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车辆保养代替交强险,而商业险随人自愿购买,行的通吗?你怎么看?
汽车保养替代交强险,商业险资源购买?提出这一问题难免令人怀疑是否有用车经验
首先说明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作用是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在有部分或全部责任时,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对被伤害人的车辆损失与人员损伤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这里所谓的被伤害人指对方,也就是投保交强险车辆肇事造成伤害的人或车,不包括投保交强险的人或车(己方)。
用一句话总结交强险的作用:开车发生碰撞后,防止用车人无赔偿对方损失的能力,而强制用车人为潜在可能出现的“被伤害人”投保的基础保障。这是对用车人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公众的保障。
很多人认为车辆正常保养以保证车况良好则无需交强险,这是大错而特错的想法;年均数百万起的交通事故只有极少数是因为车辆故障导致,大部分是因为道路情况、交通气象条件以及驾驶中存在的错误操作行为导致。比如在雨雪湿滑道路高速驾驶,过弯时车辆侧滑失控或制动不及造成追尾;亦或者在驾车时调整导航、接打手机或与车内乘员交流导致忽视对路况的观察,这种情况下也会造成车辆的失控或碰撞。
类似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不胜枚举,那么良好的车况与事故率的高低到底有多大的关系呢?总言而之车辆的正常保养是出于对自己负责进行的主观的车辆常规养护,而交强险是出于对自己以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观保障的绝对需求,两者缺一不可但不能互相取代。
说明:商业险本就是自由选择的自愿购买险种,没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强制购买。选择商业车险时只是建议考虑如下几个险种,对于用车潜在风险会有很大程度的降低。
1:第三者责任险,其作用与交强险相同,但是保额可以自选30/50/100/200万,这是交强险的补充,也能防止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无赔偿能力而导致房与车被拍卖。
2:车损险,其作用是在责任事故中赔偿己方车辆的损失,同时因自然气候(除地震以外)导致车辆的损坏,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赔偿维修费用或报废补偿的评估费用。
3: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其作用为责任事故中赔偿己方人员损伤产生的费用,额度可以自选。加入这一险种后才能保证肇事主责或全责责任事故中,有赔偿对方和己方的双重能力。
4:不计免赔险,其作用是免除事故中因己方占责导致车险拒赔部分费用,加入这一险种后则三者车损与座位险均可100%全赔,没有的话则可免除20%左右。
商业险可以按照这四个险种投保,对于大部分家用代步车而言总是足够了,其中三者险建议保额100万。
总结:车险绝不可能被车辆的养护或年检取代,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车不犯错”且“人也不会犯错”,同时也无法保证“车不犯错人犯错后”后承担和解决因错误驾驶产生的高额赔偿,所以车险是非常重要的。而在不能保证用车人都会自主选择商业车险的前提下,交强险这种强制第三方责任险的出现也就可以理解了,于人于己都应该为机动车加入保险后再上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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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车辆保养代替交强险,而商业险随人自愿购买,行的通吗?你怎么看?
交强险是法律强制必须上的“交通强制险”,商业险是根据车主意愿和经济水平随意选择。现阶段的交通状况,大中小城市几乎没有不拥堵的,车辆越来越多,上班族家庭都1-2车,老人都有老年代步车虽然没号牌其实也属于机动车,越来越多的城市甚至县城都限号行驶,这样的路况车况,个人认为现阶段商业险还是有必要的。本人连续四年都是从平安购买保险,每年都购买商业险,额度变高和险种变多,虽然开车越来越熟练车逐年老旧贬值,从明面上看没必要多花保险费,但是内心越来越感觉危险,生命只有一次,多花点钱踏实。实际情况是买了确实给个人经济减轻压力。至于以后是不是可以普通自行车般随意买不买保险,也得随着社会风貌改变,车主和行人都严格遵守交通才有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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