭首等,无所不用其极的各种残忍手段把谋反的人慢慢折磨至死。跟皇帝有近亲关系。成皇帝的哥哥或弟弟的只是参与了,轻者罪不至死时就直接是全家流放边疆或者是全家被终身被软禁在大牢里。流放宁古塔为奴。重者不饶恕时就是直接杀头的死刑及斩立决。所有谋反罪的策划者中的大臣全家会被砍株连九族,斩立决,抱头弃市,腰斩或绞刑。造反罪不会有秋后斩这个说法。从犯最轻也是发配边疆,流放宁古塔为奴。
注明;
株连九族,即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犯罪连坐制度。所谓株连并非是全部处以死刑。旧律中,唯有犯“谋反大逆”意思是罪者连坐十六岁以上的父、子、孙一并处以死刑(明清律扩大到父、子、孙、兄弟及伯叔),有时候其他家属均不处死,一般会将他们流放或者卖给功臣为奴。其余例如“谋叛”“杀一家三人”“采生折割”等罪名都设连坐之法,但除罪犯本人处死之外,其余亲属均不处死。
清朝的谋反罪是最严重的罪行吗?
谋反罪肯定是最严重的罪行,不仅清朝是,历朝历代都是,现在是新中国,但是反革命罪仍然是写在刑法中的第一宗罪。
清朝的谋反罪是最严重的罪行吗?
谋反罪是历朝历代的重罪,不止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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