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汽车是强者,人是弱者。那么火车是强者,汽车是弱者吗?
汽车和人对比区分强弱并不合理,汽车与火车区分强弱可以得出结果,【车本无罪·罪在人】。
汽车与人怎么对比?
汽车是静态的工业产品、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汽车只有由人来驾驶才能运动,所以一定要对比应该用词严谨一些:驾驶汽车的人是强者、行走的人是弱者,是不是应该这么理解呢?
答案显然是不对的,因为人既可以控制汽车也可以控制行走,驾驶汽车的人不可能永远用汽车代步,同理行走的人也不一定不驾驶汽车,所以这个问题本就不成立。其次按照交法规定公路会进行规则的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汽车与行人各行其道何来强弱之分?
除非互相占道行驶或行走,汽车占道行驶多为非机动车道,因为停车位不布局在这一道路,但是占据人行道的概率微乎其微;出现占道属于违章行为,行人可以拍照取证上传至机动车违章信息举报平台,汽车在行人面前完全不属于强者。
而行人占用机动车道行走是自己找弱者的角色扮演,毕竟肉身与金属打造的汽车强度完全不同,而且汽车没有生命即使损坏最多报废重买;但是人的生命在碰撞时是有很大可能消逝的,生命无法重来,从这一角度判断人确实是弱者。
但是“扮演”毕竟是假象和主观的意图,行人占据机动车道行走也是主观上的把自己置于危险的环境中,汽车在这一场景中并不会选择主动碰撞,只是避无可避时才会不得不撞,这种场景人应该属于弱者吗?
新规修订后对于这类行为导致的碰撞有明确说明,由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以汽车为主体)导致的事故,则由行人和非机动车担责,机动车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规则已经解释了行人不是弱者,因为行人与汽车驾驶人可以随时角色互换时,且主观的占道行为是违法在先,如果各行其道则没有参照物也不存在强弱之分,在违法的基础上自行创造条件去证实汽车与人的强弱,这种行为不是自找麻烦吗?
按照这一标准如果人可以定义为弱者,那么铁轨、楼房、河道、腰带都可以称之为强者,在不珍惜生命的时候卧轨、跳楼、跳河、自缢不都是体现生命脆弱的物品吗?
所以不存在车强人弱的说法,只要遵守规则任何事物都应该是平等的;至于汽车与火车可以在质量上区别强弱,因为两种交通工具都是由人来操控,发生碰撞结果没有争议,只是这种假设也没有任何意义,文明出行不给其他车辆或行人带来困扰则都是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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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汽车是强者,人是弱者。那么火车是强者,汽车是弱者吗?
不应该拿火车和汽车比较,人家火车走的专线。你汽车不会到火车道上去开吧😄
有人说汽车是强者,人是弱者。那么火车是强者,汽车是弱者吗?
强者和弱者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之说,人相对于机动车,当然人属于弱者。但是人相对于小昆虫,花花草草,又是强者。同理,火车对于汽车是强者。简单一些就是两者相比,相互碰撞,相互竞争,处于优势地位的就是强者,强弱都是相对的。
有人说汽车是强者,人是弱者。那么火车是强者,汽车是弱者吗?
当然汽车是弱者,火车和汽车行驶的路是不同的,为什么汽车得给火车让道,汽车是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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