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我的情况跟你这个差不多,不同的是子女不同意这一条不一样,我有一个姐姐,她同意把父亲的房子过户给我。
但这事办起来确实挺复杂的,以我自己办理过户的情况,一步一步地来说。
第一步,要取得父亲的档案。我父亲是老师,去世以后,档案在教育局。我去教育局找到父亲档案,由工作人员复印相关的几页。这个只要复印件就行。
第二步,注销户口证明。这个要到派出所去办理,拿着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就能办下来。
第三步,我的爷爷奶奶去世了,这个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行,如果爷爷奶奶在村子里去世,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也行。一定要留下出具证明人的电话,将来公证处会打电话核实。
第四步,本人和姐姐的档案。也就是相关的几页,复印件就行。
第五步,父亲的房子是房改房,是原来学校建的。这样就要到学校开具房屋来源证明。
第六步、到房管局拿到房子的档案。房改房和商品房的档案不一样,必须亲自到房管局询问。
这几个材料准备好以后,就可以去公证处了。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果核实无误,便会通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我走的是继承。母亲健在。父亲留下的房产,母亲有一半的产权。这一半的产权,在公证处这里要办一个母亲赠与我的公证书。
然后房子另一半的产权拥有继承权的是母亲、姐姐和我,一共三人。这时母亲和姐姐要办理的是放弃继承的手续。就是把本应她们继承的产权放弃了。然后由我来继承这一部分,这样我便取得了房屋的所有产权的继承权。
一共是三个公证书。第一个是母亲赠与我一半房产的公证书,另两个是母亲和姐姐的放弃继承的公证书。
办理公证书时,所有人都要到场。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录像并制作笔录,缺一不可。
这个公证的费用不低。
取得了公证书以后,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时,放弃继承的人可以不用到场,但赠与的要到场。那就是我的母亲要到场才行。
在交易大厅办完手续,等个一两天,房本就下来了。
如果是其他子女不同意,那就要协商,由你来购买他们的那一部分产权。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诚邀回答:对于已故父亲的房子继承需要交易的手续有:去当地户籍办开个死亡证明,然后由老妈带着死亡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不动产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虽然是已故老爸的房产,交易也一样,流程如下:
递交资料到房产局,现在改名叫不动产登记中心,很多登记中心现都设在国土局大厅了。卖方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不动产证,结了婚的话,一定要带结婚证,而且夫妻双方一定要来,很多资料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按印,这些资料要先复印好,这为后面办事快捷提供基础。买方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了婚的话,夫妻双方只需来一方就可,当然就看你要求新的不动产权要几个人名字,如果你要求新产权要夫妻两个人名字,那夫妻两人也要来,同卖方一样;反之,一个人来即可!
登记中心产权转移窗口递交资料填表,表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转移登记询问笔录,这些表格都有样板在那,买卖双方填好签名按印就可!同时要去查挡窗口查档!
带着这些资料到国税局缴税,具体多少税,国税局系统会自动评估该房屋值多少钱;大概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而且税务局会打印一张税表给你,还有发票!现在有很多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上都喜欢写很低的成交价,想降低税费;可是都是错误的。现在国税局都是电脑自动评估房屋价值,不是你说缴多少就多少!在缴费买卖双方要在场,夫妻之间只许一方就可。
缴了税之后把税票和税单一同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给转移产权窗口,稍等几分钟工作人员录入电脑,录完之后就会有一个单子回执给买方,到时拿着通知单就可以领新的不动产证了,整个交易也完成了!
注意:买卖双方在国税局缴税时,有的税是卖家出,有的税是买家出,至于是谁出,买卖双方协商好就可以。重要一点就是缴完税之后,卖方就一定要向买方付清所有房款,现在税票和原产权书还在你手上,缴完税之后,意味着房子百分之九十交易完成了,而且再次返回交易中心时,卖家不必要去,只需卖家把税票给买家就可以了,那也是买家的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风,在完税之后,一定要付清房款!对于分期的房子,那相对来说要麻烦点,要向银行递交审批一些资料,不过也是大同小异。祝朋友们交易快乐!
温馨提示:把这些手续搞好后,新的不动产权书一般是7-1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到!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这种单子我办过几单,手续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1.先确定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也就是说你只能继承你父亲那一半的产权,另一半是属于你母亲的!
