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雨中涉水行驶不可避免的导致发动机损失,保险该不该理赔?

标准答案:无需争议是否应该,只要无错误操作则涉水损坏发动机及车辆,【车损险】必须赔偿。

前提已经说明,车辆在涉水熄火后想要得到赔偿必须投保【机动车辆损失责任险(俗称车损险)】,这是商业险中的其中一项,属于车主可自主选择或不选择的险种;假设车辆投保了车损险,车主按照规定可获得以下服务。

1、保险(承担责任)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或报废,车损险有义务按照约定条款对担责车辆维修费用,或者车辆报废后车主的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其中车损险加不计免赔险组合后,维修费用理论上可以获得100%赔偿,车辆报废赔偿标准参考车辆开票价以及车龄和该车的平均保值率计算。

重点:购车开票价,曾经多次开篇普及购车时不建议低开发票正是出于报废赔偿标准,假设新车价值10万但票价只按低配款开到8万,那么报废赔偿首年也只能拿到8万,之后以8万为基数逐年递减;低开发票从汽车落地的一刻起,车辆的价值就要低于实际价值,试想面对复杂的路况以及变幻莫测的自然气候,是否有必要在购车时为“避税”承担后期的风险呢?

2、自然气候导致的车辆损坏或报废赔偿,车损险承保除地震灾害以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对车辆造成的损失,至于地震损坏免赔基本属于国际惯例,由于受灾面积总会很大、保险公司总是无力承担后果的;而除地震以外的其他气候多只造成较小范围受灾,其处理成本在保险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所以会提供正常的保障。

【除地震以外】的场景自然包括暴雨、飓风、雷电、冰雹、海啸、洪水等等,而这些气候共同的特点都符合一句老话:风来雨就来,快速聚集的雨水很容易造成洪涝,车辆在正常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必然会有部分车辆出现在受灾区域,那么这些车辆因自然气候所受到的损失不正符合车损险的承保范围吗?

如果认为答案没有争议的话,水淹车或行驶中车辆熄火导致车辆损坏,这种情况一定是可以获得车损险赔偿的,但是在出现问题后不能出现错误操作。

想要理解什么是错误操作,首选要明白发动机进水后为什么会熄火。

燃油动力汽车产生动力依靠的是能量转化,是将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热能通过机械结构转化为动能,燃烧的本质是一种剧烈的无规则分子运动,分子推动活塞下行运动并带动曲轴旋转输出转矩是动力传递过程。

而发动机为了快速有效的燃烧燃料,在液态燃油喷射入气缸后要先行使其蒸发,因为气态燃料燃烧的速度会更加理想。

  • 蒸发需要的是足够高的温度,发动机内的高温来自气缸内空气被活塞压缩产生的高温;别问为什么,空气总是可以压缩而且比较容易压缩,且压缩后会升高温度。

  • 而水并不容易压缩且压缩需要极高的压力(动力),以发动机曲轴活塞输出的扭矩是无法压缩水的,于是发动机气缸内进水且超过工作容易后会造成活塞无法完成压缩空气的完整动作(活塞压缩空气必须从下止点到大上止点,否则则会被别停)。

这就是发动机进水后会导致熄火的原因,简单理解则是水成为压缩冲程的障碍;正常涉水熄火发动机只是受到熄火之前的一次阻力,正常运行中输出的扭矩并不会很大且不持续,所以由发动机曲轴带动的连杆与活塞产生的对抗力并不会很大。

但如果再熄火后强行启动发动机则会出现严重问题,因为启动发动机利用的是大功率直流起动电机,该电机通路后会通过单向离合器将齿轮与发动机飞轮结合,在瞬间输出最大扭矩带动发动机飞轮转动,飞轮是发动机曲轴输出端、曲轴连接连杆、连杆连接活塞、活塞压缩着水……

水仍然是不能被压缩的,那么起动机持续输出的大扭矩则要由连杆承受,一旦输出扭矩大于连杆金属材料的强度,则连杆轻则弯曲变形重则断裂并打破发动机缸体;这就是错误操作会造成的后果,说白了就是会让发动机报废,正常熄火只要维修而错误操作需要更换总成,成本的巨大差异决定了车损险会拒赔以这种方式造成的后果。

所以作为用车人一定要对汽车机械知识以及车险相关内容有一定了解,防止错误用车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高昂的维修开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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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暴雨中涉水行驶不可避免的导致发动机损失,保险该不该理赔?

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那就是汽车没有买涉水险,但是在暴雨的情况下,自己的汽车涉水行驶抛锚导致的发动机损失,保险该不该理赔呢?这个可以从角度先来看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两个字解决,那就是:不赔。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认为这是自然不可抗拒的因素,保险应该赔,那么百乐鱼小编的意见吗?应该赔。

对于汽车的受损,大家都是不想看到的,而汽车保险也就是为了在自己爱车受到损失的时候,可以把损失减到最少,而暴雨这种情况是人们所不能抗拒的,汽车正在行驶,天降大暴雨,很快可以把汽车给淹没掉的,那么这个损失谁来负责,当然是买的保险来负责了。

保险公司当然在认为你没有买涉水险,而你的汽车是涉水出现的发动机损失,不赔,好像很有理由的样子,实际它没有考虑主观还是客观的因素,对于保险来说,只要是客观而非主观因素,都应该是保险的范畴。这个越野爱好者的涉水是两码事儿了,越野的涉水是主观式的,就是故事的,所以它的发动机也是有特别的改装的,而生活用车就不一样了,没有人在城市道理里进行越野的涉水,而暴雨是造成这个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客面的保险应该要赔的。

那么如果保险不理赔怎么办呢,当然不能就这样了,因为法官就是干这个事儿的,打官司胜诉的机率超过9成的。所以拿起法律武器吧。给爱车一个好好的保护。

在暴雨中涉水行驶不可避免的导致发动机损失,保险该不该理赔?

你好!

简要说一下,保险公司与法律规定内的车辆涉水责任划分!

“涉水行驶”过程中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规定正常行驶范围。

在下雨天气,发动机进水受损,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最关键的点就在于对涉水行驶事实的认定。

依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7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本案中,保险车辆在在行驶途中遭遇暴雨,从12时至14时,两个小时集中降雨量为31.7毫米。客观上涉水行驶属正常情况行驶,该车辆在行驶中熄火导致发动机进水受损,该保险事故符合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的暴雨导致车辆受损。

保险公司是否就免责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的义务。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需对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向车主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0]5号《关于对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的问题的答复》规定:“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上述规定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如保险人违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机动车保险条款属格式条款,其中的免责条款虽以黑体字标识,但是在本案中被告某保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就该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已尽了“明确说明”的义务;

另保险条款中未对暴雨及涉水行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规定,上述两种情形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重合,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在对此格式条款产生争议时,应作出对制作方不利的解释,故对其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悉知已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另望各位车主行车注意安全!

谢谢观看!

安安/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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