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五座suv经常在河南省内跑,可以接顺风车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不可以

个人名下登记的乘用车允许参与网约车,但参与的前提是办理双证并且改变车辆性质;两证指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网约车营运证,持证资格证说明人员合格、持营运证说明车辆合格。不过在车辆办理营运证之前还要“非转营”,普通家用车均为非营运车辆,只有变更营运性质后才有资格办理营运证。

完成这些手续后这台车的性质不再是家用车,而是网络预约出租车,不过可以合法营运了;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第39条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强制报废,未达到里程但使用年限满8年(车龄)后必须退出网约车经营,但可以作为营转非作为家用车继续使用,直到满60万公里后报废。

所以是否值得转型网约车要仔细考虑,尤其关于车龄需要注意,所谓【8年年限】指车龄,也就是说7年的车转型网约车后只能参与一年即需退出。

如果不办理网约车资质则不存在所谓的“顺风车”,性质统一为非法营运,也就是俗称的黑车。

没有任何规定允许非营运车辆参与营运,所谓的叫车APP为这类车派单也是违反《暂行办法》规定的,参考6-35条可以对网约车公司处最高30000元处罚。所以后期的平台也会越来越正规,不办理资质的车辆不再有任何接单机会。

所谓“顺风车”是为缓解交通压力、不造成资源浪费、无盈利目的的公益性质模式,参与车辆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果有公益的心可以无偿“顺风”,不仅不会被处罚而且值得鼓励。

但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无疑是黑车了,所以不应该用这个高大上的称呼定义,而且也不建议尝试。

原因1:按照《道路运输条例》6-63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营运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经营,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所得款最高10倍进行处罚,但10倍后总额度不满两万元则要提升处罚标准,最低不低于3万元、封顶10万元。

原因2:非法营运车辆在营运过程中等于自动放弃车险保障,期间如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需要车主自行承担;如没有赔偿能力则会承担法律责任,如造成严重后果不论有没有能力赔偿都要被追究型责。

是否能接受这种严重的后果呢?别抱有侥幸心理,这是法治社会且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而且这种非法营运行为不论对巡游出租车,还是正规网约车都是破坏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所以还是不尝试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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