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不离家?
有一对夫妇,育有三个女儿,丈夫总想再生个儿子传宗接代,结果又生个女儿。
丈夫利用生意之便,拈花惹草被妻子原谅了两次,但他不思悔改老病重犯,四十多岁的人了,就因为不守本份,被别人捉住两次,搞得丢了生意,还臭名远扬,妻子终于忍耐不了,就与丈夫离了婚,条件是离婚不离家。
家里有楼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三个女儿已出嫁两个,小女儿招婿,夫妻俩婚姻解除,虽在一个院里居住,但已经形成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来,双方毫无关系,各住各的房间,各吃自己做好的饭菜,三个女儿都支持母亲的这种做法,因为在她们的记忆中,这个父亲对家庭的贡献很少,找母亲的麻烦最多,在她们小的时候,曾逼迫母亲离婚,想再娶女人为他生养儿子,现在终于随了他的心愿,这叫咎由自取。
现在家中只有这人独居,小女儿在县城买了房,母亲随女儿住在县城,不回这个家了,这也看不见那人,心里也不烦燥了!
离婚不离家,就是这样的离婚模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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