2.看你父亲生前是否立有遗嘱继承,如果有遗嘱是写着让你继承的话,那就好办很多,如果没有的话,那会相当复杂,因为除了你,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包括你的爷爷奶奶都是法定继承人!你想自己继承得经过他们所有人同意!
3.很重要的一步,这是你能否继承的关键!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要说服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让他们亲自到当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在世的每一个都要去,少一个都不行!
4.若其他继承人已确定放弃继承权,你就拿着你和你父亲的亲属证明,还你有父亲的死亡证明,你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5.因为涉及到过户,所以在去过户前,要确认你父亲名下那房子银行还有没有抵押贷款,如果有必须得先还清(不还清过不了户的,这个很重要,我以前就吃过亏),等还清了,银行会给你一份结清证明,到时你就拿着这份结清证明,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局过户就可以。然后等到新的房产证出来,房子就真正属于你了!
6.因为房子产权另一半是属于你母亲的,你可以让她赠与给你,这手续要相对简单!
7.听你描述的,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并不同意你继承,这个要你自己去和他们协商了,可以试着用钱弥补他们,反正就是自己想办法。要是实在行不通,那就只能走法律诉讼了!我建议你最好去找一位专业办这些手续的人和律师去协助你办!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希望能帮到你,如果大家有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等相关问题的,可以关注私信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谢谢!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首先,要明确告诉题主的是如果说父亲死的时候并没有留下遗嘱说房子就给这一个儿子,那么,即使是他们的母亲决定过户给其中的一个儿子,只要其他子女不同意,这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这样做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继承权。
这个房子虽然是写的父亲的名字,但是也要先区分下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说只是父亲的个人财产。
1、如果说是共同财产,那么可以被继承的份额实际上只有二分之一。这二分之一,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应当由母亲和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分割。在这种情况下,母亲表示想要将房屋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其实是将自己所有的二分之一份额以及自己应当继承的份额一同赠与给了这个儿子。
2.如果说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整体应由母亲和所有的子女进行继承。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都能够发现,母亲加上这位儿子所能够主张的份额都不是1。也就是说,母亲这一想法,其实还含有处分属于其他子女的份额财产的行为。而对这部分份额,母亲是没有处分权的。
所以,如果没有其他子女的共同签字同意,是不能够完成过户的。即使是侥幸过户之后,其他子女发现了也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且,如果真的要是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对家庭亲情伤害太大了,其他子女会对自己的母亲和兄弟彻底寒了心,而这对母子不管是最后到手的利益或者说是在周边亲戚朋友圈的声名恐怕都会差上几分,实在是笔并不划算的买卖。如果说这个儿子真的经济条件困难得多,母亲最多放弃自己的份额去帮扶他就是,抢占其他子女的份额未免过分了些。
当然,如果能够说服其他的子女放弃继承,那么这个时候只要他们配合签字,这个过户也是可以的。具体流程主要如下:
户籍办开死亡证明,其他的子女签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然后带着这个以及户口本房本继承人身份证这些东西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之后完成缴税这些就能够等着拿到新房产证就行了。过程不难,若果有细节不清楚的,可以问他们的工作人员。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父亲死了,母亲如果想把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首先,须经得另外子女同意。因为都拥有同等继承权。如果房子是父母共有,等于房产夫妻各占一半。父亲去世后,他的百分之五十要分配,要留给继承人。生前有遗书公证交待过自己死后属予谁,就是谁的。否则,父亲那一份财产,妻子,儿女,甚至父亲的父母都有一份继承权。要出售或过户给家里人,先走公证手续。要派出所和居委会能证明亲属直系关系,持户籍证明,当事人一起去公证处做放弃公证和继承公证。其它人都弃权,一个人才能办证。如果都不同意,几个人还能办一本共同共有房产。其间,办公证时,苦法定继承者离世,可持死亡证明告之。有了公证书,去房产局换证即可,必须更换新的拥有人。然后,才能卖给其它人。公证按房子面积,公证书份数收费,大概每平方三十元,公证书一份三百元,目前,房产局那一块继承是不收多少费的,只收工本费。: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该怎样过户呢?
对于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首先要明确这个房子到底是你父亲的个人房产,还是跟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原则上只有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剩下的一半由于你母亲还在世,应当是属于您母亲的财产,不能发生继承。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这可以全部发生继承。
另外还要看你父亲在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并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有几个人就由几个人平均分配。
所以根据你题目的描述,如果你父亲有很多子女,并且其他子女不同意把房产给其中一个人的话,在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以该房产是不能私自过户的,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
建议你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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