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早上刚存进卡里20万元,下午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19.9万多。李先生将银行告上法院。法院认定,李先生未通过银行柜台申请网银业务,银行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李先生开通网银转账功能致损失,银行担全责。银行为什么要擅自开网银?

原创回答。

从问题描述来看,早上银行存20万下午只剩35元,听起来好吓人!

这19万多元,是银行擅自帮客户网银才造成的,当然是银行🏦承担全部责任!

说实在的,现在银行🏦里有很多渣人。

胡来!

就像上次我在市银行办好房贷款未多久,银行系统发短信📨给我,说我申请的信用卡己办好,准备用EmS给我快递。!!!

我一头雾水,我几时申请过办信用卡?

我很恼火。

就打电话问。原来是给我办房贷那个银行工作人员擅自给我申请办的。

我马上把那信用卡注销了!

真是什么人都有。

大家注意点!

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法院的判决则是银行全责,银行在未经过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开通了网银这样的银行服务,也就是说银行擅自操作,最后由于客户在钓鱼网站上面错误操作,造成了客户损失了约20万元的资金,那么当然责任还是在银行这里,如果没有银行擅自开通了网银,那么也不会让银行的客户遭受如此的损失。

为什么银行员工会私自开通银行卡网银呢?

银行员工开通银行卡网银是为了完成银行下发的任务指标,银行之间的业务指标也是包括银行卡网银开通的数量,所以为了完成任务,银行员工可能会不经过用户的同意直接开通网银。

其实银行的境地也是比较尴尬的,网银这样的功能应该是每一个银行卡都具备的功能,因为太多的用户使用了,银行可能没有询问客户是否要求开通信用卡,但是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会存在签字的情况,也就是在文件上面签字,表面自己已经知道了自己开通的服务。

我们在反过来想一想,如果客户要求开通网银了,他还是有可能会受到诈骗,因为他自己进入了钓鱼链接,才导致了资金的损失,其实我认为,银行应该承担90%的责任,客户也是存在一部分的责任,这就好比“银行卡掉了,别人使用了你的银行卡密码去取钱,责任可以完全算到银行的头上吗?”。

小提示

既然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那么还是不做其他的讨论了,但是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需要多多注意开通的业务明细,如果不懂或者不想开通,应该迅速询问银行员工。另外就是正确上网,不要随便进入一些钓鱼网站,不要随便输入银行卡账号和密码,最大程度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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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这是一起真实案件,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储户的全部损失。2015年12月3日,广西南宁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他上午存进20万元,到下午就只剩下35元。卡明明在自己手里,钱怎么会不翼而飞?李先生当即报警。

银行调查发现,当天下午1点多,有人用李先生的银行卡账号开通个人网银和手机电子渠道,通过个人网银,转走卡内19万多元存款。问题在于,李先生根本就没有到银行开通网银,银行怎么能擅自给他开通网银呢?这显然是银行的错!

当然,即使明摆着是银行的错,银行也不会主动赔偿李先生的损失。因为他们认为,钱毕竟不是银行转走的,而是不法分子利用网银转走的,冤有头债有主,李先生应该找该不法分子还钱,而不是让银行赔偿。

李先生见银行如此推卸责任,也不跟他浪费口舌了,直接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有保障储户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及交易安全的义务,银行在李先生未到柜面开通个人网银转账汇款功能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李先生开通此项功能,导致李先生名下存款被他人转走,由此可见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李先生存款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为法官的公正判决点赞。以后再有人遇上这种无赖银行,别想着他们会良心发现主动赔偿,还是直接告上法庭来得快一些。

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我是三首玉,我来回答。

造成这么大损失,首先做的是报案。记住,报案!由公安部门调查储户损失原因,根据相关责任方承担或补偿损失。

储户存款行为均在银行大厅办理,储户应该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并设置密码,储户银行卡密码安全保管。银行监控设备比较完善,可以通过报案,借助司法手段找出资金去向,协助追回资金,并对恶意作案者予以惩处。

如果资金已经无法追回,要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责任,是银行责任则由银行赔偿,是储户责任则由储户自担,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公安部门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

不管怎样,涉及资金问题,一定要小心谨慎,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自己身份信息及资金信息安全。

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为什么有些人不太相信网银,宁可到柜台排队,也不愿利用网银办理业务,原因就在于,担心网银不安全,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且胳膊拧不过大腿。

可不,就真实地发生问题了,20万元钱,通过网银存下去,仅仅半天时间,就只剩下35元了。好在法院主持公道,为用户挽回了损失,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用户利益就会受到很大损失了。

那么,为什么网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很显然,网银在安全防范方面还是存在着缺陷的,是缺少有效的防范手段和监控功能的。就算只是一次,也是漏洞。同时,银行工作人员是否也存在工作方面的缺陷,同样是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越来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也只有网络安全问题解决好了,广大网民、用户等才能放心使用。

早上存银行20万下午剩35元,银行是否应承担全责?

感谢诚邀,我在银行工作多年,我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这种情况下,法院判罚银行担全责的原因在于,银行开通网银与李先生资金被转走,存在因果关系,擅自开通网银导致资金损失,即便是李先生存在过失,比方说网银保管不当,首要原因也是因为银行擅自开通网银,如果不开通就不会存在李先生过失行为。

银行之所以开通网银是因为考核问题,为了培养用户使用习惯或者往电子渠道迁移交易,银行都有一个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同步率考核,考核的内容就是100个开户的客户中,有多少个同步开通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如果同步率低,对于基层行人员来说就存在负激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迫于无奈,才会擅自给客户开通网银。

这个案例也在提醒银行,一切要以客户为中心,不要强行搭售产品。否则也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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